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ST中程 公告编号:2025-036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决定: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因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同时为了更好的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同意通过该预案。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30.29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8,310.41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05,776.56万元。经董事会研究,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0,302,902.32 | -1,159,789,902.43 | -154,027,832.31 |
研发投入(元) | 0 | 0 | 0 |
营业收入(元) | 136,704,332.52 | 458,970,054.70 | 832,104,290.44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664,270,444.48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895,090,138.60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41,373,545.6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 0 |
入总额(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0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因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