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零六条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
第一百四十九条 |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公司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公司党委(以下简称 “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第一百四十九条 | 公司党委的主要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二)支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三)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四)参与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 | 公司党委的主要职责: (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三)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四)支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六)制定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监督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七)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女工、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 使职权; (五)参与公司重大问题、重大项目投资的决策,研究决定重大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讨论审议其它“三重一大”事项; (六)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七)制定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监督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八)研究布置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女工、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 |
第一百五十条 | 新加条款 |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职数、职务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
第一百五十一条 | 新加条款 | 公司党委、纪委设专职工作部门; |
第一百五十二条 | 新加条款 |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
第一百五十八条 | 新加条款 | 公司纪委的职权包括: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四)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五)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六)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 |
处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
定的事项。
除上述条款修订,《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上述《公司章程》的修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