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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派能科技股票代码:688063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派锂(宁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或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白云北路73号7幢1-9号四层-1(承诺申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北京融通高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住所或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号1号楼13层1302-4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询价转让、权益分派转增股本、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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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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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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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融科创投 | 指 | 派锂(宁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派锂(厦门)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石融科创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一致行动人、融通高科 | 指 | 北京融通高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稀释及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
本报告书 | 指 |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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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派锂(宁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名称 | 派锂(宁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白云北路73号7幢1-9号四层-1(承诺申报)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何中林 |
注册资本 | 75,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200MA488ABB2P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时间 | 2015年12月23日 |
经营期限 | 2015年12月23日至9999年12月31日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出资额 | 所占比例 |
1 | 何中林 | 71,468万元 | 95.29% |
2 | 胡燕 | 2,647万元 | 3.53% |
3 | CHANGRUIAN | 885万元 | 1.18%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何中林 |
性别 | 男 |
职务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国籍 | 中国 |
出生年月 | 1968年1月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新元科技园A座A门403室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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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北京融通高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号1号楼13层1302-4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融通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3179602536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时间 | 2014年9月24日 |
经营期限 | 2024-02-21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出资额 | 所占比例 |
1 | 何中林 | 32,976.0000万元 | 65.9520% |
2 | 常波 | 15,524.0000万元 | 31.0480% |
3 | 北京融通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500.0000万元 | 3.0000%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张金柱 |
性别 | 男 |
职务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国籍 | 中国 |
出生年月 | 1965年5月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新元科技园A座A门403室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融科创投和融通高科均受何中林控制,具有一致行动关系。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融通高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0股,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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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因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权激励归属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导致持股比例变化以及2025年因自身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2025年3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减持计划公告,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360,776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453,59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907,1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
未来12个月内如有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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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融科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24,900,319股,持股比例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6.0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7月8日融科创投的一致行动人融通高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654,830股。减持后,融科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融通高科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3,245,489股(其中融科创投持有公司21,873,364股,融通高科持有公司1,372,125股),合计持股比例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5.01%。
2、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5日,公司因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60,180股股份上市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721,620股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54,844,533股变更为175,626,333股,导致融科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融通高科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15.01%被动稀释至13.24%。
3、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18日,融科创投的一致行动人融通高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72,12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减持实施完毕后,融通高科持有公司股份变为0股。融科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融通高科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13.24%减少至12.45%。
4、2024年5月16日,融科创投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4%。本次询价转让后,融科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融通高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占公司总股本的12.45%减少至11.32%。
5、2024年6月21日,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294,043股后的公司股本174,332,29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转增股本69,732,916股,公司总股本由175,626,333股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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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359,249股,导致融科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融通高科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11.32%变更至11.34%。
6、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融科创投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3,286,769股,本次权益变动后,融科创投持有公司24,535,9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融科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 | 融科创投 | 21,873,364 | 14.13 | 24,535,941 | 10.00 |
融通高科 | 3,026,955 | 1.95 | 0 | 0.00 | |
合计 | 24,900,319 | 16.08 | 24,535,941 | 10.00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为按公司当时总股本154,844,533股计算所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按公司总股本245,359,249股计算所得;
2、本次变动后持有数量已考虑2024年6月21日转增的影响;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6.08%。前次相应减持情况已通过上市公司公告进行披露。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4,317,4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9.91%。上述质押已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除以上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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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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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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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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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派锂(宁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何中林
签署日期: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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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融通高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北京融通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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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苗桥路300号 |
股票简称 | 派能科技 | 股票代码 | 68806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派锂(宁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融通高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白云北路73号7幢1-9号四层-1(承诺申报)、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号1号楼13层1302-4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发行完成后)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行完成后)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询价转让、被动稀释、权益分派、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1、北京融通高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3,026,95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54,844,533股比例:1.95%2、派锂(宁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21,873,36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54,844,533股比例:14.13%3、合计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24,900,31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54,844,533股比例:16.0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1、北京融通高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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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比例:1.95%2、派锂(宁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24,535,94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0.00%变动比例:4.13%3、合计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24,535,94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0.00%变动比例:6.08%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7月8日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5日方式:被动稀释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18日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5月16日方式:询价转让时间:2024年6月21日方式:权益分派,公司于2024年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 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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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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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派锂(宁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何中林
签署时间: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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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盖章):北京融通高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张金柱
签署时间: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