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名国成审字(2025)第1899号)。 根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中名国成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给予了积极配合、高度支持,并提供了相关资料的必需要件。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此外,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的相应措施,希望公司能够妥善处理相关事项,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