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27证券代码:400232 证券简称:左江3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郭宝安先生、程勇先生、段瑀女士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任北京润盛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 自2022年5月至2025年4月14日,任左江科技独立董事。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郭宝安先生、程勇先生、段瑀女士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是否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郭宝安 | 5 | 5 | 0 | 0 | 否 | 0 |
程勇 | 5 | 5 | 0 | 0 | 否 | 1 |
段瑀 | 5 | 5 | 0 | 0 | 否 | 0 |
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会议4次,对审议事项发表了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督公司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原则进行了审核,并对公司《关于回购注销/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审核。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郭宝安先生、程勇先生、段瑀女士对公司2024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3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具体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4年1月15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2024年4月26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 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2024年12月9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延长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期限的议案》 |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2024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在任3位独立董事均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按照有关规定发表了审核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郭宝安、程勇、段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