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程能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
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新征程能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5年4月29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及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于自己的专业判断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我们尊重会计师的专业意见,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有利于消除本次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及其影响。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该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说明。
新征程能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储雪俭、吴锡皓、张正洁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