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现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依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