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股东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在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与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非控股股东)或者其控股子公司或者其控
股股东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其中本公司累计为其各类融资
提供总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且不超过其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
70%,担保期限不超过 2 年。无论公司为前述任何一家企业提供担保,君合集团
均应提供反担保。
2013 年 4 月 21 日,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股东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事项获得了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7 年 5 月 5 日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联星村
法定代表人:陈建宁
注册资本:76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占 95%股权)、福建兴业方略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占 5%股权)。
君合集团主营业务为鞋类、鞋用材料制造。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君合集团持有本公司 37,888,825 股股份,占本公司
7.75%的股权,总资产 14.22 亿元,净资产 11.44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19.57%。
君合集团连续多年被银行评为 AAA 信用企业,信用记录良好。
三、互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在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与君合集团(系公司非控股股东)或者其控股子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厦门君
合兴业企业实业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其中本公司累计为其各类融资提供总额
不超过 35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且不超过其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 70%,担
保期限不超过 2 年。无论公司为前述任何一家企业提供担保,君合集团均应提供
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分别与君合集团互相提供担保是为了公司经营发展的
需要。
董事会通过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
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得出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各项融资的顺利开展,有助于公
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报告期末(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57,370.15 万元,担保余额占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
股东权益,下同)的比例 48.78%,(其中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31,370.15 万
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 26.67%;对关联股东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 26,000.00 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 22.11%);无逾期
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42,048.98 万元,担保余额占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下同)的比例
35.76%,(其中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19,048.98 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
产的比例为 16.20%;对关联股东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3,000.00 万
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 19.56%);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其他
公司将及时披露为关联方担保的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