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作为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序号 | 类别 | 风险事项 | 挂牌公司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1 | 信息披露 | 无法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 是 |
2 | 公司治理 | 未在规定期限内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否 |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无法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起”、“公司”)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无法按照规定在2025年4月30日前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2、未在规定期限内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股东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尚未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违反了上述规定。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变为每周转让一次(每星期五转让一次)的分类转让方式,其股票简称最后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1”。公司未能规范治理及信息披露,公司可能存在被监管处罚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多次与鹏起沟通年报审计进展,提醒其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及时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后续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鹏起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导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西南证券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