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8证券代码:400082 证券简称:华锐5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19层1905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陈雷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32,500,3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3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68,430,9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6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2人,董事王原先生、孙大庆先生、姜松江先生、田世忠先生、张吉昌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列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2人,监事王世及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列席会议;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列席会议;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15,970,7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反对股数15,815,2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弃权股数71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17,586,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反对股数14,199,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弃权股数71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经营计划》
1.议案内容:
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17,371,1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反对股数14,199,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弃权股数929,5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3.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17,586,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反对股数14,199,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弃权股数71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16,295,6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反对股数15,490,3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弃权股数71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17,586,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反对股数14,199,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弃权股数71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
1.议案内容:
公司2025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2,247,3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反对股数14,199,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弃权股数96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2025年(一季度、二季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
1.议案内容:
公司2025年(一季度、二季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2,247,3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反对股数14,199,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弃权股数96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实施的具体情况决定审计费用,并同意董事会将该授权转授权公司总裁行使。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17,586,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反对股数14,199,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弃权股数71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6.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借款、商业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等,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其中,集团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不超过18.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17,336,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反对股数14,199,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弃权股数71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和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卜永新、代珍影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