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通”)于2025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决定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截至2024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期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由于2024年度期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四、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 | 0.00 | 0.00 | 17,001,684.84 |
回购注销总额 | 118,893,665.57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75,545,137.07 | -672,776,203.67 | -39,366,528.19 |
研发投入 | 177,013,895.73 | 259,462,660.15 | 238,848,032.16 |
营业收入 | 757,729,896.55 | 556,793,897.53 | 791,125,966.8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745,940,926.80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389,912,549.6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 17,001,684.8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119,147,425.5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 -429,229,289.6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136,149,110.4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 675,324,588.0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32.07%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中,与利润分配相关的情形是:
“(八)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3000万元,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5%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过3亿元的除外”。鉴于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鉴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的实际情况,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