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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科技:关于2025年一季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378证券简称:昊华科技公告编号:临2025-044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一季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禾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禾皓”),本次担保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科技”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化院”)为其参股公司浙江禾皓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浙江禾皓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浙江禾皓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80万元。

●本次担保由嘉兴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反担保。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统筹考虑浙江禾皓流动资金需求,浙化院与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朝晖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浙化院为浙江禾皓提供总额为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调整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及合营或联营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

日披露的《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及合营或联营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59)。

.2024年

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调整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及合营或联营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将担保计划调整为公司为各级子公司及子公司间以及为合营或者联营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合营或者联营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根据融资品种和具体项目确定。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在30亿元额度内决定和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有效决议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披露的《昊华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71)和2024年

日披露的《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禾皓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27号8幢201室

3.法定代表人:孔小林

4.注册资本:

9,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22年12月22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服务;化肥销售;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关联关系:浙江禾皓为公司的联营公司。

8.截至2025年3月31日,浙江禾皓单体资产总额为18,266.18万元,负债总额为9,486.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8,779.83万元,营业收入为2,869.33万元,净利润为-64.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1.9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浙化院与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朝晖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签署时间:2025年2月18日

2.协议双方:

甲方(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朝晖支行

乙方(保证人):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3.保证范围: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6年2月17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9,800,000.00(大写:玖佰捌拾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浙江禾皓科技有限公司(下“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2025年

日至2026年

日期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间接参股公司,浙化院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调整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及合营或联营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各级子公司及子公司间以及为合营或者联营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合营或者联营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根据融资品种和具体项目确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4月28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各级子公司及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的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

12.8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7.32%。公司无逾期担保。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担保合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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