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38股票简称:通威股份公告编号:2025-042债券代码:110085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2人。
四川华信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242.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242.59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3,736.28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41家上市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5,655.0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除公司外,与公司同属农、林、牧、渔业或光伏行业的上市公司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
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武林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等审计报告。
(2)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何均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近三年复核了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审计报告。
(3)拟签字项目负责经理:唐方模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等审计报告。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洪波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等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武林、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方模、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何均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洪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
3、独立性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3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6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659万元(含税)。2025年公司审计费用预估为人民币659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3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6万元(含税)。上述审计费用均根据四川华信拟提供的服务内容、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并按照《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确定,预估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如后续根据四川华信拟提供的服务内容、审计工作量等客观情况,需对审计费用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审计费用较2024年审计费用增加数未超过20%,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审计费用调整相关事项,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及对审计机构出具董事会相关决议。如调整后的审计费用较2024年审计费用增加数超过20%(含),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审计费用调整相关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与表决情况经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各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审查和评估认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4年度四川华信较好地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职责,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性要求的情况。2025年4月22日,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