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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科技: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072证券简称:中船科技公告编号:临2025-017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海装

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海装”)拟与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江南造船”)共同投资建设江南造船34.8MWp分布式光伏

项目(以下简称“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6,493.22万元,

涉及中船海装的投资金额约8,411.54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的合作方为江南造船,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集团”)控制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船舶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

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

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

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

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

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分布式光伏项目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成本控制、

工期安排、经营管理等方面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存在一定不确定

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目的相关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面

临的各种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意中船海装与江南造船共同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6,493.22万元,涉及中船海装的投资金额约8,411.54万元。本次对外投资事宜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中船海装与江南造船共同出资设立江南风光(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风光新能源”),其中,中船海装持有江南风光新能源的股权比例为51%、江南造船持有江南风光新能源的股权比例为49%。江南风光新能源基本情况如下:

投资主体名称:江南风光(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5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同能源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

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中船海装推荐

人,江南造船推荐

人,职工董事

人。

三、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关系情况江南造船为公司股东之一,亦系控股股东工业集团控制的上市公司中国船舶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关联人名称: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925,830.301万法定代表人:林鸥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江南大道

号经营范围:军工产品,船舶设计、开发、修造、技术转让、服务,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钢结构制造,金属材料,货物装卸,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四、对外投资主要内容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分布式光伏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江南造船的船厂西区2#曲形分段工场、2#平面分段工场等车间,总计20个厂房光伏电站,总面积约为47万平方米。

建设地点:上海市崇明区长兴岛中船造船基地内。建设内容:主要在2#曲形分段工场、2#平面分段工场、2#理料切割部件工场、2#舾装中心与集配库、2#机舱分段预舾装风雨棚、3号线室内船台车间、集配中心、

号线舾装综合车间、

号线分段装焊工场、机加工工场、液罐装焊工场、3号线理料切割部件工场等车间上增设太阳能光伏电站,并对部分结构进行改造。

建设周期:12个月。

(二)对外投资的金额资金计划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6,493.22万元(涉及中船海装的投资金额约8,411.54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比例为20%,银行贷款资金比例为80%。

(三)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1.分布式光伏项目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充分利用船厂闲置屋顶光照资源,因地制宜,合理开发,促进企业碳减排和能耗双控能力。2.分布式光伏项目所在地平均日照1,825小时以上,属我国太阳能资源相对丰富区域,适合建设大型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发电量基本可由江南造船全

额消纳。

五、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江南造船是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旗下重要的核心骨干造船基地之一,其船厂屋顶所在区域光照资源丰富,消纳能力良好,与其共同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拓展屋顶光伏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同时,该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有助于提升江南造船碳减排和能耗双控的协同能力,推动其实现低碳转型。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六、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吴兴旺、郑松、孙伟军、冀相安、任开江、赵宝华回避表决已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分布式光伏项目实际达成情况或受行业政策、成本控制、工期安排、经营管理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分布式光伏项目亦可能面临避让船厂车间正常生产因素影响造成项目延期、项目投资无法收回等风险,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制定详细实施计划,妥善做好风险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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