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90/900952公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长尹世辉、监事丁泉、职工监事尹鸿军、副总裁宁鸿鹏、副总裁张文博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长尹世辉、监事丁泉、职工监事尹鸿军、副总裁宁鸿鹏、副总裁张文博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董事长尹世辉反对理由是:本人同意审计师对2024年年报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结论,但认为年报中的资金占用事项,并非由于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所导致,需进一步论证,明确资金占用性质是否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而确认资金占用费收入。鉴于公司拟对因贸易未成交而收取的资金占用费收入、利润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此部分资金同时被认定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年报两项财务信息存在矛盾,因此对2024年年报投反对票;监事丁泉弃权理由是:公司违规担保事项、资产大额减值,股东诉讼风险、内控及财务制度风险、控参股企业失控等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人不能确保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按照审慎原则,对该议案投弃权票;职工监事尹鸿军弃权理由是:
公司存在诉讼风险与违规对外担保问题,可能影响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且责任认定与风险处置尚未明确。因本人右腿意外严重骨折,无法正常开展实地调研、数据核对等必要的审查工作,难以全面掌握年度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全部情况。按照审慎原则,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副总裁宁鸿鹏异议理由是:依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人作为高管人员,我尊重审计机构的独立判断和发表的审计意见,据此本人无法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具体理由说明如下: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意见。公司已被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尚未得到妥善解决或有明确结论,对财务报表数据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无法确认,无法保证财务数据的完整性。2、对前期差错更正及2022-2024年贸易业务的异议。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号,公司在2018-2021年期间,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开展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存在严重问题,被认定为无商业实质贸易,该行为已严重影响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2024年年报亦提及2022-2024年度继续开展的贸易业务中,与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存在资金流水高度关联,无法确定关联业务对财务数据的影响,无法保证相应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3、因对外担保及未决诉讼形成重要或有事项或重大预计负债。公司目前存在多起违规对外担保及未决诉讼案件,违规担保的影响、诉讼案件的影响等对财务报表数据的影响和程度没有明确的结论,无法保证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4、股东重叠、实控人可能存在同一化。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通过公开信息查询,注意到天津星睿和上海凡筠存在股东重叠以及与公司第二大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涵”)和第三大股东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圣”)的对外联系方式相同的情况。且锦国投、西藏海涵、西藏天圣,以及前述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之间可能存在的实际控制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系提出若干问题。然而,截至本审计报告日,尚未提供合理解释或相关支持性资料。5、会计师事务所穷尽程序,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针对上述发现,除资金流水比对、公开信息查询外,会计师事务所同时执行了电话访谈、实地走访、现场函证等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执行其他替代性程序以判断上述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交易的商业实质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恰当,亦无法确定财务报表中就有关交易作出任何调整,包括调整金额及对财务报表相关披露的影响。6、对年度报告中本人职责以外的各类事项无法核查,无法确认相关数据。综上所述,在这种缺乏基础的状态下,本人无法保证年报中相关内容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因此签署年报需将本人意见及理由一并披露。副总裁张文博异议理由是:本人同意审计师对2024年年报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结论,但认为年报中的资金占用事项,是否由于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所导致,需进一步论证,明确资金占用性质是否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而确认资金占用费收入性质。鉴于公司拟对因贸易未成交而收取的资金占用费收入、利润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此部分资金(21.68亿元)实质是在2021年12月份前形成占用损失,锦州市经侦支队向锦州港和会计师事务所反馈,在对案情的侦办过程中,通过资金穿透溯源等手段,初步确定了关联方对于此项21.68亿元的资金在2021年年底之前已经形成了损失。后续2022年至2024年期间关联方
一直在对锦州港通过其他方式支付资金占用费,锦州港为减少上市公司利益受损记入公司收入。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四、公司负责人丁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壮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649,507.65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47,993.23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发展、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是基于当前公司能够掌握的信息和数据对未来所作出的评估和预测,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充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及同日披露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是
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三、违规担保情况。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风险
1.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
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9.3.2条第一款第(二)、(三)项所规定财务类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风险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4年11月再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5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5】1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查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4年11月1日,中国证监会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认定
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根据《事先告知书》《决定书》所认定的事实,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连续4年存在虚假记载,该情形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项、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即2020年以来“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指标连续3年存在虚假记载”,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5.5条,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3.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参照证监会对公司于2018年至2021年期间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的调查结果,公司通过对2022年至2024年期间继续开展的贸易业务进行初步核查,其中与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存在资金流水高度关联的贸易业务资金占用余额已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以上,若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将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情形,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交易类强制退市风险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出现大额亏损,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综合以上风险因素,对公司未来股价走势将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公司基本面和市场情绪低迷影响,公司股价持续在低位徘徊,B股股价现已跌破1元,若后续A股股价下跌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可能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继续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存在三种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一是,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的情形;二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三是,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59号)及《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号)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三种情形分别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三)、(七)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此外,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已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相关规定,将在2025年年报披露后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4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_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6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公司治理 ...... 29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55
第六节重要事项 ...... 5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9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92
第十节财务报告 ...... 9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上述文件的备置地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会秘书处。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锦州港 | 指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公司章程 | 指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大连港投控 | 指 | 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西藏海涵 | 指 |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西藏天圣 | 指 | 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中石油 | 指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锦港国经 | 指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 | 指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港口集团 | 指 | 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招商局集团 | 指 |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
招商局辽宁 | 指 | 招商局(辽宁)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
大连港集团 | 指 |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
锦国投 | 指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辽西发展、辽西投 | 指 | 辽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集发公司 | 指 | 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
锦国投石化 | 指 | 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启辉铝业 | 指 | 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
锦州鑫汇 | 指 | 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振华储运 | 指 | 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
物流发展公司 | 指 | 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大连分行 | 指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辽港实业 | 指 | 辽港(大连)实业有限公司 |
立德屋 | 指 | 辽宁立德屋贸易有限公司 |
万家美 | 指 | 沈阳万家美喜悦商贸有限公司 |
抚顺银行开发区支行 | 指 |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
中国银行锦州分行 | 指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
营口银行大连分行 | 指 |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辽港发展 | 指 | 辽港(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集装箱发展 | 指 | 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
TEU | 指 | 一种集装箱容量的标准计量单位,通常指2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锦州港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NZHOUPORT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ZP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丁金辉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桂萍 | 赵刚 |
联系地址 |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1号 |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1号 |
电话 | 0416-3586462 | 0416-3586234 |
传真 | 0416-3582431 | 0416-3582431 |
电子信箱 | MSC@JINZHOUPORT.COM | MSC@JINZHOUPORT.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21007 |
公司网址 | HTTP://WWW.JINZHOUPORT.COM |
电子信箱 | JZP@JINZHOUPORT.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本公司董监事会秘书处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锦港 | 600190 | 锦州港 |
B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锦港B | 900952 | 锦港B股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锐、范业强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279529 | 0.006902 | 0.040994 | -47,612.41 | 0.046103 | 0.06376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279529 | 0.006902 | 0.040994 | -47,612.41 | 0.046103 | 0.0637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235638 | -0.008945 | -0.006754 | 不适用 | -0.002109 | -0.001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7.83 | 0.21 | 1.23 | 减少208.04个百分点 | 1.44 | 1.9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5.05 | -0.28 | -0.20 | 减少204.77个百分点 | -0.07 | -0.05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7,869.66万元,同比减少35.27%,营业成本123,701.79万元,同比减少41.99%,主要是由于本期贸易业务、港口装卸收入、成本减少所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6,657.33万元,同比减少658,039.41万元,主要是本期贸易业务应收账款、预付款项逾期,计提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及确认预计负债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778,696,637.22 | 2,747,942,975.44 | 2,816,204,624.20 | -35.27 | 2,922,610,853.13 | 2,957,973,859.39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778,696,637.22 | 2,736,950,112.28 | 2,741,336,919.27 | -35.01 | 2,851,711,167.57 | 2,852,590,344.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566,573,309.61 | 13,820,753.09 | 82,082,401.85 | -47,612.41 | 92,310,719.67 | 127,673,725.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478,690,203.83 | -17,909,982.98 | -13,523,175.99 | 不适用 | -4,222,159.18 | -3,342,982.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9,925,237.61 | 1,224,548,543.63 | 1,156,841,211.35 | -164.51 | 789,505,910.19 | 752,953,050.59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1,989,983.64 | 6,462,951,909.12 | 6,745,555,832.57 | -102.51 | 6,442,555,170.37 | 6,656,897,445.06 |
总资产 | 10,063,775,684.86 | 17,208,881,792.65 | 17,208,881,792.65 | -41.52 | 17,675,106,774.26 | 17,675,106,774.26 |
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84,642,595.26 | 444,699,051.63 | 376,615,677.86 | 472,739,312.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624,879.39 | -1,193,362,537.87 | -969,202,950.58 | -4,410,632,700.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592,061.02 | -1,192,955,563.26 | -983,420,029.34 | -4,305,906,672.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918,770.49 | 170,080,591.42 | -1,031,666,637.70 | -25,257,961.8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五、(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5,889,411.75 | 2,019,599.95 | 36,188,393.5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500,000.00 | 2,479,835.19 | 18,160,208.06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6,216,400.00 | 1,866,400.00 | 14,000,0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0,992,863.16 | 70,899,685.56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161.5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9,493,626.30 | 2,607,289.18 | 965,398.4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5,164.75 | 32,808,545.2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611,314.13 | 20,753,067.28 | 43,635,038.1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341.85 | 290,729.36 | 46,930.17 | |
合计 | -87,883,105.78 | 31,730,736.07 | 96,532,878.8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8,765,895.92 | 34,603,921.81 | 25,838,025.8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8,603,527.86 | 95,857,860.83 | -12,745,667.0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9,366,400.00 | 63,150,000.00 | -26,216,400.00 | -26,216,400.00 |
合计 | 206,735,823.78 | 193,611,782.64 | -13,124,041.14 | -26,216,400.00 |
说明:应收款项融资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7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详见“第三节五、(五)投资状况分析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相关内容。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港口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节点,其发展受到国际、国内环境的双重影响。2024年,国际政治局势错综复杂,亚洲等新兴经济体国家基建需求放缓,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导致商品流通减少,上述因素冲击货运市场,增加了港口运营的不确定性。与此同时,国内经济呈现企稳回升态势,全国港口实现低速增长,且正在经历港口资源整合的新变革,国内主要港口企业呈现出向航运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趋势。
本报告期内,公司面临复杂多变的外部市场环境及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港口的经营发展遭遇较大压力。面对货源组织难度加大、合规风险集中暴露等不利局面,公司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全力以赴应对内外部多重不利因素冲击,通过实施一系列举措,有效化解系统性风险,全面保持了货源承揽、生产组织、内部管理和重大项目等各项工作稳定推进。
(一)主营业务运营平稳
1.油品业务
报告期内,在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市场占有率实现快速增长的背景下,成品油市场需求不足,华东、华南地区大型一体化炼化企业陆续投运,打破了“北油南运”的格局,港口成品油调运业务量下滑,腹地炼化企业被迫降低加工负荷,上岸原油业务量也随之下降。面临“进出双难”的局面,公司坚持推行市场与生产双向联动机制,实时跟踪国家政策和市场形势,在稳定固有货源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完善泊位作业功能、增加作业品种,应对“减油增化”趋势,充分发挥港内罐区资源,开辟新业务,承接新货源,达成“原油罐转罐”新业务量60余万吨,新增燃料油、甲苯、混合二甲苯、电子级无水乙醇等新货种50余万吨。
2.粮食业务
报告期内,由于国家对进口玉米及其替代品的管控政策,“北粮南运”贸易形势持续向好,贸易商中转积极性较高。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响应市场变化,通过机构改革深化市场与生产融合,夯实管家式服务,精准施策,稳固玉米份额,同时推动非玉米货源的增长。继续坚持“一户一案、精准施策”的核心理念,科学规划集疏港计划,确保粮食仓容高效利用,从全链条上增强了客户的满意度。同时,加大了对竞争性货源的开发力度,并积极开拓新客户群体,使得全年粮食吞吐量实现了14.51%的同比增长,蝉联内贸散装玉米中转第一大港地位。
3.杂货业务
报告期内,国内基建、房地产行业依旧弱势运行,直接影响矿石、煤炭、钢材类等重大货源中转。针对上述情况,公司锁定核心客户货源,通过贸易矿营销模式,丰富贸易矿中转品类,利用Cape船减载优势以及科学的价格政策、高效的保供服务稳定铁矿份额,承揽远程竞争性货源,铁矿类年吞吐量创建港以来峰值。在此基础上,加强港铁协同,联动开发市场,成功竞争腹地外上岸盐、水泥熟料等货源,杂货业务总体同比去年全年略有减量,但基本稳定腹地货源市场主体份额。
4.集装箱业务
报告期内,受国外政治因素影响,外贸海运业务依旧增长强劲,致使国内班轮公司纷纷将大型船舶调整至外贸航线,内贸有效运力大幅降低。因主要客户运力及航线调整,直接导致公司集装箱业务吞吐量同比下降5.9%。为最大限度弥补差量,优化口岸空重箱比例,为客户降低运输成本,公司协同主要合作班轮公司,在稳定运力的同时,挖掘潜在客户,积极开发进出口重箱货源,如高岭土、铜精矿、北安淀粉等,实现出口重箱同比增长2.5%,商品箱同比增长超过200%,外贸箱量同比增长41.3%。
(二)生产管理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从注重效率提升、增强质量管控两方面双管齐下,紧密围绕公司降本增效目标,通过持续与周边港口生产对标、深挖自身生产潜力、加强效率指标及现场考核管理、开展“质量管控提升年”活动等举措,全面实现生产运营工作提质增效。全年船舶生产作业艘次同比增长了15.2%,整体泊位利用率达到近三年的最高值53.3%。粮食、原油、矿粉、钢材等重要货种船舶及铁路作业效率均达到历史峰值,刷新多项生产记录。充分发挥口岸协调职能,协调查验单位解
决制约港口作业的各类问题。在保证港口生产作业顺畅的同时,深入开展“船边直提”和“抵港直装”等直取直达业务,全年累计完成直取作业239万吨,累计节约生产成本1055万元,分别同比提升45.3%和44.1%。安全管理方面,公司重点强化了人机配合作业、危化品作业、检维修作业、特殊高危作业4个领域管理,公司全年安全、消防、环保各项不良指标均为零,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司安全态势平稳。
(三)内部管理处置风险报告期内,公司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因素增多。针对接连暴露出的贸易应收账款、预付款项逾期、违规担保及重大诉讼等风险事项,加强内部管理的风险管控,理顺贸易管理、资金管理、用印管理、人员管理及安全管理等内部控制环节。公司高度重视行政处罚决定涉及的财务数据更正事项,对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监管规则,审慎进行账务处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针对违规担保暴露出来的问题,加强用章流程及印鉴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关注资金流动性,协调相关金融机构,保障存续流贷稳定,努力化解金融风险。以提升管理效率为目标,进行组织机构改革,开展全港定岗、定编、定员“三定”工作,明确岗位分工和职责界限,优化管理层级结构。重视投资者沟通与舆情管控工作,妥善处理投资者诉讼,加强投资者沟通与e互动问题回复,确保合规信息披露。
(四)项目建设与合资合作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锦州港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公司内部及驻港单位平面审批、备案,修订港区总平面管理办法;完成公司绿色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和新能源转运基地规划,为公司绿色能源项目建设提供保障。在项目合作方面,巩固合作成果,扩大合作领域,全力推进兵器集团物流配套项目即振华石油管道储运项目合作,科学统筹港口码头和原油罐区资源,保障振华石油锦州大有国家战略储备项目中转需求,推动远景绿能储运项目与港口合作,推进302、303油品化工泊位建设,为项目提供保障。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港口行业基本情况港口作为连接国内外贸易的重要纽带,不仅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更是全球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港口作为物流链的关键节点,还承载着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使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港口行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反映了国际贸易的活跃程度和国家经济的开放程度。
2024年全球经济增速低位运行,全球海运贸易量呈现温和复苏态势,但受地缘政治冲突、能源结构转型及产业链重构等因素影响,区域分化特征显著。尽管国际经济形势愈加复杂的局面未能得到缓解,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制造业和消费市场的不断扩大,原材料和成品的运输需求显著增加,推动了港口货物吞吐量的持续上升。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将达到112亿吨,同比增长3.5%,较2023年放缓3.5个百分点,总体高于预期增速,其中散货、杂货运输符合预期增长,集装箱运输增长远超预期,主要由于2024年以来外需回升,带动港口国际航线集装箱吞吐量实现超预期增长。内外贸走势分化,在外贸集装箱运输及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进口快速增长的带动下,外贸吞吐量同比增长7.1%,贡献吞吐量增量90%,而内贸吞吐量在煤炭、矿建等内贸货物运输量下滑的影响下,增速仅为0.8%,增量占比仅为10%。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情况
锦州港作为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和东北陆海新通道的战略支点,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东北全面振兴战略的指引下,依托渤海湾西北部的区位优势,着力构建贯通东北腹地、辐射环渤海经济圈的核心物流枢纽。作为国家重点布局的现代化综合性港口,锦州港深入践行国家现代物流体系发展规划,形成以石油、粮食、煤炭、金属矿石及集装箱为主的多元化货种体系,持续巩固“北粮南运”主通道地位,强化东北地区粮食中转核心枢纽功能;同时积极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部署,依托专业化油品码头集群和集装箱航线网络拓展,全面提升能源物资保障与供应链服务能力。在基础设施方面,锦州港积极响应国家交通强国建设纲要,配备大型深水泊位及专业化泊位,满足不同货种和船型的差异化装卸作业需求。在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政策推动下,构建起公铁海多式联运协同体系,实现跨区域物流资源高效衔接。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节点港口,以及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关键节点,锦州港深度融入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布局,不断深入国际物流网络,
服务东北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与经济协同发展。锦州港将继续以国家"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为纲领,坚持创新驱动与开放合作,持续优化港口服务能级,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新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随着国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在"交通强国"战略引领下,国家正通过系列精准政策助推港口行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支点,2024年政策聚焦世界级港口群建设与智慧化升级,着力完善沿海内河港口布局,强化枢纽港辐射能级,同步推进设施专业化改造、多式联运体系构建及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提升港口运营效率与国际竞争力,为港口行业的未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注入新动力。具体政策如下:
发布时间 | 发布单位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4年4月22日 | 国务院 | 《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 | 该规定旨在规范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的靠港补给活动,促进邮轮经济发展。虽然主要对象是国际邮轮,但其中涉及港口补给设施、通关便利化等措施,对货运港口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
2024年5月29日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 《港口标准体系(2024年)》 | 为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相关规划要求,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了《港口标准体系(2024年)》,用以指导有关标准制修订工作。该标准体系涵盖了港口行业的多个方面,为货运港口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
2024年6月6日 | 交通运输部 | 《关于新时代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的意见》 | 该意见提出加快打造世界级港口群,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完善区域物流体系,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支持港航企业延伸服务链条、拓展服务网络,协同推进区域港口集群化、一体化发展。 |
2024年10月12日 |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实施〈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公告》 | 为保持稳定的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水平,持续规范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保障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决定延续实施《港口收费计费办法》。同时,对危险货物定义、港口设施保安费、引航(移泊)费、拖轮费等相关内容按相关规定执行。 |
2024年11月13日 | 交通运输部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检查通用技术规程》 | 该规程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港口危险货物的安全检查工作,提高港口安全管理水平。 |
2024年11月12日 |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 《关于在全国主要水域实施“一次性船位报告”便利化措施的通告》 | 该通告旨在优化海事政务服务,提高船舶航行效率,减少船舶报告负担,适用于全国主要水域 |
2024年12月12日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 | 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是有效衔接供需、促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的重要基础。该意见为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以便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2024年12月31日 | 交通运输部 |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为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以及危险货物相关作业活动,明确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要求。 |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业务仍为油品及化工品、粮食、煤炭、金属矿、钢材等大宗货物的装卸、运输和仓储等物流业务。2024年,公司承接国家“北粮南运”战略,服务于辽宁、吉林、黑龙江及内蒙古东部的粮食南运需求,连续25年稳居内贸散粮中转第一大港地位;油品板块市场现场双向联动,进一步提升管输作业能力,有效确保船岸衔接紧密高效;杂货板块锁定核心客户货源,保证腹地铜厂、镍厂、铝厂等企业主体市场份额,通过港铁协同,联动开发市场,成功竞争腹地外上岸盐、水泥熟料、煤炭等货源;集装箱板块增加航线运力,新增天津内支线、营口线和宁波线3条航线,解决客户痛点、难点问题。
在经营模式上,锦州港采取了“港口+仓储+物流”的一体化运营模式,通过与多家仓储合作库的深度合作,有效扩大了仓储容量,提升了集疏港效率。同时,公司实施“一户一案、精准施策”的货源稳定策略,不仅确保了现有货源份额的稳定,还积极推动货品的增量发展。在生产流程管理中,锦州港不断强化单船作业计划管理,实现运营管理上的精细化和高效化。
(二)市场地位
公司位于辽东湾湾顶西部,是距离东北三省中西部、内蒙古东部乃至蒙古国、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最便捷的进出海口,是辽宁沿海重要港口和地区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货源辐射范围主要涵盖东北、华北等周边地区以及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东南沿海地区与欧洲之间的国际贸易。
(三)竞争优势与劣势
区位与政策优势:锦州港位于东北地区的核心地带,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深度融入国家“北粮南运”战略,并成功获评2024年新增的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享受到了显著的政策支持。
基础设施与效率优势:锦州港通过与仓储企业的合作,有效扩展了仓容,并不断优化作业流程,使得粮食装卸效率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这不仅提升了港口的运营效率,也为客户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区域市场份额稳固:锦州港在内贸散粮中转领域拥有超过三成的市场份额,短期内难以被其他港口所替代,这为其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劣势1:经济周期与结构转型双重冲击,盈利波动显著。港口业绩与宏观经济深度挂钩,经济下行导致大宗货需求萎缩,叠加腹地产业升级引发的货种结构失衡,新兴货种培育滞后,加剧盈利不确定性。
劣势2:腹地需求显著依赖,抗风险能力不足。公司业务发展与腹地经济深度绑定,港口吞吐量及货种结构直接受制于腹地物流需求规模、产业政策调整及区域经济波动。缺乏多元化支撑,风险分散能力不足。
(四)主要业绩推动因素
政策与战略层面:国家“北粮南运”战略的深化实施,不仅为锦州港提供了稳定的货源基础,还促进了港口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随着国家对农业和粮食安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锦州港作为粮食物流的关键节点,其战略地位日益凸显。同时,辽宁省“打造世界级港口群”的规划,为锦州港提供了更广阔的合作空间和发展平台。锦州港积极参与区域港口合作,共同推动港口群的建设和发展,实现了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行业趋势层面: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内需的不断扩大,锦州港的货物吞吐量有望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同时,行业智慧化升级倒逼其设备技改,增强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内部运营层面:通过与仓储企业的深度合作,锦州港有效扩大了仓储容量,并优化了作业流程,提高了货物的周转速度和装卸效率。同时,公司还加强了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力度,确保了港口运营的顺畅和高效。同时,公司注重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确保了港口运营的安全稳定。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地理位置优越,腹地资源广阔
锦州港地处渤海辽东湾北岸,作为中国纬度最高的国际商港和东北陆海新通道的门户港,是距离蒙古国、俄罗斯西伯利亚及远东地区最近的出海口,也是中蒙俄经济走廊的核心节点。通过铁路直达蒙古国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并开通多条国际多式联运班列及外贸航线,锦州港在东北亚国际物流中扮演着重要枢纽的角色。同时,腹地覆盖东北三省、内蒙古东部、华北北部及京津冀协同发展区,直接服务东北粮食主产区及辽东湾石化产业带、蒙东冶金工业区,形成“西接资源、东联市场”的战略格局。腹地内丰富的粮食、能源与工业资源为锦州港提供了多元化的货种支撑,使其连续25年蝉联“中国内贸散粮中转第一大港”,并在能源与工业领域形成“港口-产业”联动效应。
(二)港口设施完备,集疏运体系高效
锦州港具备完备的基础设施与齐全的功能资质,拥有多个大型泊位及散粮筒仓,作业效率高,仓容充足,并提供金融、贸易等增值服务。同时,锦州港建立了完善的多式联运体系,5条高速公路、2条国道呈放射状覆盖东北、华北及内蒙古地区,疏港快速干道直通港区,为货物进出提供了便捷的公路运输通道,与京哈铁路等12条干线互联,开通了“铁路货物直取直达”模式,实现了港铁无缝衔接,大大提高了物流效率。此外,锦州港积极应用新技术提升作业效率通过“以箱代库”的方式压缩作业环节,有效降低了物流成本。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7,869.66万元,同比减少35.27%,营业成本123,701.79万元,同比减少41.99%,主要是由于本期贸易业务、港口装卸收入、成本减少所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6,657.33万元,同比减少658,039.41万元,主要是本期贸易业务应收账款、预付款项逾期,计提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及确认预计负债所致。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778,696,637.22 | 2,747,942,975.44 | -35.27 |
营业成本 | 1,237,017,918.61 | 2,132,545,823.08 | -41.99 |
销售费用 | 26,659,551.22 | 30,888,076.51 | -13.69 |
管理费用 | 149,186,965.35 | 174,643,688.89 | -14.58 |
财务费用 | 425,296,287.65 | 447,341,625.09 | -4.93 |
研发费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9,925,237.61 | 1,224,548,543.63 | -164.5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655,920.82 | 543,525,040.43 | -104.3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7,313,954.30 | -1,828,507,527.60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贸易业务收入及港口装卸、堆存收入减少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贸易业务成本及装卸成本减少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业务招待费、差旅及交通费等同比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业务招待费、差旅及交通费、办公及会议费等同比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利息支出同比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贸易业务应收账款逾期未收回,以及贸易业务预付款项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同期收到股权转让款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同期偿还公司债、中票等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869.66万元,同比减少了35.27%,主要是贸易收入及港口装卸、堆存收入减少所致。实现营业成本123,701.79万元,同比减少了41.99%,主要是贸易业务成本及装卸成本减少所致。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港口服务 | 1,663,342,338.84 | 1,220,150,111.19 | 26.64 | -2.88 | -3.66 | 增加0.5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锦州地区 | 1,778,696,637.22 | 1,237,017,918.61 | 30.45 | -35.27 | -41.99 | 增加8.06个百分点 |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港口服务 | 港口服务成本 | 1,220,150,111.19 | 98.64 | 1,266,523,412.35 | 59.39 | -3.66 |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7,083.3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2.0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26,106.5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4.68%。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4,049.1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9.4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5,599.2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2.61%。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销售费用2,665.96万元,同比减少了13.69%,主要是业务招待费、差旅及交通费等同比减少所致;发生管理费用14,918.70万元,同比减少了14.58%,主要是业务招待费、差旅及交通费、办公及会议费等同比减少所致;发生财务费用42,529.63万元,同比减少了4.93%,原因主要是利息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992.52万元,同比减少了164.51%,主要原因为本期贸易业务应收账款逾期未收回,以及贸易业务预付款项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65.59万元,同比下降了104.35%,主要原因为同期收到股权转让款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731.40万元,去年同期为-182,850.75万元,同比增加154,119.36万元,主要原因为同期偿还公司债、中票等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为579,149.23万元,主要原因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06,805.28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3,863.23万元;计提折旧及摊销费用41,803.88万元;筹资性财务费用支出42,688.93万元;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122,617.94万
元以及存货减少应付项目增加等共同影响-23,394.15万元。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公司对年度报告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针对或有事项中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相关事项,合理估计可能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并确认预计负债以及减少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包括公司对逾期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以及部分逾期预付工程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39亿元;对联营企业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赤峰启辉铝业有限公司和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39.85亿元;对处于闲置状态的散粮自备车资产和终止对外出租的集装箱资产计提减值准备0.83亿元;对租赁业务待执行亏损合同计提预计负债0.9亿元和对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所预计的预计负债0.01亿元;以及减少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导致利润减少0.37亿元。上述事项导致本期利润发生重大变化。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27,624,726.52 | 1.27 | 1,600,211,655.95 | 9.30 | -92.02 | 主要是本期贸易业务预付款项增加,贸易业务应收账款逾期未收回所致。 |
应收账款 | 107,652,457.09 | 1.07 | 767,140,355.81 | 4.46 | -85.97 | 主要是逾期的贸易业务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34,603,921.81 | 0.34 | 8,765,895.92 | 0.05 | 294.76 | 主要是本期末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38,394,334.97 | 0.38 | 502,838,397.81 | 2.92 | -92.36 | 主要是逾期贸易业务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所致。 |
存货 | 15,023,955.07 | 0.15 | 10,747,143.90 | 0.06 | 39.79 | 主要是本期原材料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5,912,443.87 | 0.06 | 16,300,126.22 | 0.09 | -63.73 | 主要是本期预缴税额减少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368,194,966.92 | 3.66 | 4,211,089,852.54 | 24.47 | -91.26 | 主要是本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419,468.08 | 1,592,916.60 | 0.01 | -73.67 | 主要是本期材料分摊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8,290,153.27 | 0.28 | -100.00 | 主要是本期末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81,582.98 | 0.04 | 203,282,556.02 | 1.18 | -97.94 | 主要是本期预付工程款转入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所致。 |
应付票据 | 183,898,000.00 | 1.83 | 1,264,690,000.00 | 7.35 | -85.46 | 主要是本期票据到期所 |
致。 | ||||||
预收款项 | 1,357,965.35 | 0.01 | 2,671,035.54 | 0.02 | -49.16 | 主要是本期预收租赁款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49,341,946.42 | 0.49 | 15,766,533.65 | 0.09 | 212.95 | 主要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和应交土地使用税增加所致。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1,533,460.17 | 0.11 | 100.00 | 主要是计提辞退福利所致。 | ||
预计负债 | 95,726,792.85 | 0.95 | 100.00 | 主要是对租赁业务待执行亏损合同计提预计负债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357,568.94 | 0.05 | -100.00 | 主要是本期末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63,150,00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63%。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171,710.16万元。主要受限资产包括被冻结的银行存款、售后回租业务固定资产及被保全财产等,其中售后回租资产期末账面价值163,927.38万元,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175.95亿吨,同比增长3.7%,其中,内外贸吞吐量同比分别增长2.2%和6.9%。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3亿标箱,同比增长7.0%。
按时间区间来看,港口生产全年走势与宏观经济保持一致,呈现“前高、中低、回稳”的特征。一季度港口生产总体实现良好开局,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5.7%,二季度在2023年同期高基数的影响下,增速下滑至3.1%,三季度增速继续下滑至1.7%,创近9个季度以来的新低,其中9月增速下降至0.5%。四季度一揽子增量政策效应不断释放,港口吞吐量增速有所回升。
按港口建设投资来看,2024年预计完成沿海港口建设投资890亿元,同比增长7%,规模创2014年以来新高,连续5年回升。沿海港口建设投资从“增量扩张”转向“结构性补短板”,重点建设大型化、专业化泊位,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船舶大型化和专业化需求,此外随着港产城融合发展格局的不断深化,以及港口对于自身业务多元化的追求,部分港口加大了对于仓储、工业园区等的建设力度。沿海建设投资持续增长,推动港口能力进一步提升,行业发展韧性进一步增强。
按区域发展来看,港口呈现多极协同与差异化定位特征。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枢纽区域依托完善集疏运体系和先进港口群协同机制,持续强化国际航运中心功能,其自动化码头和智能物流网络成为稳定全球供应链的关键节点。环渤海地区港口群则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及东北亚航运
枢纽定位,在服务“一带一路”陆海联运中展现战略支撑作用。东南沿海港口聚焦特色化发展路径,打造区域特色物流中转基地。内陆沿江港口依托长江经济带战略,通过水铁公多式联运体系延伸腹地辐射范围,重庆、武汉等枢纽港在促进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中的作用愈发凸显。
(五)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末,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总额52,720.28万元,其中,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总额为36,819.50万元,比上期末减少了384,289.49万元,降幅为91.26%,变化原因为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9,585.79万元,比上期期末减少了1,274.57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6,315.00万元,比上期期末减少了2,621.64万元,变化原因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化。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 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陆地管道运输,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 是 | 增资 | 10,043.26 | 8.55%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土地使用权 | 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凌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锦州港已完成实缴 | 2,048.42 | 否 | 2023-9-29 | 公告编号:2023-060 | ||
合计 | / | / | / | 10,043.26 | / | / | / | / | / | / | / | 2,048.42 | / | / | / |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放弃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振华储运拟增资扩股引入项目合作方—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锦州凌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振华储运注册资本拟由500万元增加至118,000万元。公司拟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以土地使用权进行增资,最终根据土地评估价值调整股比,本次拟投入的土地面积共计235,611.27平方米(约353.42亩),已取得土地使用证,权属清晰。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拟出资额为10,620万元,持有振华储运的股权比例将由100%下降至9%,振华储运将成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放弃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2024年公司已完成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价值为10,043.26万元。振华储运股东会决定减少振华储运公司注册资本至117,423.26万元,锦州港认缴
资本金10,043.26万元,持股比例为8.55%。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期重大非股权投资主要为在建工程。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110,647.78万元,比上期期末增加了9,501.40万元,增幅为9.39%。主要为锦州港第三港池东岸油品化工泊位工程和锦州港成品油罐区工程等增加影响所致。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89,366,400.00 | -26,216,400.00 | 8,737,200.00 | 63,150,000.00 | ||||
其他 | 108,603,527.86 | -12,745,667.03 | -59,270,002.36 | 95,857,860.83 | ||||
合计 | 197,969,927.86 | -38,962,067.03 | -50,532,802.36 | 159,007,860.83 |
(1)公司持有的菲律宾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菲律宾世纪顶峰金属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顶峰”)股票200,000,000股(总股本2,820,330,000股),占世纪顶峰股权比例7.09%。公司根据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其列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期末每股公允价值以2024年最后一个交易日菲律宾证券交易所该股票收盘价进行外币折合计算。报告期内,该资产公允价值减少2,621.64万元,期末公允价值折合人民币为6,315.00万元。
(2)公司持有的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根据新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结合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告期内,该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1,274.57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主要控股公司
(1)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与中储粮(辽宁)储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75.90%,该公司注册资本38,530.83万元,主营物资仓储、中转(化学危险品除外);装卸服务;代理相关业务服务。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4,772.03万元,净资产为32,739.83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808.86万元,营业利润-4,387.92万元,实现净利润-4,386.14万元。
2.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公司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相关信息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体现为:
1.港口行业格局与趋势
(1)港口行业发展趋势随着全球贸易的持续增长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加速推进,港口行业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根据交通运输部印发的《水路“十四五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中国着力世界一流港口建设提质增效,保障能力适度超前,智慧绿色安全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支撑国家战略能力明显增强;重点打造高能级港口枢纽、推动联运高质量发展、提升管理能力与水平。未来,港口行业将加快推进世界一流港口建设,向着绿色港口和智慧港口方向转型,同时持续推进联运发展和管理提升。
(2)港口行业竞争区域港口群通过一体化运营优化资源配置,长三角以上海港、宁波舟山港为核心实现港航贸联动,山东港口集团整合省内七大港口实现错位发展;市场竞争主体多元化,国有企业仍占主导地位,但民营及外资企业通过专业化服务逐步崛起;政策引导下,竞争焦点从规模扩张转向效率提升,交通运输部积极推动港口数字化转型;港口企业通过差异化定位避免同质化竞争。
公司所处的环渤海地区港口分布较为密集,拥有天津港、大连港等大中型港口,尤其是津冀港口腹地交叉重叠,区域内港口竞争激烈。竞争的同时港口合作逐渐加深,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下,津冀港口通过建立资本纽带,形成资本合作关系,正逐渐从竞争转向竞合。行业在政策规范与技术赋能下形成“竞合共生”格局,竞争核心转向服务质量、环保水平与综合效益的提升。
(3)港口行业格局
经多年投资发展,中国沿海已建立五大港口群,分别为环渤海、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和西南沿海港口群,港口竞争格局基本稳定。目前,港口资源丰富的各省份均已成立了相应的省级港口集团,各省份基本已完成全省港口资源的初步整合,“一省一港”的行业格局基本形成。港口整合有助于岸线资源合理分配、港区之间合理分工、避免重复建设和消除恶性竞争,
而区域一体化背景下的港口整合还将通过加强江海联运和铁水联运等方式强化交通物流体系整体的网络效应。港口整合符合行业发展和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方向,是行业发展的阶段性要求,在供给侧改革和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整合有望持续深化。
2.公司应对策略面对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和挑战,锦州港作为辽宁港口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积极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继续深化与腹地粮食加工企业的合作,巩固和拓展粮食运输业务。通过优化运输结构、提高装卸效率等措施,进一步提升粮食运输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同时,积极探索绿色低碳转型的实践路径,应用新能源技术和设备,降低碳排放强度,推动港口向绿色低碳转型。加强与铁路、公路等运输方式的联动和合作,推广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提高物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通过提供供应链金融、贸易增值服务等新型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物流解决方案,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面对挑战,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和服务水平。通过深化与腹地经济的联系和合作,在辽宁港口群的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即将迎来收官之年,公司发展正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因素增多的历史时期。公司将贯彻“夯实工作目标,实现增量增收;推进管理提升,强化盈利能力;筑牢安全底线,防范重大风险”的经营策略,面对严峻复杂的内外部环境,采取切实有效的经营举措,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崭新局面。
第一,细致制定各项计划,量化任务目标,定期总结分析,形成闭环管理。各业务板块全面提升客户服务质量,稳定重要客户中转份额;协同重要客户实现业务转型,并采取新型货运模式,实现货源增量;优化全程物流模式,拓展服务边界,吸引货源增量;内部挖潜,提升仓储和中转能力;时刻跟踪国家政策变化,挖掘潜在货源和偶发市场机会。
第二,全港协同联动,在满足基础运行需求的基础上,通过优化项目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力争全年实现减少成本费用一亿元的目标。
第三,筑牢安全、环保、质量、资金、法律等专项工作根基,坚持底线思维、注重风险管控,不断提升专项业务管理能力和监督检查实效,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际完成营业收入177,869.6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9.86%,比去年同期减少35.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6,657.33万元,年度计划数8,366.28万元,严重偏离计划数。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为1,382.08万元,大幅度增亏。
2.2025年经营计划
基于对2025年外部市场深入分析和经营环境的综合预测,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度计划实现营业收入17.21亿元,港口建设计划总投资金额为9,170万元,重点工程包括集装箱码头二期升级港池浚深工程、海关驻港矿产品制样室及实验室工程及209、210泊位低压岸电改造工程。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充分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3.为完成经营计划拟采取的措施
2025年,是辽宁省落实推进“十四五”发展规划、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的收官之年,锦州港的发展正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因素增多的历史时期。面对严峻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公司将采取切实有效的经营举措,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崭新局面。
(1)主营业务聚焦提升
强化主营业务建设,油品板块加速推进振华石油管道储运项目、远景等绿色能源储运项目、中石油两锦炼厂化工品项目以及国家战略储备库项目,实现货源增量;粮食板块持续优化客户粘性、完善仓容提升方案,继续推行“量价互保”政策,稳定重要客户中转份额;杂货板块紧抓京
津冀产业转移落地、增容扩产机遇,持续推进有色金属矿集散中心、港铁联动全程物流,打造“保税+混配”服务;集装箱板块实现集装箱码头“大商务”、“大生产”、“大物流”模式,加大上岸货源承揽、增强内陆场站合作,增强内陆地区和进口货源承揽能力。
(2)拓展业务领域与多元化发展持续执行个性化“一户一案、量价互保”政策,通过管家式服务等手段稳定大客户中转份额,建立健全货物中转数据体系,动态跟进合同执行进度,通过精细化管理提升服务,增加合作黏性;强化港铁联动,全力争取铁路给予港口的长效政策支持。
(3)加强区域合作与资源整合深化与腹地城市的合作,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通过加强与腹地城市的联动和协作,拓展港口腹地,增加货源,为锦州港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注重加强与周边港口的协同与合作,共同提升区域港口群的竞争力;积极参与区域港口群的规划和建设,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4)降本增效深入实施深入实施降本增效措施,优化招标、采购流程,推动物资采购系统、阳光采购平台的升级和完善,提高采购效率;同时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测和分析,通过市场调研、历史价格比对等方式控制采购成本;建立科学的资产管理体系,实现资产全过程严格管控,从而优化资源配置,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等方式,建立科学的资产管理体系,实现资产全过程严格管控,从而优化资源配置,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5)筑牢安全底线,防范重大风险公司以“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安全意识、重传导降风险”为主题,牢固树立安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红线意识,提升安全管理能力,为港口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公司通过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构建多维安全防控机制;推动安全包保工作深化,细化检查标准及频次,建立分级督导体系;重点开展无脚本演练,突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实施安全内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统一规范体系并通过专项检查持续提升基础管理水平。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方面,运用技术手段与场景化宣传,通过作业场所可视化警示、班组安全活动等载体,全方位营造安全生产常态化的氛围。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经济波动风险港口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其发展水平与全球经济运行态势高度关联。当前国际环境仍面临多重挑战,地缘政治冲突持续升级、主要经济体博弈加剧及全球通胀压力等因素,可能导致全球市场波动加剧,进而对港口运营与盈利能力形成冲击。此外,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格局下,公司业务与腹地经济的协同效应日益显著,一方面,腹地产业结构升级带来的增长为港口发展提供持续动能;另一方面,腹地经济增长速度、产业结构和贸易水平等关键要素的波动,将影响港口货物吞吐量规模,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带来挑战。
2.产业政策调整风险作为受政策导向显著的基础设施行业,公司运营面临政策环境变化的影响。尽管国家长期实施的港口建设扶持政策有力助推了行业快速发展,但当前国家经济结构与增长方式有所调整,在绿色发展维度,“双碳”战略实施推动港区环保标准持续提升;在行业治理层面,物流降本增效要求与智慧港口建设标准不断升级;在国际贸易领域,进出口政策与外汇管理措施动态调整。若未来行业设施技术规范或税收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既有运营模式产生影响。
3.货源结构波动风险港口装卸量与货源市场的发展形势密切相关。随着世界经济局势的调整和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各货源市场的进出口需求波动性进一步增强,进而引起货源结构的调整;腹地客户物流路径的改变可能引起港口货源结构变化。未来货源结构的波动调整对于公司的经营收益可能会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
4.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风险
(1)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9.3.2条第一款第(二)、(三)项所规定财务类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风险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4年11月再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5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5】1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查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4年11月1日,中国证监会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认定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根据《事先告知书》《决定书》所认定的事实,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连续4年存在虚假记载,该情形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项、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即2020年以来“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指标连续3年存在虚假记载”,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5.5条,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3)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参照证监会对公司于2018年至2021年期间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的调查结果,公司通过对2022年至2024年期间继续开展的贸易业务进行初步核查,其中与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存在资金流水高度关联的贸易业务资金占用余额已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以上,若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将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情形,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交易类强制退市风险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出现大额亏损,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综合以上风险因素,对公司未来股价走势将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公司基本面和市场情绪低迷影响,公司股价持续在低位徘徊,B股股价现已跌破1元,若后续A股股价下跌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可能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5.继续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存在三种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一是,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的情形;二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三是,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59号)及《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号)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三种情形分别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三)、(七)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此外,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已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相关规定,将在2025年年报披露后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4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6.大额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回收风险
如附注十八、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中所述,本公司本年度对与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参见该附注中所述定义)存在资金流水高度关联的贸易业务形成且已逾期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计提坏账准备21.68亿元,该逾期款项存在无法回收的风险。
7.股权结构变动风险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股东西藏海涵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85,710,7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7%,其中,285,700,000股被司法标记,10,725股被司法冻结,叠加199,555,500股被轮候冻结。股东西藏天圣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0,220,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414%,其中,405股被司法冻结,120,220,000股被司法标记。若后续司法程序推进导致以上股东股份被强制执行,可能引发公司股权结构或治理结构变动。
8.诉讼索赔的风险
公司存在部分未结诉讼、仲裁和执行案件。若公司无法及时履行判决执行义务或与诉讼对方达成相关和解协议,相关资产可能面临被查封、冻结或被强制执行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日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由于公司2018年至2021年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部分投资者基于该情况,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提起诉讼的投资者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一旦法院判决,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面临诉讼索赔风险。
9.违规担保风险
经自查,公司与广发银行大连分行因辽港实业向银行借款签署的《资产权益收购协议》,未经过公司经营层、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从未披露公司有权机关审议同意签署上述《资产权益收购协议》。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裁刘辉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超越其权限,擅自以公司名义与抚顺银行开发区支行签署了2份银行贷款的《保证合同》,上述《保证合同》未公开披露。
公司与辽西发展、银团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行)、锦国投就航道改扩建工程金融借款签署相关《协议书》,并向银团贷款人出具《承诺函》,上述《协议书》和《承诺函》具有非典型担保的法律性质,并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以上行为构成违规担保,公司股票因此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且相关担保责任尚未解除。
10.流动性风险
公司2024年度发生亏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74.32亿元,当前公司已面临短期债务集中偿付压力,部分银行账户遭受冻结,若不能及时优化资本结构,将持续承受显著偿债压力。后续银行、供应商款项逾期可能引致诉讼增加,将会加剧公司的流动性风险。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召开股东会,严格执行律师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3次。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在审议特别决议议案事项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事项时,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公平、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关于董事、董事会与各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程序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依法合规完成了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工作。公司董事会组成科学合规、职责清晰,除战略委员会外,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专门委员会2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规定行使职权,在公司战略规划、财务管理等方面发挥参考及监督作用,通过实地考察、调研交流、审阅《经营分析报告》《董事监事周报》《重要事项报告单》的方式了解公司业务动态及公司现状,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支持,谨慎、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保障董事会运作。
(三)关于监事与监事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事的选举程序,依法合规完成了公司股东监事以及职工监事的换届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9次,均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列席股东会和董事会,通过现场调研、发表监督函等方式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事宜提出监督意见,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
(四)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完善对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经营业绩等挂钩。年初,公司对各相关责任人下达年度目标责任,明确当年度的经营目标和考核指标;年终进行考核,并以此完成薪酬兑现。此外,公司设置重大事项激励指标、年终激励指标,实现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薪酬水平与责任、风险和贡献相匹配的激励效果。
(五)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持续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确保股东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相关信息,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设立官网投资者联络专栏、投资者来电专线、密切关注股吧等舆情动态,围绕投资者保护月开展“5.15全国投资者保护日”宣传活动,增强投资者保护意识,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发展思路和经营管理活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主要业务及优势、经营情况、分红状况等问题进行回复;在“上证e互动”平台积极答复投资者提问,拉近公司与广大投资者距离。
(六)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投资者能及时、公平地了解公司信息。公司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保证投资者知情权;按规披露业绩预告,确保投资者能第一时间了解公司财务状况;注重信息披露持续性,按时公告风险提示。针对以前年度存在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82份,全程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登记工作。
(七)内部控制建设年审机构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后续,公司将继续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管理,增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有效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05-17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05-18 | 详见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08-26 | 2024-08-27 | 详见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2-31 | 2025-01-01 | 详见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三次,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尹世辉先生主持,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会议提案、召集、召开、表决、决议、公告等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发放兑现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发放兑现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各合
作融资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尹世辉 | 董事长 | 男 | 55 | 2023-03-09 | 2027-05-16 | 0 | 0 | 0 | 0.00 | 是 | |
孙明涛 | 副董事长(离任) | 男 | 47 | 2015-04-24 | 2025-03-16 | 0 | 0 | 0 | 12.00 | 是 | |
刘辉 | 副董事长(离任) | 男 | 53 | 2014-02-16 | 2024-10-27 | 0 | 0 | 0 | 10.00 | 否 | |
纪国良 | 董事 | 男 | 45 | 2024-08-26 | 2027-05-16 | 0 | 0 | 0 | 0.00 | 是 | |
王建 | 董事(离任) | 男 | 57 | 2024-05-17 | 2025-03-06 | 0 | 0 | 0 | 7.48 | 是 | |
丁金辉 | 职工代表董事 | 男 | 55 | 2024-04-19 | 2027-05-16 | 0 | 0 | 0 | 7.48 | 否 | |
裴松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24-05-17 | 2027-05-16 | 0 | 0 | 0 | 7.48 | 否 | |
宋天革 | 独立董事(已辞职未离任) | 男 | 56 | 2020-05-20 | 2025-03-05 | 0 | 0 | 0 | 12.00 | 否 | |
杨华 | 独立董事(已辞职未离任) | 女 | 51 | 2022-12-09 | 2024-09-04 | 0 | 0 | 0 | 12.00 | 否 | |
王君选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男 | 60 | 2024-05-17 | 2025-02-05 | 0 | 0 | 0 | 12.00 | 否 | |
监事 | 2020-05-20 | ||||||||||
葛义勇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4 | 2025-04-07 | 至今 | 0 | 0 | 0 | 0.00 | 是 | |
监事 | 2024-05-17 | ||||||||||
丁泉 | 监事 | 男 | 56 | 2024-05-17 | 2027-05-16 | 0 | 0 | 0 | 0.00 | 是 | |
李欣华 | 监事(离任) | 女 | 59 | 2015-01-16 | 2024-12-12 | 0 | 0 | 0 | 0.00 | 是 | |
宋波 | 监事 | 男 | 44 | 2024-12-31 | 2027-05-16 | 0 | 0 | 0 | 0.00 | 是 | |
尹鸿军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4 | 2024-04-19 | 2027-05-16 | 55,747 | 55,747 | 0 | 39.60 | 否 | |
田海清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4 | 2024-04-19 | 2027-05-16 | 0 | 0 | 0 | 36.90 | 否 | |
李英潇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34 | 2024-04-19 | 2027-05-16 | 0 | 33.02 | 否 | |||
丁金辉 | 总裁 | 男 | 55 | 2024-10-29 | 2027-05-16 | 0 | 113.10 | 否 |
原常务副总裁 | 2022-06-13 | 2024-10-28 | 0 | 0 | 0 | ||||||
刘福金 | 副总裁 | 男 | 54 | 2014-02-16 | 2027-05-16 | 286,925 | 286,925 | 0 | 82.27 | 否 | |
李桂萍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女 | 54 | 2014-04-15 | 2025-04-06 | 136,665 | 136,665 | 0 | 80.76 | 否 | |
董事会秘书 | 2027-05-16 | ||||||||||
李志超 | 副总裁 | 男 | 51 | 2016-11-07 | 2027-05-16 | 136,334 | 136,334 | 0 | 93.36 | 否 | |
张文博 | 副总裁 | 男 | 50 | 2022-06-13 | 2027-05-16 | 103,800 | 103,800 | 0 | 88.14 | 否 | |
苑志刚 | 副总裁 | 男 | 47 | 2024-05-17 | 2027-05-16 | 0 | 0 | 0 | 65.47 | 否 | |
原总裁助理 | 2020-05-20 | 2024-05-16 | 0 | 0 | 0 | ||||||
宁鸿鹏 | 副总裁 | 男 | 58 | 2005-12-26 | 2027-05-16 | 338,227 | 338,227 | 0 | 84.72 | 否 | |
曹成 | 副总裁 | 男 | 47 | 2020-05-20 | 2027-05-16 | 0 | 0 | 0 | 70.12 | 否 | |
关涛 | 总裁助理 | 男 | 47 | 2024-05-17 | 2027-05-16 | 0 | 0 | 0 | 30.79 | 否 | |
张建波 | 总裁助理 | 男 | 46 | 2024-05-17 | 2027-05-16 | 0 | 0 | 0 | 53.75 | 否 | |
原职工监事 | 男 | 2020-05-20 | 2024-05-16 | 0 | 0 | 0 | |||||
马壮 | 财务副总监 | 男 | 54 | 2024-10-29 | 至今 | 18,600 | 18,600 | 0 | 11.87 | 否 | |
曲伟 | 原董事 | 男 | 53 | 2022-07-25 | 2024-08-02 | 0 | 0 | 0 | 0.00 | 是 | |
张惠泉 | 原董事 | 男 | 57 | 2015-05-18 | 2024-05-16 | 0 | 0 | 0 | 4.52 | 是 | |
鲍晨钦 | 原董事 | 女 | 52 | 2014-02-16 | 2024-05-16 | 14,200 | 14,200 | 0 | 4.52 | 是 | |
张国峰 | 原独立董事 | 男 | 69 | 2017-03-28 | 2024-05-16 | 0 | 0 | 0 | 4.52 | 否 | |
王祖温 | 原独立董事 | 男 | 69 | 2020-08-13 | 2024-05-16 | 0 | 0 | 0 | 4.52 | 否 | |
李亚良 | 原监事会主席 | 男 | 68 | 2015-04-24 | 2024-05-16 | 0 | 0 | 0 | 4.52 | 否 | |
芦永奎 | 原监事 | 男 | 58 | 2017-03-28 | 2024-05-16 | 0 | 0 | 0 | 0.00 | 是 | |
郎旭瑛 | 原监事 | 女 | 46 | 2020-12-16 | 2024-05-16 | 0 | 0 | 0 | 4.52 | 否 | |
夏颖 | 原监事 | 女 | 55 | 2017-03-28 | 2024-04-17 | 0 | 0 | 0 | 0.00 | 是 | |
徐晓东 | 原职工监事 | 男 | 57 | 2020-03-19 | 2024-05-16 | 0 | 0 | 0 | 17.13 | 否 | |
赵刚 | 原职工监事 | 男 | 47 | 2020-03-19 | 2024-05-16 | 0 | 0 | 0 | 21.25 | 否 | |
刘辉 | 原总裁 | 男 | 53 | 2016-04-15 | 2024-10-27 | 0 | 0 | 0 | 83.13 | 否 | |
李挺 | 原财务总监 | 女 | 50 | 2016-05-06 | 2024-10-29 | 0 | 0 | 0 | 74.05 | 否 | |
原副总裁 | 2024-05-17 | 2024-10-29 | 0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1,090,498 | 1,090,498 | / | 1,186.99 | / |
说明: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总额包含2023年度年终奖金额。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尹世辉 | 历任大连港务局业务处副处长;大连港香炉礁港务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大连港香炉礁港务公司经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部部长;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杂货码头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会计师;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散杂货事业部总经理、综合事业部总经理;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现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
孙明涛 | 历任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董事、总裁,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5年4月至2025年3月任公司副董事长。 |
刘辉 | 历任西藏海涵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大连保税区海涵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锦州腾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4年2月至2024年10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4月至2024年10月任公司总裁。 |
纪国良 | 历任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副部长、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产融事业部总经理。现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王建 | 历任大连福佳大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恒力石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锦国投(锦州)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年5月至2025年3月任公司董事。 |
丁金辉 | 历任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营口外轮理货公司经理,营口港集装箱发展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中国营口外轮代理公司经理,营口新世纪集装箱码头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盘锦港业务部总经理,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企划部部长,2022年2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2024年10月任公司常务副总裁,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职工董事,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总裁。 |
裴松 | 历任辽宁省交通厅港航管理局(省船舶检验局、省地方海事局)局长;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现已退休。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宋天革 | 历任大连市甘井子区交通局会计主管,大连甘井子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大连德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大连昶德公正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杨华 | 历任上海兴江实业总公司法务;上海金石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单新宇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永联律师事务所独立合伙人律师。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王君选 | 历任平顶山市政府秘书,平顶山煤炭工业总公司科长、副处长,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兼职教授,司法部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咨询监督员;现任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0年5月至2025年2月任公司监事,2024年5月至2025年2月任监事会主席。 |
葛义勇 | 历任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管理经理,大连港北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审计部副部长。现任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中心主任。2024年5月当选为公司监事,现任监事会主席。 |
丁泉 | 先后在锦州石化公司,中国石油规划总院,中国石油资本运营部,中国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历任资本企划处副处长、处长,所投资公司专职董监事,集团公司股权事务高级专家,现任中国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在中国石油四家所投资公司任董事或监事,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李欣华 | 历任锦州港建设指挥部财务科长,锦州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业务经理,锦州港务局审计监察处处长、经营管理部部长,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1月至2024年12月任公司监事。 |
宋波 | 曾任锦州港务局运输公司材料供应部部长,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现任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副经理、工会主席。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尹鸿军 | 曾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保障公司经理、行政保卫部处长、轮舶公司经理。现任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
田海清 | 曾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输油公司调度员、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员、综合管理部计划管理员、集装箱业务部业务员、人力资源部业务经理、副经理。现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
李英潇 | 曾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筒仓公司职员、集装箱业务部市场科业务员、集装箱码头公司业务部业务经理、锦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市场科业务经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杂货业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兼任贸易事业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现任锦州港海洋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副经理级)。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
刘福金 | 历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机械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工会副主席、党委副书记,总裁助理,2014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
李桂萍 | 历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分公司副经理、研究发展部副经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监事会秘书处处长、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现任辽宁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2014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李志超 | 历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储运公司经理、业务部经理、港埠公司经理、散杂货公司经理、总裁助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
张文博 | 历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业务经理、行政保卫部经理、业务部经理、总裁助理;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
苑志刚 | 历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总调度室副经理、生产指挥中心副经理、企业发展部经理、杂货码头公司经理、风控部经理;2020年5月至2024年5月任公司总裁助理,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
宁鸿鹏 | 历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公司经理、业务处处长、总裁助理兼业务处处长,锦港经营公司副总经理、总裁助理,2005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
曹成 | 历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保卫部副经理、总裁办公室副主任、党群工作部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港口保障中心主任;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
关涛 | 曾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港口规划部经理助理、港口建设部副经理、经理(总监级);人力资源部经理;油品业务部经理(总监级)、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 |
张建波 | 历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业务经理,输油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贸易部副经理,锦港海洋石化贸易有限公司经理,营运中心副经理,公司业务总监,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第十届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 |
马壮 | 历任锦州港货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经理,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副总监兼计划财务 |
部经理,2024年10月29日起代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 | |
曲伟 | 历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事业部副总经理、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大连港集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主任、战略发展部部长,现任招商港口汉班拖塔港CEO;2022年7月至2024年8月任公司董事。 |
张惠泉 | 历任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北京嘉诚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首席律师,2015年5月至2024年5月任公司董事。 |
鲍晨钦 | 历任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年2月至2024年5月任公司董事。 |
张国峰 | 历任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已退休,2017年3月至2024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王祖温 | 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讲师、教授、副校长,大连海事大学校长,教授,党委副书记,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2020年8月至2024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李亚良 | 历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锦港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4月至2024年5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芦永奎 | 历任大连港铁路公司党委书记,大连港审计管理中心主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主任;现任大连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7年3月至2024年5月任公司监事。 |
郎旭瑛 | 现任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德天博诚科技有限公司初创合伙人,2020年12月至2024年5月任公司监事。 |
夏颖 | 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股权管理与综合处副处级干部,资本市场处副处长,资本市场处处长,资本运营部、财务部专职董监事,已于2024年5月退休。2017年3月至2024年4月任公司监事。 |
徐晓东 | 历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经理、输油公司经理、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4年5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赵刚 | 历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会秘书处投资者关系部经理,董监事会秘书处副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公司董监事会秘书处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3月至2024年5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李挺 | 历任辽宁东正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5月至2024年10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任公司副总裁。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经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尹世辉、刘辉、孙明涛、曲伟、王建当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裴松、宋天革、杨华当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君选、葛义勇、丁泉、李欣华当选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经公司第六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丁金辉当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
表董事;尹鸿军、田海清、李英潇当选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选举尹世辉为董事长,选举孙明涛、刘辉为副董事长,第十一届监事会选举王君选为监事会主席。董事会聘任副董事长刘辉兼任总裁,聘任李桂萍为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提名,聘任丁金辉为常务副总裁,聘任宁鸿鹏、刘福金、李桂萍、李志超、曹成、张文博、苑志刚为副总裁,聘任李挺为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张建波、关涛为总裁助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张惠泉、鲍晨钦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张国峰、王祖温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李亚良、芦永奎、郎旭瑛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徐晓东、张建波、赵刚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024年4月,夏颖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2024年8月,曲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4年8月,纪国良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4年9月,杨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其辞职将导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占董事会全体成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规定,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将继续履职。
2024年10月,刘辉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公司总裁职务,并同时卸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4年10月,因锦州市公安局决定对李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司决定免去李挺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职务。
2024年10月,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聘任丁金辉为公司总裁,全面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决定由财务副总监马壮暂时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享受财务总监待遇,直至董事会另行聘任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聘任总裁、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024年12月,李欣华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2024年12月,宋波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2025年2月,王君选因目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
2025年3月,宋天革因个人健康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将导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占董事会全体成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且审计委员会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根据规定,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将继续履职。
2025年3月,王建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5年3月,孙明涛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孙明涛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05 | 至今 |
孙明涛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06 | 至今 |
孙明涛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总裁 | 2021-02 | 2024-04 |
纪国良 | 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8-04 | 2025-02 |
葛义勇 | 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0-01 | 至今 |
丁泉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 2024-06 | 至今 |
丁泉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集团公司高级专家 | 2022-09 | 2024-05 |
宋波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 | 副经理、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 | 2021-11 | 至今 |
张惠泉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裁、首席律师 | 2017-06 | 至今 |
夏颖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集团公司高级专家 | 2022-09 | 2024-05 |
李欣华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1-08 | 2024-12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尹世辉 | 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 2023-07 | 至今 |
尹世辉 | 托克辽港国际贸易(辽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21-06 | 至今 |
孙明涛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04 | 至今 |
副董事长 | 2016-06 | 至今 | ||
孙明涛 | 东方海钾(厦门)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06 | 至今 |
孙明涛 |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境外) | 执行董事 | 2016-04 | 至今 |
刘辉 | 锦州腾锐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02 | 2024-09 |
刘辉 | 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12 | 2024-09 |
刘辉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06 | 2024-11 |
刘辉 | 辽港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5-10 | 至今 |
刘辉 |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02 | 至今 |
刘辉 | 北京融汇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4-12 | 至今 |
刘辉 | 上海振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04 | 至今 |
刘辉 | 华信汇通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01 | 至今 |
纪国良 |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12 | 至今 |
纪国良 |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11 | 至今 |
纪国良 | 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10 | 至今 |
纪国良 | 丹东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12 | 至今 |
纪国良 | 绥中港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10 | 至今 |
纪国良 | 托克辽港国际贸易(辽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06 | 至今 |
纪国良 | 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产融事业部总经理 | 2023-03 | 2024-05 |
战略发展部部长 | 2024-05 | 至今 | ||
纪国良 | 大连港航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5 | 至今 |
王建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24-03 | 2024-11 |
王建 | 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05 | 至今 |
王建 | 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02 | 至今 |
宋天革 | 大连昶德公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副所长 | 2023-03 | 至今 |
宋天革 | 大连诚达财会服务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合伙人 | 2016-12 | 至今 |
宋天革 | 恒进资产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20-03 | 至今 |
宋天革 | 大连日鑫天合建设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4-01 | 至今 |
宋天革 |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松陵铝合金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14-12 | 至今 |
宋天革 | 大连圣昌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03 | 至今 |
宋天革 | 中行热力(大连)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02 | 至今 |
杨华 | 上海永联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律师 | 2010-10 | 至今 |
王君选 |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律师 | 2002-01 | 至今 |
王君选 | 最高人民法院 | 监督员 | 2015-05 | 2024-05 |
葛义勇 |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中心主任 | 2024-10 | 至今 |
葛义勇 | 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风险管理部副部长、法律合规部副部长、审计部副部长 | 2022-06 | 2024-10 |
葛义勇 | 大连太平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11 | 至今 |
葛义勇 | 大连太平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11 | 至今 |
葛义勇 | 托克辽港国际贸易(辽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4 | 至今 |
葛义勇 | 北京聚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05 | 至今 |
丁泉 |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1-09 | 至今 |
丁泉 | 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1-06 | 至今 |
丁泉 | 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3-09 | 至今 |
丁泉 | 中俄东方石化(天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12 | 至今 |
李欣华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08 | 2024-12 |
李欣华 | 锦州兴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08 | 至今 |
李欣华 | 中国锦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6-08 | 至今 |
宋波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11 | 至今 |
宋波 | 中国锦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8 | 至今 |
尹鸿军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8-11 | 至今 |
尹鸿军 | 锦州中理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9-10 | 至今 |
经理 | 2019-02 | 2019-10 |
尹鸿军 | 锦州中理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10 | 至今 |
尹鸿军 | 锦州中理检验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10 | 2024-02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4-02 | 至今 | ||
田海清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2-03 | 至今 |
田海清 | 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3-05 | 2025-01 |
李英潇 | 锦州港海洋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1 | 至今 |
经理 | 2025-03 | 至今 | ||
刘福金 |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8-04 | 至今 |
董事 | 2023-03 | 至今 | ||
刘福金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4-12 | 2025-01 |
刘福金 | 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4-12 | 至今 |
刘福金 | 锦州港货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4-12 | 至今 |
刘福金 | 锦州港海洋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11 | 2024-3 |
董事长 | 2025-01 | 2025-03 | ||
刘福金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5-01 | 至今 |
张文博 | 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1-11 | 2024-12 |
张文博 | 锦州港货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经理 | 2021-11 | 2024-12 |
张文博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07 | 2025-01 |
张文博 |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05 | 2024-12 |
张文博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1-05 | 2024-12 |
张文博 | 锦州港海洋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04 | 2025-01 |
苑志刚 |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8-04 | 2025-01 |
苑志刚 | 锦州港华码头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06 | 2025-01 |
苑志刚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05 | 2024-05 |
苑志刚 | 锦州腾锐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05 | 2024-09 |
苑志刚 | 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10 | 至今 |
苑志刚 | 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5 | 2025-01 |
苑志刚 | 锦州港货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0-07 | 2025-01 |
苑志刚 |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0-05 | 2024-12 |
苑志刚 | 远景绿能仓储(锦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03 | 2025-01 |
苑志刚 | 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1 | 2025-01 |
苑志刚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推荐人选) | 2024-05 | 至今 |
苑志刚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推荐人选) | 2024-11 | 至今 |
苑志刚 | 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推荐人选) | 2024-05 | 至今 |
苑志刚 | 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4-09 | 至今 |
苑志刚 | 锦州腾锐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4-09 | 至今 |
宁鸿鹏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5-03 | 2024-09 |
宁鸿鹏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05 | 2025-01 |
李志超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5-01 | 至今 |
曹成 | 锦州兴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4-04 | 2024-12 |
关涛 | 锦州兴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2022-02 | 2024-04 |
董事长 | 2024-12 | 至今 | ||
关涛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2024-09 | 2025-01 |
关涛 | 锦州港华码头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5-01 | 至今 |
关涛 | 远景绿能仓储(锦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5-01 | 至今 |
关涛 | 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5-01 | 至今 |
关涛 |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5-01 | 至今 |
张建波 | 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9-04 | 至今 |
执行董事 | 2023-04 | 至今 |
张建波 | 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03 | 2025-03 |
副董事长 | 2025-03 | 至今 | ||
张建波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5 | 至今 |
张建波 | 锦州港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06 | 2024-04 |
张建波 | 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5-01 | 至今 |
马壮 | 锦州兴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2024-04 | 至今 |
马壮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05 | 2025-03 |
马壮 | 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4-09 | 至今 |
马壮 | 锦州港货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2025-01 | 至今 |
马壮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5-03 | 至今 |
曲伟 | 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战略发展部部长 | 2022-06 | 2024-05 |
张惠泉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06 | 至今 |
张惠泉 |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05 | 至今 |
张惠泉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1 | 2025-02 |
王祖温 | 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17-05 | 2024-04 |
王祖温 |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03 | 2024-07 |
王祖温 |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1-07 | 至今 |
王祖温 |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5 | 至今 |
鲍晨钦 | 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23-01 | 2024-03 |
李亚良 | 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4-03 | 2024-08 |
李亚良 | 东方家园(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1999-08 | 至今 |
芦永奎 | 大连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总经理 | 2020-02 | 至今 |
芦永奎 | 大连港口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07 | 至今 |
芦永奎 | 大连港润燃气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06 | 至今 |
芦永奎 | 大连中石化海港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3-10 | 至今 |
夏颖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05-19 | 至今 |
夏颖 | 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7-04-12 | 至今 |
夏颖 | 中远海运石油运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05-31 | 至今 |
夏颖 | 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06-21 | 至今 |
夏颖 | 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2-02-08 | 2024-07 |
夏颖 | 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08-08 | 2024-04 |
郎旭瑛 | 北京德天博诚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08-05-01 | 至今 |
郎旭瑛 |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6-03-01 | 至今 |
徐晓东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9-11 | 2024-02 |
赵刚 | 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04-01 | 至今 |
赵刚 | 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04-19 | 2024-09 |
李挺 | 哈尔滨锦州港物流代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8-10-16 | 2024-10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标准执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与考核制度》,经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后发放。 |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结合公司薪酬考核标准对董事、监事、高管薪酬进行了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董事、监事津贴按照股东大会确定的标准,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参照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2024年度目标责任书》中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经董事会审议确定年度薪酬额度及奖金提取、发放方法,授权公司总裁实施发放。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已向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了报酬,不存在拖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截至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1,186.99万元(税前)。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丁金辉 | 职工董事 | 选举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
纪国良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裴松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王建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葛义勇 | 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丁泉 | 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宋波 | 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尹鸿军 | 职工监事 | 选举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
田海清 | 职工监事 | 选举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
李英潇 | 职工监事 | 选举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
丁金辉 | 总裁 | 聘任 | 董事会审议通过 |
张建波 | 总裁助理 | 聘任 | 董事会审议通过 |
关涛 | 总裁助理 | 聘任 | 董事会审议通过 |
马壮 | 财务副总监(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 聘任 | 董事会审议通过 |
张惠泉 | 董事 | 离任 | 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
鲍晨钦 | 董事 | 离任 | 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
王祖温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
张国峰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
曲伟 | 董事 | 离任 | 因工作调整辞职 |
杨华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因个人原因辞职 |
刘辉 | 副董事长、董事 | 离任 | 因个人原因辞职 |
王建 | 董事 | 离任 | 因个人身体原因辞职 |
宋天革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因个人健康原因辞职 |
孙明涛 | 副董事长、董事 | 离任 | 因个人原因辞职 |
李亚良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
芦永奎 | 监事 | 离任 | 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
郎旭瑛 | 监事 | 离任 | 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
徐晓东 | 职工监事 | 离任 | 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
张建波 | 职工监事 | 离任 | 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
赵刚 | 职工监事 | 离任 | 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
夏颖 | 监事 | 离任 | 因工作调整辞职 |
李欣华 | 监事 | 离任 | 因工作变动辞职 |
王君选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因退休辞职 |
丁金辉 | 常务副总裁 | 离任 | 聘任为公司总裁 |
刘辉 | 总裁 | 离任 | 因个人原因辞职 |
李挺 |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 解聘 | 董事会罢免 |
苑志刚 | 总裁助理 | 离任 | 聘任为副总裁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2年7月19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由于公司2020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及2021年第三季度等定期报告未恰当选择收入确认方法,导致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徐健、时任总裁刘辉、时任财务总监李挺予以通报批评。
2.2024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号。由于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二十一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一项、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徐健、刘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鲍晨钦、李挺、宁鸿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曹成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徐健、刘辉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3.2024年11月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徐健,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时任董事鲍晨钦,时任财务总监李挺,时任副总经理宁鸿鹏,时任副总经理曹成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徐健、刘辉10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4-01-26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综合计划暨2024年度预算》等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4-04-25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4-04-29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05-17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
第十一届董事会监管事项专题会议 | 2024-07-29 | 会议听取了《关于公司监管处罚事项影响及进展情况的报告》《公司贸易业务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报告》《关于公司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08-09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08-30 |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获得审计委员会过半数通过,未提交董事会审议。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09-07 | 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重新修订的议案》等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10-29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11-23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12-12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尹世辉 | 否 | 11 | 11 | 6 | 0 | 0 | 否 | 3 |
孙明涛(离任) | 否 | 11 | 10 | 7 | 1 | 0 | 否 | 3 |
纪国良 | 否 | 5 | 5 | 3 | 0 | 0 | 否 | 1 |
王建(离任) | 否 | 8 | 7 | 5 | 1 | 0 | 否 | 2 |
丁金辉 | 否 | 8 | 8 | 3 | 0 | 0 | 否 | 2 |
裴松 | 是 | 8 | 8 | 6 | 0 | 0 | 否 | 2 |
宋天革 | 是 | 11 | 11 | 5 | 0 | 0 | 否 | 3 |
杨华 | 是 | 11 | 11 | 7 | 0 | 0 | 否 | 3 |
刘辉(离任) | 否 | 8 | 5 | 3 | 3 | 0 | 否 | 1 |
曲伟(离任) | 否 | 6 | 3 | 3 | 3 | 0 | 否 | 0 |
张惠泉(离任) | 否 | 3 | 2 | 1 | 1 | 0 | 否 | 0 |
鲍晨钦(离任) | 否 | 3 | 2 | 1 | 1 | 0 | 否 | 0 |
张国锋(离任) | 是 | 3 | 3 | 1 | 0 | 0 | 否 | 0 |
王祖温(离任) | 是 | 3 | 3 | 1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4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3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姓名 | 董事提出异议的有关事项内容 | 异议的内容 | 是否被采纳 | 备注 |
丁金辉 | 关于应监管要求出具股东关系专项说明的议案 | 本次调查范围所涉主体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 | 是 |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说明
公司于2024年9月7日以现场、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针对《关于应监管要求出具股东关系专项说明的议案》,公司职工董事兼总裁丁金辉对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是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存疑,导致无法判断。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宋天革、纪国良、杨华、曲伟(离任) |
提名委员会 | 杨华、裴松、丁金辉、王祖温(离任)、孙明涛(离任)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裴松、宋天革、王建、张国峰(离任)、鲍晨钦(离任) |
战略委员会 | 尹世辉、孙明涛(离任)、王建(离任)、丁金辉、刘辉(离任)、张惠泉(离任)、王祖温(离任)、张国峰(离任)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1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01-05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暨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2023年年报首次沟通会审议事项如下:1.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计划;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下一步工作安排;3.关于核销2023年度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的议案。 |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会议原则同意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和后续安排,建议年审会计师聚焦审核贸易业务实质;关注贸易相关列报合规性、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关联方识别等重点领域的审计风险;加强内控审计;重视贸易资金的筹措和使用审计,会议要求公司经营层切实做好财审对接工作,提高财务报告水准,着重落实重点事项的审计方 | 本次参会人员包括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年审会计师。 |
案,及时处置风险点。 | |||
2024-04-11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暨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2023年年报见面会听取报告如下: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进展;2.2023年财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汇报。 | 会议听取报告后建议:2023年年报正式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各部门仍需紧密配合,全力配合年审会计师审计工作,确保2023年度报告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本次参会人员包括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年审会计师。 |
2024-04-24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年报专题会审议事项如下: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3.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7.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9.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 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等十一项议案,认为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 | 本次参会人员包括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年审会计师。 |
2024-04-29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无 |
2024-05-17 |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1.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会议选举宋天革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聘任李挺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 无 |
2024-08-30 |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 会议以全票反对,未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 无 |
2024-09-07 |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1.关于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专项审计;2.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会议要求,公司经营层与审计机构做好沟通、协同配合,按照时间要求,同步有序做好专项审计与半年报审计或审阅工作。同时,提示公司经营层严格按照《国有企业、 | 无 |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选聘标准和选聘流程,扎实推进年审会计师聘任工作。 | |||
2024-09-26 |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事项如下:1.关于锦州港贸易整体情况的汇报;2.关于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措施的议案;3.关于半年报相关事项处理的议案;4.关于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及2024年半年报审阅的议案;5.聘任2024年度审计服务公开招标工作整体安排。 | 会议审议通过五项议案。会议要求在2024年半年报中,真实、客观地反应公司贸易业务开展情况,不做主观判断;并指出公司在投资项目管理上存在缺失,应加强内部控制,有效做好投后管理;另外要持续推进专项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工作。 | 无 |
2024-10-28 |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1.关于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3.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4.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5.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6.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展的议案;7.关于聘任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的议案。 |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等七项议案。会议同意财务副总监马壮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同意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继续开展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专项审计的工作。 | 本次参会人员包括审计委员会委员、部分高管以及会计师。 |
2024-12-12 |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1.关于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专项审计的议案;2.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对原总裁刘辉进行离任审计的议案;3.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会议建议公司尽快统筹专项审计和年审工作,按规范程序加快落实年审机构。 | 无 |
2024-12-27 |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场调研会议审议事项如下:1.公司投资项目、对外担保核查进展情况;2.公司聘任2024年审计机构的进展;3.2022年及2023年4家客户港口作业包干费率计收情况;4.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8月贸易业务开展情况。 | 本次审计委员会共调研四方面事项,会议要求公司保持与相关各方沟通,持续推进调研事项的进展,为2024年年报编报提供基础。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04-25 |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2.关于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会议提名尹世辉先生、曲伟先生、刘辉先生、王建先生、孙明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裴松先生、宋天革先生、杨华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总裁刘辉。 | 无 |
2024-05-17 | 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1.关于选举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3.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4.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会议审议通过四项议案。会议经审阅被提名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认为被提名人具备任职条件,专业能力、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 无 |
2024-08-09 | 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增补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会议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纪国良的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均能够胜任公司所聘职务,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4-10-29 | 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1.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2.关于聘任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会议同意聘任丁金辉先生为公司总裁、马壮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1-25 |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述职报告;2.《公司2023年度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3.《公司2024年度目标责任书》(草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考核与兑现的报告。 | 会议审议通过四项议案。会议要求公司应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及各种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科学严谨的经营管理计划,确保计划的可达成;应严格把控业务流程、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风险;同时,做好合资公司管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 无 |
2024-4-24 |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发放兑现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 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 无 |
2024-5-17 | 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1.关于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2.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 |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会议选举裴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 | 无 |
长存续期的议案。 | |||
2024-11-23 | 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 |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 无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1-25 |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1.公司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公司2024年度综合计划》暨2024年度预算(草案)。 |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会议建议:公司在进行年度预算制定及完成分析时,应细化预算管理和预算分析,全面考虑到各种因素影响,提高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预算的成本费用管控分析,做好成本管控工作。公司应以财务承受能力作为投资红线和边界,审慎安排投资;关注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优化长期、短期债务占比,保证资金链安全。 | 无 |
2024-4-24 |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 无 |
2024-5-17 | 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 会议选举董事长尹世辉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 无 |
2024-10-29 | 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经营层履职情况的议案》 |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 无 |
2024-12-12 | 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1.关于向各合作融资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关于公司出售集装箱资产的议案。 |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会议建议在融资过程中尽量控制规模,优化结构,审慎论证融资规模与方式;对于拟出售资产进一步完善历史成本分析、风险分析和可行性分析,待处置完成后形成专项报告,及时向董事会进行专项汇报。 | 无 |
(六)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4-24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 | 无 |
(七)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均对2024年半年报投出反对票,具体如下:
1.主任委员宋天革发表意见如下:第一,锦州港上半年贸易业务形成的应收贸易货款金额较大且会计处理不够妥当,形成了很大的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逾期;第二,截至报告披露日,逾期金额达10.86亿元,无法判定该笔应收货款能否及时收回以及对公司和股东权益的影响程度;第三,锦州港半年报中尚未对证监会处罚认定的2018至2021年虚增收入、利润涉及以前年度会计数据全部进行调整。
2.委员杨华发表意见如下:在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发后,公司未及时对2022年至今发生的贸易业务实质进行深入判断,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的风险,故无法保证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3.委员纪国良发表意见如下:
(1)监管合规风险:请锦州港经营层及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报告证监会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所列事项是否属实,以及向证监会申辩的内容和方向;并补充说明2024年中报未予以调整的理由,以及判断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及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时对锦州港所有贸易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进行分析判断,并向董事会提报贸易业务自查整改报告。
(2)财报错报风险:原2024年度中报将本期贸易收入、成本全部按净额法列示,本次修改后将本期贸易收入、成本全部冲减至零,请经营层如实向董事会报告调整原因及合理性,并判断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同时补充说明以前年度贸易业务的会计处理和本年度会计处理不一致的原因。此外,本次修正后报告增加披露了重大贸易货款逾期未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建议锦州港2024年中报按照会计准则执行减值测试。
另外,锦州港经营层最后提报的半年报审议稿中,2024年上半年将贸易收入、成本在会计记账中直接冲减,缺乏合理性,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024年上半年贸易业务采购金额比上年同期仍然有大幅度增加,但是在半年报中直接冲减贸易业务收入与成本,仅在现金流量表中显示的做法,没有达到如实、客观地披露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要求。
在半年报陈述中显示,经营层对锦州港的贸易业务未进行重新全面审视和审慎判断,也没有拿出实质性的整改举措,整改的重点仍然停留在会计处理和贸易流程上,对证监会处罚的贸易业务的实质没有进行如实说明,也没有对贸易业务融资的资金投向等进行说明。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多次赴公司现场调研,对公司存在的问题发函提示,依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监督。监事会希望全体董事和高管人员时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依法合规运营,忠实勤勉履职,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努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股东回报,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25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2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57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5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916 |
销售人员 | 100 |
技术人员 | 324 |
财务人员 | 68 |
行政人员 | 170 |
合计 | 1,57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76 |
本科 | 635 |
大专 | 636 |
高中 | 173 |
初中及以下 | 58 |
合计 | 1,578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围绕战略目标,根据公司综合计划完成情况、资金情况,进行月度薪酬调整,在保持员工稳定的前提下,更好地激励与挖掘员工潜能,强化责任与竞争意识,提高组织整体效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推动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公司合理规划年度薪酬发放节奏和额度,严格控制人力资源总成本。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倡导2025年增收节支的工作思路,加大内部培训力度,强化内训师队伍建设,减少非刚需的一切外部培训。通过完善内部培训工作制度体系,结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岗位任职需求、人才梯队建设和员工个人成长进行全面融合,培训实施中,紧密围绕员工综合业务素质提升、技术、安全、消防专项能力深化、岗位资格统筹组织安排培训,使各层级员工能够立足岗位成才,促进了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情况
2024年4月25日和5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6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在《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对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时间以及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中的优先顺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在盈利、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将实行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并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
根据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在该年度净利润为正值、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
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0%,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情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方案。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及以后年度分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2,291,5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共40,045,83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79%。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4-022)。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5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8日;A股的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6月26日,B股的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7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40,045,83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40,045,83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2,153,480,612.2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不适用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566,573,309.6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5,479,932,266.81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18年5月2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广发原驰?锦州港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累计买入公司股票8,723,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018年1月24日至2021年1月23日。经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11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期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1月23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2)、《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4、临2022-080、临2024-077)。 |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锦州港A股股票,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奖励金,筹集资金总额2,100万元,存续期36个月。2019年7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购买锦州港A股股票10,29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019年7月29日至2022年7月29日。经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7月29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股票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8)、《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0、临2024-026)。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机制,依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收入与管理水平、经营绩效紧密挂钩,实现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薪酬水平与责任、风险和贡献相匹配的激励效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交由董事会批准后实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评议,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进行监督并参与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各自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议、监事会评议、总裁评议与高管互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结果,形成公司年度考核与兑现的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据此发放年度薪金。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均按照《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开展了自我评价工作,通过访谈、抽样、控制测试、穿行测试等方式,对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公司对本次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给予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强化相关人员内控意识和风险意识,及时纠正执行偏差,堵塞管理漏洞。公司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与本报告同期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相关要求,严格开展对子公司的各项管理控制工作,重点如下:一是,结合公司管理要求和工作实际,厘清管理条线与管理框架,从词语定义、管理范围、职责权限、管理内容和标准等多方位、多维度对管理办法进行完善和优化,完成《合资公司管理办法》修订,为合资公司管理提供制度支撑;二是,规范开展重大事项管理,按照公司流程,对子公司重大决策、重大交易、重要人事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批,确保子公司经营依法合规,符合公司总体发展要求;三是,强化目标管理,根据子公司功能、作用不同,结合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对子公司管理要求,在保持子公司经营符合股份公司要求基础上,从子公司主要职能出发,编制符合子公司发展要求的年度目标责任书,提升目标管理能力;四是,注重日常管理,每周更新重点子公司重要工作进展;每月收集子公司经济指标、财务状况、重点工作等重要材料;每季度开展经营分析,掌握子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持续开展子公司风险评价与联合调研工作,并充分发挥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用,不断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力度。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否定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537.24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根据锦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公布的锦州市重点排污企业名单,公司被列为废气、废水重点排污单位。目前,有废气排放口两处,废水排放口一处,上述排污口均严格按照要求设置了明显的排放口标志并安装有在线监测装置。
2024年,通过有组织排放的为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锅炉废气经过脱硝、脱硫、除尘后通过烟囱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有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等。公司排放的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有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等。2024年无超标排放现象。公司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锅炉燃煤产生的煤渣,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含油废物等。
具体排污信息如下:
(1)废气类污染物
2024年,公司5台锅炉总计燃煤27,169吨,其中一港池中心锅炉房燃煤14,444吨,三港池罐区锅炉房燃煤12,725吨。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烟尘(颗粒物)0.89吨、二氧化硫(SO
)
1.13吨、氮氧化物(NOX)14.47吨。详细信息如下:
表1:2024年废气类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位置及排污区域 | 平均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量t | 排放总量限值t/a | 执行标准mg/m3 | 超标排放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烟尘(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中心锅炉房 | 8.89 | 0.45 | 3.71 | 30 | 无 | 布袋除尘器 |
罐区锅炉房 | 5.96 | 0.44 | 5.65 | |||||
二氧化硫(SO2) | 中心锅炉房 | 26.60 | 0.71 | 19.77 | 200 | 无 | 双碱法 | |
罐区锅炉房 | 24.38 | 0.42 | 30.16 | |||||
氮氧化物(NOX) | 中心锅炉房 | 104.47 | 8.65 | 24.71 | 200 | 无 |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 | |
罐区锅炉房 | 78.72 | 5.82 | 37.7 | |||||
悬浮颗粒物 | 无组织排放 | 主要为各堆场 | 0.28 | / | / | 1 | 无 | 散货苫盖、洒水抑尘、道路清扫 |
挥发性有机物(VOCs) | 油码头、油品罐区 | 2.35 | 0.26 | 5.16 | 6 | 无 | (1)开展LDAR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2)定期开展厂界非甲烷总烃检测。 | |
港区厂界 | 2.90 | 4 | ||||||
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数据来源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报告2.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特别排放限值。3.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4.储油罐区及油品装卸码头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2)废水类污染物
2024年共处理污水58285吨。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有石油类、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
-N)、总磷(P)、总氮(N)等。2024年公司废水类污染物无超标排放。具体排污信息见如下:
表2:2024年废水类污染物排放信息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位置 | 平均排放浓度mg/L | 排放总量限值t | 排放量t | 执行标准mg/L | 超标排放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石油类 | 有组织排放 | 锦州港污水处理厂 | 8.62 | / | 0.50 | 20 | 无 | 活性污泥法 |
化学需氧量(COD) | 8.72 | / | 0.68 | 300 | 无 | |||
氨氮(NH3-N) | 1.26 | / | 0.08 | 30 | 无 | |||
总磷(P) | 1.05 | / | 0.04 | 5 | 无 | |||
总氮(N) | 13.90 | / | 0.68 | 50 | 无 | |||
注:废水经过锦州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全部排向锦州开发区排水管网,最终流向锦州西海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标准。 |
(3)固体废物2024年煤渣产生量为14,070.96吨,废机油、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总计转移126.28吨,均送往有资质的处理单位。
(4)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运转,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昼65dB(A)、55dB(A)。根据公司自行监测方案,以及排污许可证中的要求,每季度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经检测2024年厂界噪声无超标现象
公司2024年未出现环保违法违规事项,未出现因超标排放而被环保处罚等问题。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a.锅炉废气治理公司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经过除尘、脱硫、脱硝后有组织排放。目前公司针对锅炉废气的治理,建有5套布袋除尘器,2套双碱法脱硫系统和两套尿素脱硝系统(SNCR),分别位于一港池中心锅炉房与三港池罐区锅炉房,两座锅炉房均安装有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2024年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良好。脱硫系统共使用碱片157.89吨,脱硝系统使用尿素344.20吨。
b.扬尘治理针对散货堆场、码头及作业过程中扬尘,防尘网的建设、散货的及时苫盖及洒水车配合自动喷淋进行洒水作业使其得到了有效控制。
针对港内道路扬尘,公司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港区道路清扫协议,保证港区清洁。2024年,无扬尘污染事件发生。c.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24年,厂界及罐区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检测均达标。a.挥发性有机物防治设施建设情况如下:
公司301B和一港池、五港池油气回收装置均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对工程质量进行了交工验收。预计在后期进行调试,并投入使用。
b.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措施如下:
公司在6月、12月分别开展了设备与管线组件LDAR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其中12月份开展的LDAR项目共计检测5602个点。本次检测共有0个泄漏点,即全厂泄露率为0.0%。
(2)污水治理
公司自建有一座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处理后排入滨海新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向锦州西海污水处理厂。公司主要应用活性污泥法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含油污水的工艺主要为物化法。
2024年污水处理量为58285吨,其中6295吨为含油污水,51990吨为生活污水。污水处理设
施运营费用总计380.94万元。
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水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处理2024年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炉渣,全年炉渣转运量为14,070.96吨,全部由锦州槿峰商贸有限公司负责处理。
针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公司建设有危废暂存库,用于危险废物的临时存放。按计划进行转运处置。2024年危险废物转移共计126.28吨,均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2024年无新建项目,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2)排污许可证情况
2024年6月份,公司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变更申请已于6月7日提交至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已通过审批。主要对法定代表人进行变更;以及增加环评批复文件编号。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辽宁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油品罐区环境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油品化工品泊位装卸设施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3个环境保护预案,已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无变化。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排污许可证中的相关要求,制定了《2024年度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该方案来执行。监测结果全部按时公开至辽宁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自行监测方案主要分三个方面,分别为在线监测、手工监测、LDAR检测。
(1)在线监测
公司共安装三套在线监测设备,其中两套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分别安装在一港池中心锅炉房与三港池罐区锅炉房;一套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在锦州港污水处理厂;实时对排放的废气与废水排放情况进行监测。2024年在线监测在正常工况下无超标现象。
(2)手工监测
公司按照《2024年度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委托辽宁卫衡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手工监测,2024年开展了12次月度综合检测,4次季度检测,2次半年度检测,1次年度检测;其中废水检测项目分别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磷(P)、总氮(N)、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动植物油、石油类、全盐量、总有机碳、pH。废气检测分为有组织废气检测和无组织废气检测,其中有组织废气检测项目分别为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汞、氨气、林格曼黑度;无组织废气污染物包括非甲烷总烃、氨(氨气)、臭气浓度、硫化氢、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噪声检测每季度开展一次,在厂界四周设置监测点位开展检测工作。2024年手工监测无超标现象。
(3)LDAR检测
2024年,公司根据排污许可证中相关要求在6月、12月分别开展了LDAR检测,完成了2024年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报告。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4年报告期内没有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25,310.43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减少化石燃料燃烧的措施减少碳排放。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碳排放核算按照新规范《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30部分:水运企业》中的系数与相关要求进行,导致2024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23年减少较多。此外2024年较2023年燃煤量减少了711吨,船用柴油减少94吨。化石燃料使用量的减少,也是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的原因之一。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经披露《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3.60 | |
其中:资金(万元) | 13.60 | 困难员工补助 |
物资折款(万元) | 0.00 | |
惠及人数(人) | 44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工会为31名困难员工发放困难补助共计3.6万元,公司爱心基金为13名困难员工共计发放10万元补助,帮助困难员工缓解生活压力,增强员工的归属感。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招商局辽宁、招商局集团 | 承诺方保证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锦州港保持相互独立,不从事任何损害锦州港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承诺方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锦州港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 | 2019年6月 | 是 | 招商局集团控制锦州港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招商局辽宁、招商局集团 | 1、承诺方将本着有利于锦州港发展和维护锦州港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不因承诺方及其控制的公司与锦州港之间的同业竞争事项(如有),损害锦州港的合法权益。2、承诺方及其控制的公司将按照经济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则,根据自身经营条件和区域特点形成的核心竞争优势开展业务,不会利用从锦州港了解或知悉的信息从事或者参与与锦州港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或潜在竞争的相关经营活动。3、承诺方及其控制的公司保证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督管理规则和《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锦州港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锦州港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9年6月 | 是 | 招商局集团控制锦州港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招商局辽宁、招商局集团 | 1、承诺方不会谋求锦州港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承诺方及其控制的公司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损害锦州港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承诺方及其控制的公司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锦州港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锦州港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方及其控制的公司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锦州港内部管理制度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19年6月 | 是 | 招商局集团控制锦州港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辽宁港口集团 | 本公司保证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锦州港保持分开,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违反锦州港规范运作程序、干预锦州港经营决策、损害锦州港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占用锦州港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 | 2017年12月 | 是 | 控制锦州港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辽宁港口集团 | 本公司承诺将本着有利于锦州港发展的原则支持锦州港,在其下属公司或者锦州港可能涉及到同业竞争的商业活动、处理由于同业竞争而发生的争议、纠纷时,保持中立。 | 2017年12月 | 是 | 控制锦州港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辽宁港口集团 | 1、本公司不会利用控制锦州港第一大股东的地位谋求锦州港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其控制的除锦州港(包括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下属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2、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锦州港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锦州港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锦州港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 2017年12月 | 是 | 控制锦州港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大连港集团 | 本次股份受让完成后,本公司与锦州港股份之间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和财务独立。锦州港股份将继续拥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与本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方面做到“五分开”。 | 2013年12月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大连港集团 |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直接在锦州地区经营港口业务,不存在与锦州港股份所经营的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情况;本公司在大连地区所经营的港口业务,因地理位置、腹地、客户等差异,与锦州港股份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2、未来,本公司将尽职、勤勉地履行《公司法》、《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职责,维护锦州港股份业务运营的独立性,严格避免同业竞争,不利用本公司的股东地位或身份损害锦州港股份及锦州港股份其它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2013年12月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大连港集团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尽量避免与锦州港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锦州港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3年12月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锦国投、辽西投公司 | 1、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将规范与锦州港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2、承诺人将规范锦州港及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承诺人及关联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按照锦州港《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及时进行有关信息披露。涉及到承诺人和/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及其相关方将在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3、承诺人和/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锦州港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拆借、占用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锦州港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非经营性侵占锦州港资金。4、承诺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锦州港利益,不会通过影响锦州港的经营决策来损害锦州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承诺人和/或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锦州港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锦州港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6、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赔偿锦州港因承诺人及相关企业违反该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7、承诺人保证 | 2018年12月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来全部航道工程资产完成交割后,不影响锦州港港口业务正常运营。 | |||||||||
其他 | 锦国投 | 1、本公司将为辽西发展本次交易资金的支付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向辽西发展注入资本金、给予融资支持、提供担保等方式,确保本次交易对价在《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辽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航道工程资产出售协议》约定的付款日前能够及时支付;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为辽西发展提供必要的航道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支持,确保航道资产的正常建设与运营维护;3、对于交易双方签署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辽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航道工程资产出售协议》所涉及的条款,若辽西发展并无相应的履约能力,本公司将承担前述协议的连带责任。 | 2018年12月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锦州港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 | 2018年12月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锦州港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公司实施或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18年12月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大连港集团 | 截至承诺函签署之日,大连港集团未直接在锦州地区经营港口业务,不存在与锦州港所经营的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情况。大连港集团在大连地区所经营的港口业务,因地理位置、腹地等差异,与锦州港不存在实质性竞争。大连港集团将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避免与锦州港形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 | 2014年2月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股东或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余额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余额 | 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 | |
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 | 其他关联方 | 2022年至今 | 贸易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 | 4.52 | 7.93 | 5.65 | 6.80 | 6.80 | 不确定 | 不确定 | ||
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 | 其他关联方 | 贸易业务形成的预付款项 | 3.33 | 42.35 | 30.80 | 14.88 | 14.88 | 不确定 | 不确定 | |||
合计 | / | / | / | 7.85 | 50.28 | 36.45 | 21.68 | 21.68 | /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338.08% |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 | 无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参照证监会对公司于2018年至2021年期间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的调查结果,公司通过对2022年至2024年期间继续开展的贸易业务进行初步核查,其中与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存在资金流水高度关联的贸易业务如上表,公司将根据有权机关的最终调查结论进行整改,包括全面加强业务排查,进一步规范业务审批及资金支付流程,建立健全严格的审批授权与资金管控制度。通过定期开展专项核查与穿透式督导,切实防范并严肃查处违规资金占用问题。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根据法院《民事裁定书》,公司相关贸易行为存在经济犯罪嫌疑,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有) | 不发表意见 | |||||||||||
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原因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说明:
1.“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参见本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十八、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中所述定义。
2.上述累计发生金额系通过相关交易资金流水初步统计得出,暂列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额中,最终以有权机关调查结果为准。
3.2022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为0元,2022年度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32.19亿元,利息0.34亿元,偿还29.00亿元,2022年期末占用资金余
额3.53亿元;
4.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为3.53亿元,2023年度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55.70亿元,利息0.64亿元,偿还52.03亿元,2023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7.85亿元;
5.2024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为7.85亿元,2024年度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50.01亿元,利息0.27亿元,偿还36.45亿元,2024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21.68亿元。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对象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违规担保金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预计解除方式 | 预计解除金额 | 预计解除时间 |
辽港实业 | 关键管理人员关联企业 | 0.90 | -55.56% | 连带责任 | 12个月 | 0.90 | -55.56% | 公司正采取法律措施,主张相关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存在未依法履行审慎审核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材料的义务,与广发银行大连分行签署的《资产权益收购协议》、与抚顺银行开发区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不应对公司发生法律效力,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 0.90 | 无法准确估计 |
立德屋 | 关联自然人关联企业 | 1.95 | -120.38% | 连带责任 | 24个月 | 1.95 | -120.38% | 1.95 | ||
万家美 | 其他 | 1.95 | -120.38% | 连带责任 | 24个月 | 1.95 | -120.38% | 1.95 | ||
辽西发展 | 关键管理人员关联企业 | 25.00 | -1,543.31% | 一般责任 | 180个月 | 25.00 | -1,543.31% | 公司拟向相关方发送函件,主张公司此前签署的协议书和出具的承诺函属于非典型性担保,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公司不承担担保以及赔偿责任。如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以法律手段应对上述违规担保可能引发的诉讼、仲裁等情况,维护公司利益。 | 25.00 | |
合计 | / | 29.80 | / | / | / | 29.80 | / | / | 29.80 | / |
违规原因 | 经自查,2023年1月17日、2024年5月22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裁刘辉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超越其权限,擅自以公司名义与广发银行大连分行签署《资产权益收购协议》、与抚顺银行开发区支行签署了2份《保证合同》,公司从未公开披露公司有权机关审议同意签署上述《资产权益收购协议》《保证合同》。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构成违规对外提供担 |
保。2024年2月29日,公司分别与辽西发展、银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行)签署协议书(编号:锦航银团2024年协字001号,锦航银团2024年监字002号),与辽西发展、锦国投签署协议书(编号:锦航银团2024年协字002号),同时与辽西发展共同向银团贷款人出具《关于对航道改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银团贷款的承诺函》。公司签署上述协议书和承诺函的行为具有非典型担保的法律性质,上述协议书的签署和承诺函的出具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11月19日和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公司违规担保的风险提示公告》《关于公司新增违规担保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075、2025-020)。 |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及进展 | 1.针对与广发银行大连分行签订《资产权益收购协议》案件,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12月12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在庭审中答辩我公司不应承担责任。2025年2月13日,法院已组织第二次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因在上述案件中,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保全查封公司银行账户,公司以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291,165.77元。法院已于2025年2月14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针对与抚顺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事宜,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向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5年3月25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2.公司原副董事长、总裁在未经公司授权且未经审批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公司章与广发银行大连分行签订《资产权益收购协议》、与抚顺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公司向锦州经侦支队报案,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2024年10月20日锦州市公安局对刘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立案,案件仍在办理中。3.针对为锦州港航道改扩建工程项目融资提供违规担保,2025年3月,公司到中国银行锦州分行进行沟通,当面告知公司对于航道项目相关协议文件的法律性质和研判意见,公司外聘法律团队认为具有非典型担保的法律性质,公司未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未进行对外公开披露,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且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和赔偿责任,公司将依法对外公开披露。 |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中审众环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理解,尊重其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经营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涉及事项及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原因
①2018年至2021年期间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
公司2024年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号),针对2018年至2021年期间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虚增的营业收入、成本和利润进行了更正,本次更正影响的未分配利润金额暂时计入过渡科目其他应付款。
②2022年至2024年期间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
公司2024年度对2022年至2024年期间继续开展的贸易业务,参照证监会对公司于2018年至2021年期间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的调查结果进行核查,根据初步核查结果,对公司于2022年至2024年期间继续开展的贸易业务中,与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存在资金流水高度关联及具有与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高度相似资金流水特征的贸易业务的营业收入和利润进行了更正,本次更正影响的未分配利润金额暂时计入过渡科目其他应付款。
③与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相关资金占用费收入
通过本次核查,公司2022年至2024年期间因贸易业务预付款项退回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中,部分间接来自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公司对2022年至2024年期间间接来自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收取并确认为收入、利润的资金占用费进行了更正,本次更正影响的未分配利润金额暂时计入过渡科目其他应付款。
(2)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8年至2024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18年至2024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如下:
2018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5,921,650,579.62 | -2,120,276,859.08 | 3,801,373,720.54 |
营业成本 | 5,208,947,591.77 | -2,099,567,800.35 | 3,109,379,791.42 |
营业利润 | 363,649,236.03 | -20,709,058.73 | 342,940,177.30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123,840,424.65 | 20,709,058.73 | 144,549,483.38 |
未分配利润 | 1,082,581,752.36 | -20,709,058.73 | 1,061,872,693.63 |
2019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7,032,618,014.28 | -3,947,122,916.18 | 3,085,495,098.10 |
营业成本 | 6,138,835,698.54 | -3,908,124,086.94 | 2,230,711,611.60 |
营业利润 | 219,184,795.56 | -38,998,829.24 | 180,185,966.32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53,149,461.96 | 59,707,887.97 | 112,857,349.93 |
未分配利润 | 1,183,788,074.44 | -59,707,887.97 | 1,124,080,186.47 |
2020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4,366,737,867.52 | -44,157,425.51 | 4,322,580,442.01 |
营业成本 | 3,424,430,215.09 | 3,424,430,215.09 | |
营业利润 | 242,720,349.26 | -44,157,425.51 | 198,562,923.75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55,452,613.66 | 103,865,313.48 | 159,317,927.14 |
未分配利润 | 1,298,865,690.69 | -103,865,313.48 | 1,195,000,377.21 |
说明:本公司已于2022年4月更正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公告编号:临2022-024),分别追溯调整减少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2,437,479,939.72元。2021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2,932,560,611.58 | -75,113,954.95 | 2,857,446,656.63 |
营业成本 | 2,072,865,372.39 | 2,072,865,372.39 | |
营业利润 | 156,952,972.80 | -75,113,954.95 | 81,839,017.85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100,970,483.07 | 178,979,268.43 | 279,949,751.50 |
未分配利润 | 1,366,428,403.65 | -178,979,268.43 | 1,187,449,135.22 |
2022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2,957,973,859.39 | -35,363,006.26 | 2,922,610,853.13 |
营业成本 | 2,222,076,755.32 | 2,222,076,755.32 | |
营业利润 | 159,773,000.79 | -35,363,006.26 | 124,409,994.53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105,108,964.18 | 214,342,274.69 | 319,451,238.87 |
未分配利润 | 1,428,065,799.68 | -214,342,274.69 | 1,213,723,524.99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1,088,562.03 | -36,552,859.60 | 84,535,702.4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8,169,693.26 | 36,552,859.60 | 174,722,552.86 |
2023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2,816,204,624.20 | -68,261,648.76 | 2,747,942,975.44 |
营业成本 | 2,132,545,823.08 | 2,132,545,823.08 | |
营业利润 | 100,618,824.76 | -68,261,648.76 | 32,357,176.00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101,220,605.59 | 282,603,923.45 | 383,824,529.04 |
未分配利润 | 1,495,780,778.17 | -282,603,923.45 | 1,213,176,854.72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8,764,925.93 | -67,707,332.28 | 81,057,593.6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571,312,095.20 | 67,707,332.28 | 10,639,019,427.48 |
2024年一季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述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500,020,130.51 | -15,377,535.25 | 484,642,595.26 |
营业成本 | 305,795,862.37 | 305,795,862.37 | |
营业利润 | 24,722,306.89 | -15,377,535.25 | 9,344,771.64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106,015,036.08 | 297,981,458.70 | 403,996,494.78 |
未分配利润 | 1,517,783,192.81 | -297,981,458.70 | 1,219,801,734.11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 3,434,561,492.74 | 15,570,084.14 | 3,450,131,576.88 |
项目 | 重述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调整后金额 |
有关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570,084.14 | -15,570,084.14 |
2024年半年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述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956,508,928.88 | -27,167,281.99 | 929,341,646.89 |
营业成本 | 602,554,823.45 | 602,554,823.45 | |
营业利润 | -1,152,556,211.82 | -27,167,281.99 | -1,179,723,493.81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129,466,935.52 | 309,771,205.44 | 439,238,140.96 |
未分配利润 | 296,164,571.68 | -309,771,205.44 | -13,606,633.76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86,716,929.31 | 28,239,466.27 | 7,214,956,395.58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239,466.27 | -28,239,466.27 |
2024年三季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述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1,333,124,606.74 | -27,167,281.99 | 1,305,957,324.75 |
营业成本 | 881,035,704.49 | 881,035,704.49 | |
营业利润 | -2,119,407,183.55 | -27,167,281.99 | -2,146,574,465.54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129,028,458.96 | 309,771,205.44 | 438,799,664.40 |
未分配利润 | -673,038,378.90 | -309,771,205.44 | -982,809,584.34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47,168,655.00 | 28,239,466.27 | 7,575,408,121.27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239,466.27 | -28,239,466.27 |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8年至2024年三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18年至2024年三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如下:
2018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4,764,323,988.40 | -2,120,276,859.08 | 2,644,047,129.32 |
营业成本 | 4,195,208,970.28 | -2,099,567,800.35 | 2,095,641,169.93 |
营业利润 | 457,750,732.46 | -20,709,058.73 | 437,041,673.73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113,588,927.92 | 20,709,058.73 | 134,297,986.65 |
未分配利润 | 1,043,536,701.53 | -20,709,058.73 | 1,022,827,642.80 |
2019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6,493,419,409.50 | -3,947,122,916.18 | 2,546,296,493.32 |
营业成本 | 5,731,833,795.52 | -3,908,124,086.94 | 1,823,709,708.58 |
营业利润 | 145,566,357.19 | -38,998,829.24 | 106,567,527.95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121,130,585.09 | 59,707,887.97 | 180,838,473.06 |
未分配利润 | 1,094,706,301.11 | -59,707,887.97 | 1,034,998,413.14 |
2020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3,485,507,729.40 | -44,157,425.51 | 3,441,350,303.89 |
营业成本 | 2,656,808,715.45 | 2,656,808,715.45 | |
营业利润 | 174,886,033.69 | -44,157,425.51 | 130,728,608.18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63,238,000.08 | 103,865,313.48 | 167,103,313.56 |
未分配利润 | 1,182,162,237.41 | -103,865,313.48 | 1,078,296,923.93 |
说明:本公司已于2022年4月更正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公告编号:临2022-024),分别追溯调整减少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2,437,479,939.72元。2021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2,420,705,352.49 | -75,113,954.95 | 2,345,591,397.54 |
营业成本 | 1,614,498,608.88 | 1,614,498,608.88 | |
营业利润 | 112,855,336.46 | -75,113,954.95 | 37,741,381.51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其他应付款 | 150,789,958.54 | 178,979,268.43 | 329,769,226.97 |
未分配利润 | 1,216,408,116.41 | -178,979,268.43 | 1,037,428,847.98 |
2022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2,797,546,060.57 | -35,363,006.26 | 2,762,183,054.31 |
营业成本 | 2,112,057,590.82 | 2,112,057,590.82 | |
营业利润 | 149,410,452.91 | -35,363,006.26 | 114,047,446.65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269,417,105.08 | 214,342,274.69 | 483,759,379.77 |
未分配利润 | 1,280,324,286.04 | -214,342,274.69 | 1,065,982,011.35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1,953,025.14 | 36,552,859.60 | 1,028,505,884.74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973,914.08 | -36,552,859.60 | 84,421,054.48 |
2023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2,671,279,193.94 | -68,261,648.76 | 2,603,017,545.18 |
营业成本 | 2,033,621,969.68 | 2,033,621,969.68 | |
营业利润 | 85,638,386.26 | -68,261,648.76 | 17,376,737.50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559,858,877.14 | 282,603,923.45 | 842,462,800.59 |
未分配利润 | 1,337,793,979.53 | -282,603,923.45 | 1,055,190,056.08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903,914,333.89 | 67,707,332.28 | 10,971,621,666.17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274,742.04 | -67,707,332.28 | 82,567,409.76 |
2024年一季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述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455,573,621.44 | -15,377,535.25 | 440,196,086.19 |
营业成本 | 281,152,022.96 | 281,152,022.96 |
项目 | 重述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调整后金额 |
营业利润 | 35,815,590.53 | -15,377,535.25 | 20,438,055.28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628,227,874.16 | 297,981,458.70 | 926,209,332.86 |
未分配利润 | 1,373,406,165.29 | -297,981,458.70 | 1,075,424,706.59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21,371,554.50 | 15,570,084.14 | 3,536,941,638.64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570,084.14 | -15,570,084.14 |
2024年半年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述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860,207,462.08 | -27,167,281.99 | 833,040,180.09 |
营业成本 | 548,818,327.49 | 548,818,327.49 | |
营业利润 | -1,149,973,770.94 | -27,167,281.99 | -1,177,141,052.93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741,748,778.38 | 309,771,205.44 | 1,051,519,983.82 |
未分配利润 | 150,323,975.85 | -309,771,205.44 | -159,447,229.59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62,936,992.14 | 28,239,466.27 | 7,291,176,458.41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239,466.27 | -28,239,466.27 |
2024年三季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述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1,194,786,374.82 | -27,167,281.99 | 1,167,619,092.83 |
营业成本 | 804,041,762.57 | 804,041,762.57 | |
营业利润 | -2,143,607,451.39 | -27,167,281.99 | -2,170,774,733.38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800,894,543.37 | 309,771,205.44 | 1,110,665,748.81 |
未分配利润 | -843,307,887.91 | -309,771,205.44 | -1,153,079,093.35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项目 | 重述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调整后金额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91,835,756.25 | 28,239,466.27 | 7,720,075,222.52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239,466.27 | -28,239,466.27 |
公司针对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差错更正,来源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公司自查的初步结果,目前监管部门的调查尚未有结论,最终以监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二)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履行了沟通程序。
(三)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68 | 16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江峰、姚福欣 | 王锐、范业强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江峰(3年)、姚福欣(2年) | 王锐(1年)、范业强(1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2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2.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6日、2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0万元,与上期相比,审计费用增加194万元。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风险
1.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9.3.2条第一款第(二)、(三)项所规定财务类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风险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4年11月再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5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5】1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查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4年11月1日,中国证监会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认定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根据《事先告知书》《决定书》所认定的事实,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连续4年存在虚假记载,该情形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项、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即2020年以来“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指标连续3年存在虚假记载”,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5.5条,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3.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参照证监会对公司于2018年至2021年期间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的调查结果,公司通过对2022年至2024年期间继续开展的贸易业务进行初步核查,其中与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存在资金流水高度关联的贸易业务资金占用余额已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以上,若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将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情形,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交易类强制退市风险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出现大额亏损,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综合以上风险因素,对公司未来股价走势将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公司基本面和市场情绪低迷影响,公司股价持续在低位徘徊,B股股价现已跌破1元,若后续A股股价下跌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可能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继续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存在三种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一是,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的情形;二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三是,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59号)及《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号)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三种情形分别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三)、(七)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此外,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已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相关规定,将在2025年年报披露后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均已认识到上述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采取有效措施,各自发挥职能,尽力在2025年消除所涉事项的不良影响,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董事会发挥战略决策核心作用,为保证贸易资金安全,已于2024年8月停止一切贸易业务,并敦促经营层进行彻底整改,集中聚焦港口主业发展;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尽快增补符合任职条件的董事、高管人员,合理配置专门委员会构成,进行背景调查和专业能力评估,确保具备合规意识和经营能力;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特别是贸易业务、对外担保审批、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环节进行重点整改,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建立长效机制,筑
牢合规防线,保障可持续发展。
监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尽快落实既定措施,消除非标准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不良影响,对相关业务、财务、风控部门的内控整改进行检查,并对已确认的违规担保、逾期款项未收回等事项,推动法律程序执行,依法追究责任并追回损失。
经营层在董事会的指导和监事会监督下,全面落实董事会、监事会要求,拟采取措施如下:
1.针对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将全力配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调查工作,积极督促股东履行配合调查义务,对存在的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专项核查和整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针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及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按照制度要求对参控股公司进行投资后管理,通过提供管理支持、协助制定合理的长期战略规划,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机制,监督和管理被投资方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充分识别公司外部及内部风险,定期进行减值测试,确保真实反映资产价值。
3.针对对外担保和未决诉讼形成重要或有事项或预计负债:采取各项措施,妥善处理诉讼事宜,对于已存在的风险,积极通过法律手段降低损失,对未决诉讼实施动态跟踪管理,提前预判案件走向并制定多套应对方案;同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流程,优化担保事项审批制度,持续深化内部管理,提升规范运作与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防止违规行为再次发生,确保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4.关于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已经成立多个风险处置专项小组,围绕主营业务扩量提质、应收账款清收、违规担保解除等核心点,制定了“一事项一方案”处置计划。公司将有针对性地制定拓展营业收入、压缩运营成本、提升利润的管理措施,维护主营业务稳定、全面降低成本和严控费用支出、推进合资合作项目,实现资产盘活、现金流优化目标,同时寻求金融机构的支持与帮助,维持债务存量稳定,通过调整还款计划、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降低债务偿还违约风险,提升持续经营能力。
5.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防止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积极采取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时持续努力改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6.针对内控否定意见:(1)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健全内控制度建设,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同时,认真落实内部控制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印章管理等内控存在缺陷的环节,强化执行力度,保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审计职能,分别定期或不定期重点核查公司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工程管理、印章管理等方面工作,杜绝内部管理失控事项再次发生。
(3)加大力度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准则,不断提高员工相应的工作胜任能力,强化规范意识,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4)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继续深入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好股东利益。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上市规则》第9.3.1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出现下列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可能被终止上市:1.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2.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2025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但公司因进
行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无法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除外;5.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6.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2025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7、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2024年1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有投资者以公司应承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报告期内,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了44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涉案金额292.62万元,其中,2件已撤诉,5件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共有72名投资者提起诉讼,起诉金额合计1,180.99万元。其中,4件已撤诉,44件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2024年11月19日、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23日和2025年4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和《关于新增诉讼的公告》《关于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关于公司累计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074;2025-001、006、033) |
报告期内,公司就与上海中开国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7家贸易商贸易合同纠纷,向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分别提起诉讼,共计40起案件,涉案金额21.71亿元(本公司为原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法院就全部案件作出《民事裁定书》,认定案涉贸易行为涉嫌经济犯罪,依照法律规定裁定驳回本公司起诉,相关案件受理费全额退还公司,将有关材料移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2024年11月19日、2025年1月3日和2025年1月23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和《关于新增诉讼的公告》《关于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074、075;2025-001、006) |
广发银行大连分行与辽港实业、公司签订了《资产权益收购协议》,约定如辽港实业未按额度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公司应收购广发银行大连分行持有的额度合同项下的资产收益权,该资产收益权指额度合同项下辽港实业的债权及担保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与辽港实业签订的额度合同金额0.9亿元。因辽港实业违约,广发银行大连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公司作为连带保证人对债务人辽港实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涉案金额约0.9亿元。因此案件中,广发银行大连分行申请保全查封公司银行账户,公司以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291,165.77元。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18日、2025年2月18日、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关于新增诉讼的公告》《关于公司违规担保的风险提示公告》和《关于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074、075、081;2025-005、013、017、018)。 |
公司与抚顺银行开发区支行签署了2份《保证合同》,分别为立德屋、万家美贷款向抚顺银行开发区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为3.9亿元。经自查,公司从未就上述《保证合同》履行任何董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18日、2025年2月18日、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 |
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从未公开披露公司有权机关审议同意签署上述合同并提供担保,公司以保证合同纠纷案为由,向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抚顺银行开发区支行作为金融机构,存在未依法履行审慎审核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材料的义务,在签订保证合同时未审查公司决议文件,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不属于善意相对人,故案涉保证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 | 1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违规担保的风险提示公告》和《关于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081;2025-005、013、017、018)。 |
报告期内,披露其他案件共14件,案涉金额19,756.81万元,其中,1.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4件,案涉金额16,229.50万元,已结案;2.买卖合同纠纷案5件,案涉金额3,456.30万元,已结案2件;3.技术合同纠纷案1件,案涉金额31万元,已结案;4.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1件,案涉金额30.81万元;5.著作权侵权纠纷案1件,案涉金额1万元,已结案;6.劳动合同纠纷2件,案涉金额8.20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2024年11月19日、2025年1月3日和2025年1月23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和《关于新增诉讼的公告》《关于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074;2025-001、006)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认缴启辉铝业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持股20%,依据启辉铝业公司原章程第六章第七条、十二条之规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修改公司章程为股东会职权;修改公司章程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经过全体股东表决通过方可修改。2024年5月15日,启辉铝业在未依法通知公司,且在公司未参与的情况下即召开股东会,通过了修改被告公司章程的决议,排除了公司作为其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权利,严重违背了公司法和启辉铝业章程的规定。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以章程修订决议无效为由,向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锦国投等股东列为第三人,法院于2025年3月3日向公司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启辉铝业支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逾期支付的违约金及返回履约保证金,暂合计金额46,203,159.56元。同时,要求韩亚云创科信(淄博)投资合伙企业、公司、锦国投分别在其认缴而未实际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启辉铝业的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已完成启辉铝业资本金5亿元的缴纳,与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案件,公司将向法院主张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辽港发展以公司出具的仓单内油品做为抵押物进行贷款,借款本金约8000万元。辽港发展逾期未偿还借款,营口银行大连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辽港发展偿还债务利息及本金合计为82,216,426.31元,并要求对仓单内油品享有优先受偿权,若抵质押权利不能得到支持,则要求辽港发展、公司、锦州中理物流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于2025年3月3日收到法院传票,案件已于4月15日开庭审理,尚未宣判。经过核实,公司该仓单记载罐区内并未存储过辽港发展原油,且仓单加盖的印章没有经过公司审批程序。
3.2025年4月17日,公司收到大连万向港航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诉我公司航道、港口疏浚合同纠纷案件起诉状,基于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司的合同权利及前述到期债权53,246,576元和对应的利息或者违约损失等权利转让给大连万向港航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万向港航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请求大连海事法院判令公司立即向其支付工程款53,246,576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相关法律费用,并向大连海事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公司部分银行账户。
上述案件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1月23日、2025年4月26日和2025年4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公告编号:2025-006、022、032)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3106号)。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59号),并于2024年10月31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作出最终处罚决定。
《决定书》载明,公司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银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朗逸能源有限公司、宁波百荣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岳城川聚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盛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舟山丰聚益尚能源有限公司七家公司开展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导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罚决定:
要求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徐健、刘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责任人鲍晨钦、李挺、宁鸿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曹成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二)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收到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4〕174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号)查明的事实,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徐健,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时任董事鲍晨钦,时任财务总监李挺,时任副总经理宁鸿鹏,时任副总经理曹成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徐健、刘辉10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整改措施:公司已在2024年年报中,对决定书所涉内容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前年度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内容。
(三)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400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10月27日、11月1日,公司收到公安机关及相关人员家属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锦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挺、原董事长徐健、原董事鲍晨钦、副总裁宁鸿鹏及副总裁曹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11月2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2024-068)。
(五)公司董事在其他公司任职期间处罚情况
公司原副董事长孙明涛在东方集团担任董事长。2025年3月16日,东方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24号),东方集团因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孙明涛进行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各类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实际执行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1.与锦国投共同向启辉铝业增资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公司拟与锦国投、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向启辉铝业进行增资,投资建设启辉铝业氧化铝项目一期工程,公司认缴启辉铝业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启辉铝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亿元,公司持有启辉铝业2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9日、2021年7月6日及2022年4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关于参与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参与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关于参与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临2021-037、临2022-020)。
2.与锦国投共同向锦国投石化增资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与锦国投、锦州华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向锦国投石化进行增资,投资建设丙烷脱氢及燃料油脱硫项目一期工程,公司认缴锦国投石化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锦国投石化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99亿元,公司持有锦国投石化37.04%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9日、2022年4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关于参与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增资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临2022-03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锦国投已停止经营,锦国投董事长暨公司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已无法取得联系并配合相关调查工作。公司于2024年度针对锦国投及与其关联的启辉铝业、锦国投石化长期股权投资的年末余额共计人民币39.85亿元,根据其净资产专项审计初步结果,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公司及子公司 | 上海君安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集装箱 | 22,025.64 | 2018-6-1 | 2024-12-31 | 2,625.96 | 合同约定 | 增加公司利润 | 否 | / |
租赁情况说明
上述表内“租赁起始日”、“租赁终止日”以交接资产的具体时间为准;集装箱出租业务在变更承租方时需从原租赁方陆续收回集装箱后再陆续交付给新的承租方。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8,584.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8,243.2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8,243.2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0.89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有效期内,公司为物流发展公司实际提供担保8,243.2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担保余额8,243.20万元。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2,71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8,79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 | 382,110,546 | 19.0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0 | 285,710,725 | 14.27 | 0 | 质押 | 285,7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标记 | 285,700,000 | ||||||||
冻结 | 10,725 | ||||||||
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0 | 120,220,405 | 6.00 | 0 | 质押 | 120,22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0 | 118,170,000 | 5.9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0 | 101,442,095 | 5.07 | 0 | 无 | 0 | 国家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8,282,432 | 40,075,201 | 2.00 | 0 | 质押 | 40,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标记 | 40,000,000 | ||||||||
冻结 | 75,201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0 | 10,299,990 | 0.51 | 0 | 无 | 0 | 其他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0 | 8,723,288 | 0.44 | 0 | 无 | 0 | 其他 | ||
俞基田 | 8,347,300 | 8,347,300 | 0.4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严书晨 | 8,330,900 | 8,330,900 | 0.4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82,110,546 | 人民币普通股 | 382,110,546 | ||||||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285,710,725 | 人民币普通股 | 285,710,725 | ||||||
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120,220,405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220,405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118,1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170,000 |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1,442,09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442,095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0,075,201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75,201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10,299,99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99,990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8,723,288 | 人民币普通股 | 8,723,288 | ||||||
俞基田 | 8,34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347,300 | ||||||
严书晨 | 8,330,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330,9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第七名、第八名股东为本公司第二期、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集体账户,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监高人员及其他符合认购条件的公司员工,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2.根据前六大股东问询函回复意见,前六大股东确认,其与前十大股东中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现有权机关正在对公司第二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一致行动关系进行调查,最终的调查结论与股东的回函是否一致存在不确定性,以有权机关出具结论为准;3.除此之外,公司未知第九名、第十名股东间、其与前十大股东中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截至本报告期末,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有5家,大连港投控、西藏海涵、西藏天圣、中石油、锦港国经依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9.08%、14.27%、6%、5.90%、
5.07%。结合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公司不存在持股比例50%以上的控股股东或可以实际支配公司3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投资者,不存在任一股东可以单独依其可实际支配的股份表决权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公司认为,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控股股东的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港投控持有公司19.08%的股份,结合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公司不存在持股比例50%以上的控股股东或可以实际支配公司3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投资者,不存在任一股东可以单独依其可实际支配的股份表决权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现有成员8名,各股东所提名的董事人数均未达到董事会人数二分之一以上;根据《公司章程》,现任董事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选举产生,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股份数的赞成票,根据上述当选董事的提名情况和持股比例,目前公司任一股东不存在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情形。
公司为核查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已向前六大股东发送函件,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回函全部收讫。根据前六大股东问询函回复意见,前六大股东确认,其与前十大股东中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持股比例50%以上的控股股东或可以实际支配公司3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投资者,不存在任一股东可以单独依其可实际支配的股份表决权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不存在单一股东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前六大股东间没有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实际支配我公司的行为。公司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际控制人。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徐晓军 | 2011-05-12 | 91210200570890965R | 3,779,378,500 | 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夏自平 | 2013-03-11 | 915400005857973170 | 100,000,000 | 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企业管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
情况说明 |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5)0205998号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我们审计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无法对后附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八、其他重要事项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中所述,锦州港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11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4004号)。截至本审计报告日,该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最终结果对锦州港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二)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及前期差错更正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八、其他重要事项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中所述,2024年10月31日,锦州港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2024]96号),并根据处罚决定书所载立案调查结果,对其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虚增的营业收入、成本和利润进行了更正。根据证监会就锦州港于2018年至2021年期间与“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十八、其他重要事项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中所述定义)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的调查结果,相关交易是由锦州港联营企业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国投”)统一管理锦州港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公章使用、合同签订、银行账户转账配合完成。
锦国投原为锦州港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2018年由天津星睿卓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星睿”)、上海凡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凡筠”)、盘锦金瑞石化贸易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分别以人民币20亿元等额、共计人民币60亿元对锦国投进行增资,增资后,锦州港所持股份降至33.33%,而锦国投董事长即为锦州港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
在对锦州港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我们通过公开信息查询,注意到天津星睿和上海凡筠存在股东重叠以及与锦州港第二大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涵”)和第三大股东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圣”)的对外联系方式相同的情况。
我们与锦州港管理层沟通了上述发现,并就锦国投、西藏海涵、西藏天圣,以及前述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之间可能存在的实际控制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系提出若干问题。然而,截至本审计报告日,管理层尚无法就我们提出的该等问题给予明确答复或提供支持性相关资料。
针对上述发现,除资金流水比对、公开信息查询外,我们同时执行了电话访谈、实地走访、现场函证等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执行其他替代性程序以判断上述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交易的商业实质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恰当,亦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于财务报表中就有关交易作出任何调整,包括调整金额及对财务报表相关披露的影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锦国投已停止经营,锦国投董事长即锦州港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也已无法取得联系并配合相关调查工作。锦州港管理层于2024年度针对锦国投及与其关联的另外两家联营企业,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年末余额共计人民币39.85亿元,根据其净资产专项审计初步结果,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并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7、长期股权投资)。
锦州港管理层在计提上述减值准备时,并未考虑导致损失事项发生或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会计期间。鉴于上述锦国投的现时状况,我们无法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判断管理层应当计提相关减值准备的正确会计期间,因此,无法确定管理层是否应就此事项进行前期差错更正。
(三)因对外担保形成重要或有事项或重大预计负债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2、或有事项中所述,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锦州港自查发现人民币29.80亿元未经审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对外担保,其中人民币4.80亿元已查明为锦州港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越权以公司名义提供,未履行锦州港内部用印审批流程,无用印记录。该等违规、或有事项表明锦州港在资金、筹资及担保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因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而未有效实施,我们也无法执行有效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锦州港因类似对外担保形成的重要或有事项或重大预计负债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调整金额及相关披露的影响。
(四)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所述,锦州港于2024年度发生亏损人民币65.81亿元,于2024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74.32亿元,负债总额超过资产总额人民币0.80亿元,货币资金结存余额为人民币1.28亿元,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供应链金融业务流动负债余额合计人民币58.40亿元,同时,由于财务报表附注十八、其他重要事项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中所述的锦州港、锦州港第二及第三大股东、前任高级管理人员被调查、侦查、处罚,及前任高级管理人员越权以锦州港名义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对锦州港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锦州港存在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和情况。虽然锦州港已在上述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该等事项和情况,并说明了为改善财务及经营状况拟采取的措施,但这些措施是否能够落实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就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锦州港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锦州港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锦州港、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锦州港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锦州港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锦州港,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王锐中国注册会计师:
范业强中国·武汉2025年4月28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27,624,726.52 | 1,600,211,655.9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5,050,000.00 | 20,343,271.93 |
应收账款 | 七、5 | 107,652,457.09 | 767,140,355.81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34,603,921.81 | 8,765,895.92 |
预付款项 | 七、8 | 38,394,334.97 | 502,838,397.8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35,245,041.34 | 34,024,746.3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5,023,955.07 | 10,747,143.9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5,912,443.87 | 16,300,126.22 |
流动资产合计 | 379,506,880.67 | 2,960,371,593.8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368,194,966.92 | 4,211,089,852.5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95,857,860.83 | 108,603,527.8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63,150,000.00 | 89,366,4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7,699,608,381.21 | 8,157,518,511.10 |
在建工程 | 七、22 | 1,106,477,789.04 | 1,011,463,807.0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7,796,220.30 | 8,306,444.33 |
无形资产 | 七、26 | 338,582,534.83 | 408,996,030.04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419,468.08 | 1,592,916.6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48,290,153.2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4,181,582.98 | 203,282,556.0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684,268,804.19 | 14,248,510,198.76 | |
资产总计 | 10,063,775,684.86 | 17,208,881,792.6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386,335,701.62 | 2,710,009,669.2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83,898,000.00 | 1,264,690,00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747,069,204.80 | 686,769,418.69 |
预收款项 | 七、37 | 1,357,965.35 | 2,671,035.54 |
合同负债 | 七、38 | 78,672,205.77 | 78,633,180.9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67,789,614.62 | 82,686,791.87 |
应交税费 | 七、40 | 49,341,946.42 | 15,766,533.6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79,288,164.95 | 383,824,529.0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1,695,175.72 | 3,905,482.22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760,372,706.09 | 1,671,418,136.2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057,554,896.99 | 989,000,714.70 |
流动负债合计 | 7,811,680,406.61 | 7,885,470,009.9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973,627,800.00 | 1,348,256,6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040,534.87 | 1,873,355.76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557,075,658.81 | 695,867,376.18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11,533,460.17 | |
预计负债 | 七、50 | 95,726,792.85 | |
递延收益 | 七、51 | 692,052,890.16 | 708,228,799.6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9,357,568.9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32,057,136.86 | 2,763,583,700.48 | |
负债合计 | 10,143,737,543.47 | 10,649,053,710.3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002,291,500.00 | 2,002,291,5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659,447,474.93 | 2,659,459,015.7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59,270,002.36 | -34,834,648.52 |
专项储备 | 七、58 | 58,122,524.96 | 51,998,383.49 |
盈余公积 | 七、59 | 570,860,803.72 | 570,860,803.7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393,442,284.89 | 1,213,176,854.7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1,989,983.64 | 6,462,951,909.12 | |
少数股东权益 | 82,028,125.03 | 96,876,173.1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9,961,858.61 | 6,559,828,082.2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063,775,684.86 | 17,208,881,792.65 |
公司负责人:丁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壮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0,880,419.75 | 1,480,954,822.0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050,000.00 | 20,343,271.93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33,866,071.02 | 713,863,719.30 |
应收款项融资 | 18,272,738.48 | 5,610,037.38 | |
预付款项 | 6,058,650.35 | 441,721,565.8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36,383,166.62 | 35,093,672.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8,683,935.68 | 4,292,090.1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95,001.43 | 14,677,576.02 | |
流动资产合计 | 261,489,983.33 | 2,716,556,754.6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2,235,738,110.64 | 6,077,054,992.8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5,857,860.83 | 108,603,527.86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3,150,000.00 | 89,366,4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505,726,322.01 | 6,769,650,809.82 | |
在建工程 | 1,103,833,528.73 | 1,009,703,236.0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825,091.80 | 6,192,280.39 | |
无形资产 | 282,340,735.66 | 347,406,380.0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75,434.39 | 1,020,218.6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559,242.2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81,582.98 | 203,282,556.0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296,828,667.04 | 14,645,839,643.86 | |
资产总计 | 10,558,318,650.37 | 17,362,396,398.48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3,306,159,701.62 | 2,690,009,669.2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83,898,000.00 | 1,274,690,000.00 | |
应付账款 | 821,499,208.02 | 732,240,903.38 | |
预收款项 | 1,334,550.28 | 2,647,620.47 | |
合同负债 | 55,260,653.27 | 65,183,817.08 | |
应付职工薪酬 | 58,621,856.68 | 74,505,273.57 | |
应交税费 | 33,648,122.94 | 10,961,529.77 | |
其他应付款 | 1,230,596,001.53 | 842,462,800.5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1,606,163.33 | 3,816,469.83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54,684,967.62 | 1,637,025,760.33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56,150,203.85 | 987,325,613.27 | |
流动负债合计 | 8,501,853,265.81 | 8,317,052,987.7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73,627,800.00 | 1,348,256,6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040,534.87 | 1,858,278.07 | |
长期应付款 | 545,673,133.94 | 685,243,081.4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1,533,460.17 | ||
预计负债 | 92,208,947.12 | ||
递延收益 | 680,165,390.76 | 695,978,800.1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357,568.9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05,249,266.86 | 2,740,694,328.61 | |
负债合计 | 10,807,102,532.67 | 11,057,747,316.3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02,291,500.00 | 2,002,291,5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660,833,953.14 | 2,660,845,493.9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59,270,002.36 | -34,834,648.52 | |
专项储备 | 56,374,653.92 | 50,238,400.87 | |
盈余公积 | 570,918,279.81 | 570,918,279.81 | |
未分配利润 | -5,479,932,266.81 | 1,055,190,056.0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48,783,882.30 | 6,304,649,082.1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558,318,650.37 | 17,362,396,398.48 |
公司负责人:丁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壮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壮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1,778,696,637.22 | 2,747,942,975.44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778,696,637.22 | 2,747,942,975.4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876,169,402.92 | 2,832,149,235.90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237,017,918.61 | 2,132,545,823.0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8,008,680.09 | 46,730,022.33 |
销售费用 | 七、63 | 26,659,551.22 | 30,888,076.51 |
管理费用 | 七、64 | 149,186,965.35 | 174,643,688.89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七、66 | 425,296,287.65 | 447,341,625.09 |
其中:利息费用 | 398,993,035.55 | 416,287,768.11 | |
利息收入 | 1,972,162.05 | 6,359,738.1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7,022,810.36 | 18,868,690.0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3,341,459.20 | 28,427,388.1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5,597,049.31 | 44,423,963.8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6,216,400.00 | 1,866,40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338,632,314.83 | 65,381,358.2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4,068,052,818.1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5,889,411.75 | 2,019,599.9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444,120,617.39 | 32,357,176.0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346,382.25 | 3,232,777.91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02,840,008.55 | 625,488.7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543,614,243.69 | 34,964,465.1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7,803,268.34 | 24,656,996.8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81,417,512.03 | 10,307,468.2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6,581,417,512.03 | 10,307,468.29 |
号填列)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66,573,309.61 | 13,820,753.0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844,202.42 | -3,513,284.8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24,435,353.84 | 367,415.94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435,353.84 | 367,415.94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376,750.86 | 378,199.4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4,376,750.86 | 378,199.47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8,602.98 | -10,783.53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8,602.98 | -10,783.53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605,852,865.87 | 10,674,884.2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591,008,663.45 | 14,188,169.0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844,202.42 | -3,513,284.8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28 | 0.0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28 | 0.0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丁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壮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壮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613,947,633.43 | 2,603,017,545.18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142,077,743.55 | 2,033,621,969.68 |
税金及附加 | 26,864,849.98 | 36,313,585.87 | |
销售费用 | 25,238,912.56 | 29,066,652.47 | |
管理费用 | 130,310,646.83 | 155,153,742.07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419,257,175.65 | 443,500,281.74 | |
其中:利息费用 | 394,369,385.74 | 412,593,842.45 | |
利息收入 | 1,520,494.29 | 4,718,086.73 | |
加:其他收益 | 26,586,682.58 | 16,754,816.6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40,081,390.86 | 28,611,188.2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910,403.18 | 44,423,963.8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216,400.00 | 1,866,4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34,952,547.56 | 64,783,019.2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988,071,490.1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895,436.3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382,478,623.07 | 17,376,737.50 | |
加:营业外收入 | 3,317,310.25 | 3,095,963.02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2,182,401.73 | 343,365.3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481,343,714.55 | 20,129,335.22 | |
减:所得税费用 | 13,732,778.34 | 16,553,867.1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95,076,492.89 | 3,575,468.0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95,076,492.89 | 3,575,468.0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435,353.84 | 367,415.94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376,750.86 | 378,199.4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4,376,750.86 | 378,199.47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8,602.98 | -10,783.53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8,602.98 | -10,783.53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519,511,846.73 | 3,942,884.0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丁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壮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壮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50,171,581.10 | 2,685,491,294.3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18,433.69 | 939,289.4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702,621,479.89 | 10,639,019,427.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653,911,494.68 | 13,325,450,011.3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31,164,334.47 | 1,558,740,157.6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16,512,482.30 | 311,382,680.7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6,903,237.11 | 103,412,575.0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9,309,256,678.41 | 10,127,366,054.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443,836,732.29 | 12,100,901,467.7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9,925,237.61 | 1,224,548,543.6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1,8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885,437.97 | 17,687,063.8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200.00 | 57,076,944.3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709,526.88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1,057,593.6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890,637.97 | 656,912,074.9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3,546,558.79 | 108,287,034.5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1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546,558.79 | 113,387,034.5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655,920.82 | 543,525,040.4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510,555,847.91 | 7,134,956,596.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10,555,847.91 | 7,134,956,596.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363,934,126.12 | 8,408,188,650.8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3,686,761.85 | 450,738,957.5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25,286.3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0,248,914.24 | 104,536,515.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97,869,802.21 | 8,963,464,123.6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7,313,954.30 | -1,828,507,527.6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1,894.71 | -1,360.5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00,967,007.44 | -60,435,304.0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95,211,655.95 | 1,255,646,960.0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4,244,648.51 | 1,195,211,655.95 |
公司负责人:丁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壮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壮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99,126,559.21 | 2,458,807,221.5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87,514,216.36 | 10,971,621,666.1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286,640,775.57 | 13,430,428,887.7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25,516,751.58 | 1,407,570,217.6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77,948,539.00 | 272,915,443.9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6,867,885.34 | 71,536,871.2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75,244,541.02 | 10,252,243,055.7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25,577,716.94 | 12,004,265,588.5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8,936,941.37 | 1,426,163,299.1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6,8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1,274,186.19 | 18,473,406.7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00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567,409.7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274,186.19 | 617,840,816.5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4,685,044.15 | 114,269,434.3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7,1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685,044.15 | 131,369,434.3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10,857.96 | 486,471,382.2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390,455,847.91 | 7,018,605,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90,455,847.91 | 7,018,605,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288,913,552.45 | 8,297,908,874.4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97,702,235.22 | 446,348,867.4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850,924.46 | 102,017,314.2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16,466,712.13 | 8,846,275,056.1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010,864.22 | -1,827,670,056.1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5,816.75 | 4,439.2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68,454,480.30 | 84,969,064.4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75,954,822.04 | 990,985,757.5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500,341.74 | 1,075,954,822.04 |
公司负责人:丁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壮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壮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02,291,500.00 | 2,659,459,015.71 | -34,834,648.52 | 51,998,383.49 | 570,860,803.72 | 1,213,176,854.72 | 6,462,951,909.12 | 96,876,173.14 | 6,559,828,082.2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2,291,500.00 | 2,659,459,015.71 | -34,834,648.52 | 51,998,383.49 | 570,860,803.72 | 1,213,176,854.72 | 6,462,951,909.12 | 96,876,173.14 | 6,559,828,082.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540.78 | -24,435,353.84 | 6,124,141.47 | -6,606,619,139.61 | -6,624,941,892.76 | -14,848,048.11 | -6,639,789,940.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435,353.84 | -6,566,573,309.61 | -6,591,008,663.45 | -14,844,202.42 | -6,605,852,865.8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540.78 | -11,540.78 | -11,540.7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1,540.78 | -11,540.78 | -11,540.78 | ||||||||||||
(三)利润分配 | -40,045,830.00 | -40,045,830.00 | -40,045,83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045,830.00 | -40,045,830.00 | -40,045,83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124,141.47 | 6,124,141.47 | -3,845.69 | 6,120,295.78 | |||||||||||
1.本期提取 | 19,995,503.88 | 19,995,503.88 | 250,167.45 | 20,245,671.33 | |||||||||||
2.本期使用 | -13,871,362.41 | -13,871,362.41 | -254,013.14 | -14,125,375.5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2,291,500.00 | 2,659,447,474.93 | 0.00 | -59,270,002.36 | 58,122,524.96 | 570,860,803.72 | -5,393,442,284.89 | -161,989,983.64 | 82,028,125.03 | -79,961,858.61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02,291,500.00 | 2,659,454,317.34 | -35,202,064.46 | 45,794,512.14 | 556,493,380.36 | 1,428,065,799.68 | 6,656,897,445.06 | 100,788,475.36 | 6,757,685,920.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214,342,274.69 | -214,342,274.69 | -214,342,274.69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2,291,500.00 | 2,659,454,317.34 | -35,202,064.46 | 45,794,512.14 | 556,493,380.36 | 1,213,723,524.99 | 6,442,555,170.37 | 100,788,475.36 | 6,543,343,645.7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698.37 | 367,415.94 | 6,203,871.35 | 14,367,423.36 | -546,670.27 | 20,396,738.75 | -3,912,302.22 | 16,484,436.5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7,415.94 | 13,820,753.09 | 14,188,169.03 | -3,513,284.80 | 10,674,884.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698.37 | 4,698.37 | 4,698.3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698.37 | 4,698.37 | 4,698.37 | ||||||||||||
(三)利润分配 | 14,367,423.36 | -14,367,423.36 | -126,202.05 | -126,202.0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367,423.36 | -14,367,423.3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6,202.05 | -126,202.0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203,871.35 | 6,203,871.35 | -272,815.37 | 5,931,055.98 | |||||||||||
1.本期提取 | 20,149,445.40 | 20,149,445.40 | 20,149,445.40 | ||||||||||||
2.本期使用 | -13,945,574.05 | -13,945,574.05 | -272,815.37 | -14,218,389.4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2,291,500.00 | 2,659,459,015.71 | -34,834,648.52 | 51,998,383.49 | 570,860,803.72 | 1,213,176,854.72 | 6,462,951,909.12 | 96,876,173.14 | 6,559,828,082.26 |
公司负责人:丁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壮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壮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02,291,500.00 | 2,660,845,493.92 | -34,834,648.52 | 50,238,400.87 | 570,918,279.81 | 1,055,190,056.08 | 6,304,649,082.1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2,291,500.00 | 2,660,845,493.92 | -34,834,648.52 | 50,238,400.87 | 570,918,279.81 | 1,055,190,056.08 | 6,304,649,082.1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540.78 | -24,435,353.84 | 6,136,253.05 | -6,535,122,322.89 | -6,553,432,964.4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435,353.84 | -6,495,076,492.89 | -6,519,511,846.7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540.78 | -11,540.7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1,540.78 | -11,540.78 | |||||||||
(三)利润分配 | -40,045,830.00 | -40,045,83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045,830.00 | -40,045,83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136,253.05 | 6,136,253.05 | |||||||||
1.本期提取 | 18,935,356.36 | 18,935,356.36 | |||||||||
2.本期使用 | -12,799,103.31 | -12,799,103.3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2,291,500.00 | 2,660,833,953.14 | -59,270,002.36 | 56,374,653.92 | 570,918,279.81 | -5,479,932,266.81 | -248,783,882.30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02,291,500.00 | 2,660,840,795.55 | -35,202,064.46 | 43,175,330.90 | 556,550,856.45 | 1,280,324,286.04 | 6,507,980,704.4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214,342,274.69 | -214,342,274.69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2,291,500.00 | 2,660,840,795.55 | -35,202,064.46 | 43,175,330.90 | 556,550,856.45 | 1,065,982,011.35 | 6,293,638,429.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698.37 | 367,415.94 | 7,063,069.97 | 14,367,423.36 | -10,791,955.27 | 11,010,652.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7,415.94 | 3,575,468.09 | 3,942,884.0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698.37 | 4,698.3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698.37 | 4,698.37 | |||||||||
(三)利润分配 | 14,367,423.36 | -14,367,423.3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367,423.36 | -14,367,423.3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063,069.97 | 7,063,069.97 | |||||||||
1.本期提取 | 20,149,445.40 | 20,149,445.40 | |||||||||
2.本期使用 | -13,086,375.43 | -13,086,375.4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2,291,500.00 | 2,660,845,493.92 | -34,834,648.52 | 50,238,400.87 | 570,918,279.81 | 1,055,190,056.08 | 6,304,649,082.16 |
公司负责人:丁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壮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壮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1992年12月30日经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辽体改发[1992]93号文件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由锦州港务局(现已更名为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和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辽宁省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700719686672T。1998年4月29日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8]2号文件)批准,公司发行B股股票,并于1998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1999年4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9]46号文件)批准,公司发行A股股票,并于1999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002,291,500股,注册资本为200,229.15万元,注册地及总部地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1号。
公司属交通运输行业,主要为提供港口及相关服务,是北方区域性枢纽港口运营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港口经营,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原油仓储,供电业务,劳务派遣服务,呼叫中心,保税物流中心经营,保税仓库经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修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热力生产和供应,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木材销售,纸浆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土地整治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饲料原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0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4年度发生亏损65.81亿元,于2024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74.32亿元,负债总额超过资产总额0.80亿元,货币资金结存余额为1.28亿元,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供应链金融业务流动负债余额合计58.40亿元。本公司的流动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公司通过日常经营业务维持一定现金流量、重续短期银行借款及取得足够外部融资以支持本公司履行所有到期支付义务所必需的流动资金的能力。
本公司将保持港口服务业务稳定,通过压降成本费用支出、盘活港口长期资产、优化债务结
构等措施,实现利润稳步增长,同时,与金融机构保持积极沟通,通过展期、借新还旧等方式维持存量债务稳定,并通过调整还款计划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降低债务偿还违约风险。
管理层将通过以上措施维持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因此,仍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本财务报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附注五、12、13、15)、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五、16)、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五、21、38、26)、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五、34)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证监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所有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所有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重要的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 | 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合并总资产/总收入/总利润的15%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合并总资产/总收入/总利润的15%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附注五、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
估。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本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或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
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股本、除长期股权投资(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股权投资等。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由于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在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负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本公司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所有者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8)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1)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2)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3)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4)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③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方法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各类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计量方法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取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承兑人信用风险特征的不同,将其划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个组合。
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根据不同业务应收对象信用风险特征的不同,将其划分为贸易业务应收账款和非贸易业务应收账款两个组合。
3)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为有双重持有目的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承兑银行均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本公司将全部应收款项融资作为一个组合。
4)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本公司将全部剩余其他应收款作为一个组合。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取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承兑人信用风险特征的不同,将其划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个组合。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根据不同业务应收对象信用风险特征的不同,将其划分为贸易业务应收账款和非贸易业务应收账款两个组合。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为有双重持有目的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承兑银行均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本公司将全部应收款项融资作为一个组合。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本公司将全部剩余其他应收款作为一个组合。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类别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2)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调整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附注五、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③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④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码头及辅助设施 | 年限平均法 | 8-50 | 3-5 | 1.90-12.13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40 | 3-5 | 2.38-9.7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7-18 | 3-30 | 5.38-13.5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7-18 | 3-5 | 5.28-13.86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2 | 3-5 | 4.32-19.40 |
①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②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③固定资产的减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④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软件等。
①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②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土地使用权 | 40-50 |
海域使用权 | 50 |
软件及其他 | 3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年) | 备注 |
堆场辅助材料 | 3 | 堆场辅助材料 |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30、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①期权的行权价格;②期权的有效期;③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④股价预计波动率;⑤股份的预计股利;⑥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①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股份支付条款和条件修改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利修改,本公司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有利修改,本公司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应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修改后的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可行权日之后,应当立即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股份支付协议要求职工只有先完成更长期间的服务才能取得修改后的权益工具,则企业应在整个等待期内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企业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增加的权益工具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如果企业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如缩短等待期、变更或取消业绩条件(而非市场条件),企业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应当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③股份支付取消的会计处理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港口服务合同和商品销售合同。
①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于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本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港口服务收入
本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港口服务通常包括货物装卸及转运、船舶停泊和拖驳等船方及港口辅助服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成服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油品及化工品、粮食、钢铁、散(件)杂货、集装箱等各类货物的堆存业务收入按照货物在港堆存吨天数和对应的计费标准进行确认。
2)商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相应在已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购货方时确认收入。
3)主要责任人及代理人
对于贸易业务,若本公司自第三方取得贸易类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对于货运及船舶代理业务,若本公司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公司向客户提供运输等服务,本公司承担向客户提供运输服务的主要责任,且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提供服务的价格,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
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①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②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②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③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④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对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
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①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项目 | 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资产类别 |
短期租赁 | 无 |
低价值资产租赁 | 办公类租赁 |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②使用权资产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具体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③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②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
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③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均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3)安全生产费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所得税
①当期所得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②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③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抵消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以下简称“17号解释”),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 |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以下简称“18号解释”),要求“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贸易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污水处理;废旧物资出售、电力销售等应税收入按13%、9%、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提供交通运输、不动产租赁服务、水汽销售、电信服务等应税收入按9%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其他应税销售服务行为等应税收入按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按5%或3%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不抵扣进项税额。 | 13%、9%、6%、5%或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或5%计缴。 | 7%或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 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 2%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的70%(或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或12%) | 1.2%或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7号)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开山填海整治土地和改造废弃土地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年限以及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1号第一条“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88]国税地字第015号)的有关规定,辽宁省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五年。本公司上述土地2024年免征土地使用税。
(2)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港口码头占地征免土地使用税的通知》(辽地税[1995]88号),“对港口码头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本公司上述用地2024年免征土地使用税。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本公司上述用地2024年减半征收土地使用税。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第二条:“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本公司上述房产出租按4%征收房产税。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2,645.64 | 38,727.82 |
银行存款 | 93,804,041.26 | 1,194,771,287.17 |
其他货币资金 | 33,748,039.62 | 405,401,640.96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127,624,726.52 | 1,600,211,655.9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95,000,000.00 | |
信用证保证金 | 10,000,000.00 | |
司法冻结 | 33,380,078.01 | |
合计 | 33,380,078.01 | 405,000,000.00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5,050,000.00 | 10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20,344,996.91 | |
坏账准备 | -101,724.98 | |
合计 | 15,050,000.00 | 20,343,271.93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1,566,770.19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1,566,770.19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050,000.00 | 100.00 | 15,050,000.00 | 20,444,996.91 | 100.00 | 101,724.98 | 0.50 | 20,343,271.93 |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20,344,996.91 | 99.51 | 101,724.98 | 0.50 | 20,243,271.93 | |||||
银行承兑汇票 | 15,050,000.00 | 100.00 | 15,050,000.00 | 100,000.00 | 0.49 | 100,000.00 | ||||
合计 | 15,050,000.00 | / | / | 15,050,000.00 | 20,444,996.91 | / | 101,724.98 | / | 20,343,271.9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15,050,000.00 | ||
合计 | 15,05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101,724.98 | 101,724.98 | ||||
银行承兑汇票 | ||||||
合计 | 101,724.98 | 101,724.9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17,323,158.88 | 768,278,440.53 |
1年以内小计 | 817,323,158.88 | 768,278,440.53 |
1至2年 | 4,492,587.40 | 2,578,851.55 |
2至3年 | 1,070,626.17 | 2,181,191.47 |
3年以上 | 11,679,326.06 | 9,530,684.38 |
3至4年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834,565,698.51 | 782,569,167.9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750,110,938.49 | 89.88 | 716,302,608.35 | 95.49 | 33,808,330.14 | 1,852,772.56 | 0.24 | 1,852,772.56 | 100.00 |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4,454,760.02 | 10.12 | 10,610,633.07 | 12.56 | 73,844,126.95 | 780,716,395.37 | 99.76 | 13,576,039.56 | 1.74 | 767,140,355.81 |
其中:
贸易业务
558,569,472.48 | 71.37 | 2,800,155.04 | 0.50 | 555,769,317.44 |
非贸易业务
84,454,760.02 | 10.12 | 10,610,633.07 | 12.56 | 73,844,126.95 | 222,146,922.89 | 28.39 | 10,775,884.52 | 4.85 | 211,371,038.37 |
合计
834,565,698.51 | / | 726,913,241.42 | / | 107,652,457.09 | 782,569,167.93 | / | 15,428,812.12 | / | 767,140,355.8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江苏澜曦新材料有限公司 | 177,832,939.22 | 177,832,939.22 | 100.00 | 说明1 |
湖南斌勇商贸有限公司 | 130,964,792.05 | 130,964,792.05 | 100.00 | 说明1 |
中装燕兴物产(宁波)有限公司 | 126,118,124.25 | 126,118,124.25 | 100.00 | 说明1 |
中装燕兴(浙江自贸区)能源有限公司 | 100,800,000.00 | 100,800,000.00 | 100.00 | 说明1 |
北京中恒宏宇科技有限公司 | 50,625,696.00 | 50,625,696.00 | 100.00 | 说明1 |
北京智翼牛业科技有限公司 | 50,003,800.00 | 50,003,800.00 | 100.00 | 说明1 |
新疆思星信仁供应链有限公司 | 36,283,749.50 | 36,283,749.50 | 100.00 | 说明1 |
北京中农志科贸有限公司 | 7,049,150.35 | 7,049,150.35 | 100.00 | 说明1 |
上海君安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60,518,504.82 | 26,710,174.68 | 44.14 | 说明2 |
锦州港口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8,061,409.74 | 8,061,409.74 | 100.00 | 说明3 |
辽宁鞍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852,772.56 | 1,852,772.56 | 100.00 | 无法收回 |
合计 | 750,110,938.49 | 716,302,608.35 | 95.49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说明1:如附注十八、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中所述,本公司本年度对与“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参见该附注中所述定义)存在资金流水高度关联的贸易业务形成且已逾期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说明2:本公司为上海君安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君安”)提供集装箱租赁及港口服务。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上海君安租赁款及港口服务款余额为60,518,504.82元,向上海君安出租自有集装箱的账面余额为119,555,274.21元。本年度,上述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本公司根据上海君安财务状况及期后回款情况,对上述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6,710,174.68
元,同时,根据出租至上海君安集装箱的毁损情况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7,214,169.86元(参见本附注七、21、固定资产),并将因转租集装箱毁损需向原出租人承担的损失确认为90,372,112.38元预计负债(参见本附注七、50、预计负债)。说明3:锦州港口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企业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如本附注十八、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中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锦国投及其子公司已停止经营,锦国投董事长,即本公司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也已无法取得联系并配合相关调查工作,本公司本年度针对锦国投及与其关联的另外两家联营企业,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年末余额共计人民币39.85亿元,根据其净资产专项审计初步结果,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参见本附注七、17、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非贸易业务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9,064,992.96 | 345,324.96 | 0.50 |
1-2年 | 4,492,587.40 | 224,629.37 | 5.00 |
2-3年 | 1,070,626.17 | 214,125.25 | 20.00 |
3年以上 | 9,826,553.49 | 9,826,553.49 | 100.00 |
合计 | 84,454,760.02 | 10,610,633.0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52,772.56 | 714,449,835.79 | 716,302,608.3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576,039.56 | 2,965,406.49 | 10,610,633.07 | |||
其中:贸易业务 | 2,800,155.04 | 2,800,155.04 | ||||
非贸易业务 | 10,775,884.52 | 165,251.45 | 10,610,633.07 | |||
合计 | 15,428,812.12 | 714,449,835.79 | 2,965,406.49 | 726,913,241.4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江苏澜曦新材料有限公司 | 177,832,939.22 | 177,832,939.22 | 21.31 | 177,832,939.22 | |
湖南斌勇商贸有限公司 | 130,964,792.05 | 130,964,792.05 | 15.69 | 130,964,792.05 | |
中装燕兴物产(宁波)有限公司 | 126,118,124.25 | 126,118,124.25 | 15.11 | 126,118,124.25 | |
中装燕兴(浙江自贸区)能源有限公司 | 100,800,000.00 | 100,800,000.00 | 12.08 | 100,800,000.00 | |
上海君安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60,518,504.82 | 60,518,504.82 | 7.25 | 26,710,174.68 | |
合计 | 596,234,360.34 | 596,234,360.34 | 71.44 | 562,426,030.2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4,603,921.81 | 8,765,895.92 |
合计 | 34,603,921.81 | 8,765,895.92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9,240,600.76 | |
合计 | 39,240,600.76 |
本公司视其日常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本公司认为相关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等级,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因此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8,246,563.00 | 99.62 | 502,838,397.81 | 100.00 |
1至2年 | 147,771.97 | 0.38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38,394,334.97 | 100.00 | 502,838,397.81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锦州新铁晟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 18,261,318.10 | 47.56 |
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 10,988,793.50 | 28.62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4,184,363.05 | 10.90 |
锦州高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1,131,836.83 | 2.95 |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 670,000.00 | 1.75 |
合计 | 35,236,311.48 | 91.7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5,245,041.34 | 34,024,746.35 |
合计 | 35,245,041.34 | 34,024,746.3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632,738,483.68 | 31,308,948.84 |
1年以内小计 | 1,632,738,483.68 | 31,308,948.84 |
1至2年 | 29,642,896.26 | 3,117,029.42 |
2至3年 | 1,456,145.63 | 84,636.31 |
3年以上 | 5,641,470.01 | 6,498,475.51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669,478,995.58 | 41,009,090.08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已逾期贸易业务预付款项 | 1,487,878,267.16 | |
已逾期预付工程款项 | 138,763,059.06 | |
土地收储款 | 12,447,460.00 | 24,447,460.00 |
代收代付款项 | 13,482,914.56 | 985,302.42 |
备用金、押金及保证金 | 5,257,010.03 | 8,887,634.98 |
其他 | 11,650,284.77 | 6,688,692.68 |
合计 | 1,669,478,995.58 | 41,009,090.08 |
注:土地收储款为锦州市滨海新区土地收储中心因回收本公司海域使用权及填海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应支付予本公司的回收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有12,447,460.00元未收回。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0,525.00 | 1,627,446,187.33 | 1,627,496,712.3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933,818.73 | 196,576.82 | 6,737,241.91 | |||
合计 | 6,984,343.73 | 1,627,446,187.33 | 196,576.82 | 1,634,233,954.2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①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27,496,712.33 | 97.49 | 1,627,496,712.33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982,283.25 | 2.51 | 6,737,241.91 | 16.05 | 35,245,041.34 |
合计 | 1,669,478,995.58 | 100.00 | 1,634,233,954.24 | 97.89 | 35,245,041.34 |
(续)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0,525.00 | 0.12 | 50,525.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958,565.08 | 99.88 | 6,933,818.73 | 16.93 | 34,024,746.35 |
合计 | 41,009,090.08 | 100.00 | 6,984,343.73 | 17.03 | 34,024,746.35 |
②年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已逾期贸易业务预付款项: | ||||
中泓农合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 200,949,900.00 | 200,949,900.00 | 100.00 | 说明1 |
中新巨能(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0,755,900.00 | 200,755,900.00 | 100.00 | 说明1 |
中新宏源(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200,608,045.21 | 200,608,045.21 | 100.00 | 说明1 |
上海中开国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0,083,750.00 | 200,083,750.00 | 100.00 | 说明1 |
鞍本材料(宁波)有限公司 | 155,321,000.00 | 155,321,000.00 | 100.00 | 说明1 |
崇义县鼎沣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50,530,000.00 | 150,530,000.00 | 100.00 | 说明1 |
上海产合柯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0,139,500.00 | 150,139,500.00 | 100.00 | 说明1 |
安徽省益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49,811,968.26 | 149,811,968.26 | 100.00 | 说明1 |
上海嘉能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79,678,203.69 | 79,678,203.69 | 100.00 | 说明1 |
小计 | 1,487,878,267.16 | 1,487,878,267.16 | 100.00 | |
已逾期预付工程款项: | ||||
大连港湾工程有限公司 | 121,763,059.06 | 121,763,059.06 | 100.00 | 说明2 |
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17,000,000.00 | 100.00 | 说明3 |
小计 | 138,763,059.06 | 138,763,059.06 | 100.00 | |
其他 | 855,386.11 | 855,386.1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627,496,712.33 | 1,627,496,712.33 | 100.00 | —— |
说明1:如本附注十八、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中所述,本公司本年度将与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参见该附注中所述定义)存在资金流水高度关联的贸易业务形成且已逾期的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说明2:2021年12月,本公司与大连港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港湾”)签订水运工程施工合同,建设项目为锦州港第三港池东岸油品化工泊位及配套工程,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建设项目中由大连港湾承揽部分的工程进度仅为18%,严重滞后。鉴于大连港湾同时也与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存在资金流水高度关联,本公司本年度将预付大连港湾结存的
121,763,059.06元工程款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说明3:本公司于2023年1月向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一局”)预付工程款人民币4,200万元,用于成品油罐区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开工。本公司于2023年及2024年共计收到中建一局退回款项2,500万元,但考虑剩余款项的回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年度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③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2,292,296.35 | 222,922.96 | 1.00 |
1至2年 | 12,642,896.26 | 632,144.81 | 5.00 |
2至3年 | 1,456,145.63 | 291,229.13 | 20.00 |
3年以上 | 5,590,945.01 | 5,590,945.01 | 100.00 |
合计 | 41,982,283.25 | 6,737,241.91 | ——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泓农合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 200,949,900.00 | 12.04 | 已逾期贸易业务预付款项 | 1年以内 | 200,949,900.00 |
中新巨能(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0,755,900.00 | 12.03 | 已逾期贸易业务预付款项 | 1年以内 | 200,755,900.00 |
中新宏源(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200,608,045.21 | 12.02 | 已逾期贸易业务预付款项 | 1年以内 | 200,608,045.21 |
上海中开国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0,083,750.00 | 11.98 | 已逾期贸易业务预付款项 | 1年以内 | 200,083,750.00 |
鞍本材料(宁波)有限公司 | 155,321,000.00 | 9.30 | 已逾期贸易业务预付款项 | 1年以内 | 155,321,000.00 |
合计 | 957,718,595.21 | 57.37 | / | / | 957,718,595.21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4,984,907.29 | 14,984,907.29 | 10,747,143.90 | 10,747,143.90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39,047.78 | 39,047.78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5,023,955.07 | 15,023,955.07 | 10,747,143.90 | 10,747,143.90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2,484,968.38 | 2,518,537.55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1,476,789.83 | 1,000,258.54 |
预缴企业所得税额 | 1,950,685.66 | 12,781,330.13 |
合计 | 5,912,443.87 | 16,300,126.22 |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5,040,492.73 | 478,641.91 | -11,540.78 | 5,507,593.86 | |||||||
厦门锦粮源贸易有限公司 | 5,115,653.60 | 17,255.88 | 5,132,909.48 | ||||||||
小计 | 10,156,146.33 | 495,897.79 | -11,540.78 | 10,640,503.34 | |||||||
二、联营企业 | |||||||||||
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 491,446,985.79 | 491,446,985.79 | 491,446,985.79 | ||||||||
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 63.76 | 100,432,600.00 | -2,103,081.94 | 98,329,581.82 | |||||||
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520,967,036.29 | 520,967,036.29 | 520,967,036.29 | ||||||||
远景绿能仓储(锦州)有限公司 | 42,000,000.00 | -8,280,765.46 | 33,719,234.54 |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2,972,633,197.13 | -233,243.20 | -58,602.98 | 2,972,341,350.95 | 2,972,341,350.95 |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12,397,200.63 | 24,510.52 | 116,000.00 | 12,305,711.15 |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947,863.31 | 24,764.50 | 972,627.81 |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47,068,335.42 | 29,167,992.09 | 19,735,045.41 | 156,501,282.10 |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55,473,023.88 | 253,002.28 | 55,726,026.16 | ||||||||
小计 | 4,200,933,706.21 | 142,432,600.00 | 18,853,178.79 | -58,602.98 | 19,851,045.41 | 3,984,755,373.03 | 357,554,463.58 | 3,984,755,373.03 | |||
合计 | 4,211,089,852.54 | 142,432,600.00 | 19,349,076.58 | -58,602.98 | -11,540.78 | 19,851,045.41 | 3,984,755,373.03 | 368,194,966.92 | 3,984,755,373.03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如本附注十八、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中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锦国投已停止经营,锦国投董事长,即本公司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也已无法取得联系并配合相关调查工作。本公司本年度针对锦国投及与其关联的另外两家联营企业,锦国投石化、启辉铝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年末余额共计人民币3,984,755,373.03元,根据其净资产专项审计初步结果,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 108,603,527.86 | 12,745,667.03 | 95,857,860.83 | 59,270,002.36 | 本公司将上述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理由为该投资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并且是战略长期持有,不以近期出售短期获利为目的。 | ||||||
合计 | 108,603,527.86 | 12,745,667.03 | 95,857,860.83 | 59,270,002.36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63,150,000.00 | 89,366,400.00 |
合计 | 63,150,000.00 | 89,366,4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与朝阳昊天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昊天”)有债权债务关系,起诉朝阳昊天后行使追索权,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及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并经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本公司同意与朝阳昊天签署《协议书》,接受朝阳昊天持有的菲律宾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菲律宾世纪顶峰金属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顶峰公司”)200,000,000股股票(总股本2,820,330,000股),占世纪顶峰公司股权比例7.09%。该资产根据集团管理层对该投资持有意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并按照菲律宾证券交易所收盘价进行公允价值后续计量。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699,608,381.21 | 8,157,518,511.1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7,699,608,381.21 | 8,157,518,511.1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码头及辅助设施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965,548,138.01 | 3,829,761,481.95 | 3,328,062,460.55 | 356,709,983.23 | 199,455,218.07 | 12,679,537,281.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029,714.55 | 128,029.34 | 1,094,614.33 | 1,115,571.97 | 2,870,758.15 | 31,238,688.34 |
(1)购置 | 4,632,288.56 | 128,029.34 | 1,094,614.33 | 1,115,571.97 | 2,870,758.15 | 9,841,262.35 |
(2)在建工程转入 | 21,397,425.99 | 21,397,425.9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009,677.82 | 8,445,936.49 | 217,818.57 | 985,004.62 | 36,474.61 | 13,694,912.11 |
(1)处置或报废 | 4,009,677.82 | 8,445,936.49 | 217,818.57 | 985,004.62 | 36,474.61 | 13,694,912.11 |
4.期末余额 | 4,987,568,174.74 | 3,821,443,574.80 | 3,328,939,256.31 | 356,840,550.58 | 202,289,501.61 | 12,697,081,058.04 |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 1,285,892,302.76 | 1,085,480,531.33 | 1,792,809,824.89 | 213,037,024.72 | 144,799,087.01 | 4,522,018,770.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96,564,813.20 | 107,940,179.15 | 170,247,447.28 | 15,422,307.07 | 11,551,886.74 | 401,726,633.44 |
(1)计提 | 96,564,813.20 | 107,940,179.15 | 170,247,447.28 | 15,422,307.07 | 11,551,886.74 | 401,726,633.44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48,483.04 | 6,452,567.68 | 199,465.61 | 639,666.78 | 29,989.35 | 9,570,172.46 |
(1)处置或报废 | 2,248,483.04 | 6,452,567.68 | 199,465.61 | 639,666.78 | 29,989.35 | 9,570,172.46 |
4.期末余额 | 1,380,208,632.92 | 1,186,968,142.80 | 1,962,857,806.56 | 227,819,665.01 | 156,320,984.40 | 4,914,175,231.6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214,169.86 | 46,083,275.28 | 83,297,445.14 | |||
(1)计提 | 37,214,169.86 | 46,083,275.28 | 83,297,445.1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37,214,169.86 | 46,083,275.28 | 83,297,445.1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07,359,541.82 | 2,634,475,432.00 | 1,328,867,279.89 | 82,937,610.29 | 45,968,517.21 | 7,699,608,381.21 |
2.期初账面价值 | 3,679,655,835.25 | 2,744,280,950.62 | 1,535,252,635.66 | 143,672,958.51 | 54,656,131.06 | 8,157,518,511.10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K车散粮车 | 109,200,000.00 | 51,077,889.77 | 46,083,275.28 | 12,038,834.95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闲置固定资产为子公司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闲置的运输设备K车散粮车,账面余额58,122,110.23元,于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46,083,275.28元。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8,639,500.45 |
机器设备 | 155,673,663.28 |
码头及辅助设施 | 9,442,931.04 |
合计 | 173,756,094.77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317,345,249.28 | 正在办理 |
运输设备 | 270,803.17 | 正在办理 |
合计 | 317,616,052.45 | —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如上所述,本公司本年度对闲置的运输设备K车散粮车按照其处置出售价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46,083,275.28元。
(2)如本附注七、5、应收账款中所述,本公司本年度根据出租至上海君安集装箱毁损情况就约3642个集装箱全额计提减值准备37,214,169.86元。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于2024年12月31日办理售后租回业务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码头及辅助设施 | 189,096,375.38 |
房屋及建筑物 | 529,315,472.91 |
机器设备 | 840,788,499.55 |
运输设备 | 67,170,953.78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12,902,474.82 |
合计 | 1,639,273,776.44 |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106,477,789.04 | 1,011,463,807.0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106,477,789.04 | 1,011,463,807.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锦州港粮食物流项目(一期)工程 | 587,867,671.66 | 587,867,671.66 | 585,411,107.39 | 585,411,107.39 | ||
锦州港第三港池301#原油泊位改建工程 | 150,731,143.23 | 150,731,143.23 | 153,901,820.34 | 153,901,820.34 |
锦州港第三港池东岸油品化工泊位工程 | 144,493,234.56 | 144,493,234.56 | 85,362,050.08 | 85,362,050.08 | ||
锦州港成品油罐区工程 | 60,171,031.79 | 60,171,031.79 | 53,643,730.23 | 53,643,730.23 | ||
其他单列项目 | 163,214,707.80 | 163,214,707.80 | 133,145,098.96 | 133,145,098.96 | ||
合计 | 1,106,477,789.04 | 1,106,477,789.04 | 1,011,463,807.00 | 1,011,463,807.00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锦州港粮食物流项目(一期)工程 | 580,472,800.00 | 585,411,107.39 | 2,549,164.27 | 587,960,271.66 | 101.29 | 99% | 47,679,566.80 | 自筹及贷款 | ||||
锦州港第三港池301#原油泊位改建工程 | 178,669,300.00 | 153,901,820.34 | -2,950,479.09 | 220,198.02 | 150,731,143.23 | 84.36 | 76% | 自筹 | ||||
锦州港第三港池东岸油品化工泊位工程 | 595,143,900.00 | 85,362,050.08 | 59,231,184.48 | 144,593,234.56 | 24.30 | 18% | 自筹 | |||||
锦州港成品油罐区工程 | 340,780,000.00 | 53,643,730.23 | 6,527,301.56 | 60,171,031.79 | 17.66 | 17% | 自筹 | |||||
其他单列项目 | 133,145,098.96 | 51,054,236.81 | 21,177,227.97 | 163,022,107.80 | ||||||||
合计 | 1,011,463,807.00 | 116,411,408.03 | 21,397,425.99 | 1,106,477,789.04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机器合计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667,401.58 | 9,667,401.5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9,667,401.58 | 9,667,401.5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360,957.25 | 1,360,957.25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0,224.03 | 510,224.03 |
(1)计提 | 510,224.03 | 510,224.0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871,181.28 | 1,871,181.2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796,220.30 | 7,796,220.30 |
2.期初账面价值 | 8,306,444.33 | 8,306,444.33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海域使用权 | 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9,264,478.92 | 125,321,707.91 | 22,747,555.69 | 527,333,742.5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34,835.26 | 2,334,835.26 | ||||
(1)购置 | 2,334,835.26 | 2,334,835.2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8,011,004.89 | 68,011,004.89 | ||||
(1)处置 | 68,011,004.89 | 68,011,004.89 | ||||
4.期末余额 | 311,253,474.03 | 125,321,707.91 | 25,082,390.95 | 461,657,572.89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0,595,994.74 | 26,536,625.18 | 21,205,092.56 | 118,337,712.4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299,536.73 | 2,704,150.77 | 1,624,810.25 | 14,628,497.75 | ||
(1)计提 | 10,299,536.73 | 2,704,150.77 | 1,624,810.25 | 14,628,497.7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891,172.17 | 9,891,172.17 | ||||
(1)处置 | 9,891,172.17 | 9,891,172.17 | ||||
4.期末余额 | 71,004,359.30 | 29,240,775.95 | 22,829,902.81 | 123,075,038.0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0,249,114.73 | 96,080,931.96 | 2,252,488.14 | 338,582,534.8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08,668,484.18 | 98,785,082.73 | 1,542,463.13 | 408,996,030.0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末用于经营租赁租出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3,707,675.23元,用于经营租赁租出的海域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7,849,056.87元。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堆场辅助材料 | 1,592,916.60 | 1,173,448.52 | 419,468.08 | ||
合计 | 1,592,916.60 | 1,173,448.52 | 419,468.08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2,424,260.70 | 5,606,065.14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4,674,118.80 | 6,168,529.70 | ||
可抵扣亏损 | 2,524,219.54 | 631,054.89 | ||
在建工程试运行所得税调整 | 2,082,495.49 | 520,623.87 | ||
政府补助 | 51,345,163.27 | 12,836,290.82 | ||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 41,016,064.82 | 10,254,016.19 | ||
应付未付款项 | 2,569,955.33 | 642,488.83 | ||
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46,524,335.33 | 11,631,083.83 | ||
合计 | 193,160,613.28 | 48,290,153.27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7,430,275.77 | 9,357,568.94 | ||
合计 | 37,430,275.77 | 9,357,568.94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53,426,443.36 | 39,629,193.06 |
信用减值损失 | 2,361,147,195.66 | 90,620.13 |
资产减值准备 | 4,068,052,818.17 | |
预计负债 | 95,726,792.8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59,270,002.36 | |
在建工程试运行所得税调整 | 2,069,207.77 | |
政府补助 | 49,822,104.08 | |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 15,855,177.87 | 308,977.27 |
应付职工薪酬 | 12,506,011.57 | 1,699,361.00 |
应付未付款项 | 2,569,955.33 | |
合计 | 6,720,445,709.02 | 41,728,151.46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5 | |||
2026 | 12,325,480.04 | 19,312,912.46 | |
2027 | 5,617,953.56 | 5,617,953.56 | |
2028 | 14,698,327.04 | 14,698,327.04 | |
2029 | 20,784,682.72 | ||
合计 | 53,426,443.36 | 39,629,193.06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鉴于本附注十八、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中所述事项对本公司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本公司于2024年的经营成果和于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本附注四、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4)所得税所述会计政策,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了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至零。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购买资产款 | 961,397.43 | 961,397.43 | 7,431,836.42 | 7,431,836.42 | ||
预付工程款 | 3,220,185.55 | 3,220,185.55 | 195,850,719.60 | 195,850,719.60 |
合计 | 4,181,582.98 | 4,181,582.98 | 203,282,556.02 | 203,282,556.02 |
其他说明:
其他非流动资产年初余额主要为预付大连港湾工程款173,780,719.60元。如本附注七、9、其他应收款中所述,鉴于相关工程进度已经严重滞后,且大连港湾同时也与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资金流水存在高度关联的情况,本公司本年度将预付大连港湾结存的工程款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3,380,078.01 | 33,380,078.01 | 冻结 | 司法冻结 | 405,000,000.00 | 405,000,000.00 | 其他 | 票据保证金等 |
应收票据 | 11,566,770.19 | 11,566,770.19 | 其他 | 票据背书未终止确认 | 20,444,996.91 | 20,343,271.93 | 其他 | 票据背书、贴现未终止确认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3,282,349,014.74 | 1,639,273,776.44 | 抵押 | 售后租回固定资产 | 3,723,214,216.78 | 1,988,348,760.78 | 抵押 | 售后租回业务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 38,382,399.48 | 32,881,009.19 | 抵押 | 被保全财产 | 40,756,229.30 | 35,154,637.15 | 抵押 | 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计 | 3,365,678,262.42 | 1,717,101,633.83 | / | / | 4,189,415,442.99 | 2,448,846,669.86 | / | /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490,000,000.00 | 45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2,887,491,050.00 | 2,224,000,000.00 |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 27,344,996.91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8,844,651.62 | 8,664,672.34 |
合计 | 3,386,335,701.62 | 2,710,009,669.2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本公司本年末保证借款中有340,000,000.00元由联营企业锦国投提供担保。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3,898,000.00 | 339,69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825,000,000.00 | |
信用证 | 15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合计 | 183,898,000.00 | 1,264,69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 414,694,429.83 | 445,534,565.07 |
应付贸易业务货款 | 114,834,712.24 | 142,968,639.92 |
应付劳务费 | 113,751,121.02 | 76,295,763.63 |
应付运费 | 68,703,544.32 | 11,775,210.24 |
其他 | 35,085,397.39 | 10,195,239.83 |
合计 | 747,069,204.80 | 686,769,418.69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辽宁新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5,141,282.27 | 工程尚未结算 |
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49,304,198.16 | 工程尚未结算 |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40,543,999.85 | 工程尚未结算 |
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5,563,534.33 | 工程尚未结算 |
锦州缔一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29,497,455.96 | 工程尚未结算 |
合计 | 210,050,470.5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1,357,965.35 | 2,671,035.54 |
合计 | 1,357,965.35 | 2,671,035.54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港口服务费 | 62,212,437.23 | 47,090,849.86 |
预收运输代理费 | 16,459,768.54 | 30,598,934.88 |
其他 | 943,396.23 | |
合计 | 78,672,205.77 | 78,633,180.9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1,263,167.14 | 283,173,269.56 | 297,979,152.31 | 66,457,284.39 |
二、离职后福利 | 1,423,624.73 | 29,233,628.35 | 29,324,922.85 | 1,332,330.23 |
-设定提存计划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82,686,791.87 | 312,406,897.91 | 327,304,075.16 | 67,789,614.62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9,358,562.04 | 206,188,562.08 | 221,298,365.91 | 64,248,758.21 |
二、职工福利费 | 32,677,366.92 | 32,677,366.92 | ||
三、社会保险费 | 1,502,525.07 | 18,382,636.41 | 18,340,789.26 | 1,544,372.2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74,098.72 | 14,789,216.57 | 14,739,713.17 | 1,023,602.12 |
工伤保险费 | 447,666.35 | 2,776,901.82 | 2,785,811.08 | 438,757.09 |
生育保险费 | 80,760.00 | 816,518.02 | 815,265.01 | 82,013.01 |
四、住房公积金 | 39,995.00 | 21,097,417.40 | 21,093,956.40 | 43,456.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62,085.03 | 4,827,286.75 | 4,568,673.82 | 620,697.96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81,263,167.14 | 283,173,269.56 | 297,979,152.31 | 66,457,284.39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329,486.36 | 28,347,759.44 | 28,436,115.88 | 1,241,129.92 |
2、失业保险费 | 94,138.37 | 885,868.91 | 888,806.97 | 91,200.31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423,624.73 | 29,233,628.35 | 29,324,922.85 | 1,332,330.2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公司分别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6%、0.5%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0,617,390.67 | 3,944,097.29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7,404,492.95 | 1,998,193.72 |
个人所得税 | 1,350,924.57 | 501,818.2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91,005.24 | 232,850.96 |
房产税 | 891,606.41 | 577,726.98 |
土地使用税 | 8,687,634.78 | 1,262,435.60 |
教育费附加 | 767,573.67 | 99,740.4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11,715.78 | 66,528.85 |
印花税 | 1,800,541.11 | 5,406,909.57 |
环境保护税 | 668,810.96 | 530,047.95 |
车船使用税 | 238,284.48 | 500,344.10 |
土地增值税 | 4,611,965.80 | |
契税 | 645,840.00 | |
合计 | 49,341,946.42 | 15,766,533.65 |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1,695,175.72 | 3,905,482.22 |
其他应付款 | 457,592,989.23 | 379,919,046.82 |
合计 | 479,288,164.95 | 383,824,529.0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1,606,163.33 | 3,816,469.83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其他股利 | 89,012.39 | 89,012.39 |
合计 | 21,695,175.72 | 3,905,482.22 |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9,439,113.99 | 16,911,400.60 |
代收代付款 | 5,096,343.99 | 4,858,386.50 |
往来款 | 14,671,475.01 | 13,943,395.53 |
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说明1) | 347,950,884.00 | 282,603,923.45 |
其他 | 70,435,172.24 | 61,601,940.74 |
合计 | 457,592,989.23 | 379,919,046.82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说明1:如本附注十八、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所述,本公司本年度针对2018年至2021年期间、2022年至2024年期间与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参见十八、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中所述定义)开展的及与其存在资金流水高度关联及具有与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高度相似资金流水特征的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的营业收入,成本和利润进行了更正,同时,针对2022年至2024年期间间接自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收取并确认为收入的资金占用费进行了更正,在冲减相关利润、收入的同时,对应计入本科目。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414,176,771.18 | 1,067,456,650.33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45,701,889.63 | 602,604,069.53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94,045.28 | 1,357,416.34 |
合计 | 1,760,372,706.09 | 1,671,418,136.20 |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应付建港债券 | 211,854.00 | 211,854.00 |
供应链金融业务 | 1,039,862,006.10 | 980,102,730.25 |
待转销项税额 | 5,914,266.70 | 5,586,130.45 |
商业承兑汇票背书 | 11,566,770.19 | 3,100,000.00 |
合计 | 1,057,554,896.99 | 989,000,714.7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供应链金融业务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建设银行e信通业务 | 662,247,909.53 | 630,248,218.42 |
中企云链合作业务 | 224,670,420.00 | 99,989,250.07 |
工商银行数字信用凭据融资业务 | 99,943,676.57 | 219,865,261.76 |
中国银行合作业务 | 53,000,000.00 | |
葫芦岛银行供应商融资业务 | 20,000,000.00 | |
交通银行快易付业务 | 10,000,000.00 | |
合计 | 1,039,862,006.10 | 980,102,730.25 |
(1)建设银行e信通业务自2020年5月,本公司、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开展了“e信通”三方合作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融资余额662,247,909.53元,主要用于支付装卸运输费及贸易业务采购款。
(2)中企云链合作业务自2024年1月,本公司、中企云链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开展了“保理融资”三方合作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融资余额15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采购款。自2023年9月,本公司、中企云链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开展了“保理e融”三方合作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融资余额64,670,4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采购款。自2024年4月,本公司、中企云链股份有限公司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开展了“云信”三方合作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融资余额1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采购款。
(3)工商银行数字信用凭据融资业务自2021年5月,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开展了“电子供应链数字信用凭据融资”合作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融资余额99,943,676.57元,主要用于支付装卸运输费及租赁款。
(4)中国银行合作业务自2024年1月,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港支行开展了“融易信”合作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融资余额53,000,000.00元,
主要用于支付运输费及采购款。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413,350,000.00 | 427,350,000.00 |
信用借款 | 1,970,640,600.00 | 1,984,184,6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3,813,971.18 | 4,178,650.33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414,176,771.18 | 1,067,456,650.33 |
合计 | 973,627,800.00 | 1,348,256,6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本年末保证借款中有379,000,000.00元,由联营企业锦国投提供担保,相关担保信息详见附注十四、5、关联方交易情况。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融资租赁 | 2,534,580.15 | 3,230,772.10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94,045.28 | 1,357,416.34 |
合计 | 2,040,534.87 | 1,873,355.76 |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557,075,658.81 | 695,867,376.18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557,075,658.81 | 695,867,376.1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005,176,692.36 | 1,430,741,013.01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02,399,143.92 | 132,269,567.30 |
其中:售后租回业务租赁费 | 1,005,176,692.36 | 1,430,741,013.01 |
减:售后租回未确认融资费用 | 102,399,143.92 | 132,269,567.30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345,701,889.63 | 602,604,069.53 |
合计 | 557,075,658.81 | 695,867,376.18 |
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11,533,460.17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合计 | 11,533,460.17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不适用计划资产: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1,836,834.74 | 投资者诉讼赔偿(说明3)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93,889,958.11 | 租入资产赔偿(说明1);投资损失(说明2)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95,726,792.85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说明1:如本附注七、5、应收账款”中所述,本公司本年度根据转租至上海君安集装箱的毁损情况,并将因转租集装箱毁损需向原出租人承担的损失90,372,112.38元确认为预计负债。
说明2:本公司之子公司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装箱发展”)持有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广盛港”)50%股权,但尚未对其实际出资,本年度在认缴出资额内对锦广盛港经营亏损按认缴出资份额确认投资损失,计入预计负债。
说明3:如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中所述,本公司本年度因2018年至2021年期间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4]96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计收到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本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材料42件,合计涉诉金额为2,915,610.70元,其中部分案件已开庭审理,但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
的判决或裁定。本公司依据法律顾问的意见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涉诉事项计提了预计负债1,836,834.74元。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08,228,799.60 | 16,175,909.44 | 692,052,890.16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
合计 | 708,228,799.60 | 16,175,909.44 | 692,052,890.16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递延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期末余额 |
粮食平房仓 | 12,249,999.48 | 362,500.08 | 11,887,499.40 |
粮食散储钢罩棚建设 | 660,333.76 | 28,000.08 | 632,333.68 |
锦州港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拨款 | 23,809.72 | 23,809.72 | |
锅炉节能改造项目 | 106,944.26 | 16,666.68 | 90,277.58 |
LNG清洁能源节能减排资金 | 362,315.04 | 47,777.76 | 314,537.28 |
港口建设费分成资金 | 18,139,558.93 | 506,847.48 | 17,632,711.45 |
航道防波堤工程建设拨款(交通部) | 438,294,656.00 | 11,267,534.04 | 427,027,121.96 |
航道防波堤工程建设拨款(锦州财政局) | 130,565,784.75 | 2,896,998.96 | 127,668,785.79 |
五点一线园区产业项目 | 5,439,553.91 | 166,784.04 | 5,272,769.87 |
锦州水运口岸海关查验业务用房工程 | 2,372,414.03 | 82,758.60 | 2,289,655.43 |
锦州港四港池南部围堰工程 | 23,919,999.68 | 520,000.08 | 23,399,999.60 |
锦州港第三港池东岸油品化工泊位工程(302B、303B) | 200,000.00 | 200,000.00 | |
锦州港航道改扩建工程 | 100,000.00 | 100,000.00 | |
锦州港粮食物流工程项目 | 72,740,000.00 | 72,740,000.00 | |
集装箱泊位岸电项目 | 3,053,430.04 | 256,231.92 | 2,797,198.12 |
合计 | 708,228,799.60 | 16,175,909.44 | 692,052,890.16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002,291,500.00 | 2,002,291,500.00 |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636,700,217.99 | 2,636,700,217.99 | ||
其他资本公积 | 22,758,797.72 | 11,540.78 | 22,747,256.94 | |
合计 | 2,659,459,015.71 | 11,540.78 | 2,659,447,474.9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1,540.78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893,251.50 | -12,745,667.03 | 11,631,083.83 | -24,376,750.86 | -59,270,002.36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4,893,251.50 | -12,745,667.03 | 11,631,083.83 | -24,376,750.86 | -59,270,002.36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8,602.98 | -58,602.98 | -58,602.98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8,602.98 | -58,602.98 | -58,602.98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4,834,648.52 | -12,804,270.01 | 11,631,083.83 | -24,435,353.84 | -59,270,002.36 |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51,998,383.49 | 19,995,503.88 | 13,871,362.41 | 58,122,524.96 |
合计 | 51,998,383.49 | 19,995,503.88 | 13,871,362.41 | 58,122,524.96 |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96,064,333.98 | 296,064,333.98 | ||
任意盈余公积 | 274,796,469.74 | 274,796,469.74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570,860,803.72 | 570,860,803.72 |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13,176,854.72 | 1,428,065,799.6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14,342,274.69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213,176,854.72 | 1,213,723,524.9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566,573,309.61 | 13,820,753.0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4,367,423.36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0,045,83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393,442,284.89 | 1,213,176,854.72 |
注:有关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参见本附注十八、1、前期差错更正。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214,342,274.69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63,342,338.84 | 1,220,150,111.19 | 1,712,652,784.35 | 1,266,523,412.35 |
其他业务 | 115,354,298.38 | 16,867,807.42 | 1,035,290,191.09 | 866,022,410.73 |
合计 | 1,778,696,637.22 | 1,237,017,918.61 | 2,747,942,975.44 | 2,132,545,823.08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778,696,637.22 | 2,747,942,975.44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0,992,863.16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 0.40 |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10,992,863.16 | 资金占用费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0,992,863.16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778,696,637.22 | 2,736,950,112.28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78,672,205.77元,其中:
78,672,205.77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①收入按类型列示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收入 | 1,703,892,008.94 | 2,636,344,641.71 |
租赁收入 | 74,804,628.28 | 111,598,333.73 |
合计 | 1,778,696,637.22 | 2,747,942,975.44 |
注:本公司的租赁收入来自于出租自有码头及辅助设施、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等。
②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年发生额 | ||||
合同分类 | 商品 | 劳务和服务 | 其他 | 合计 |
一、按经营地区分类 | ||||
辽宁省锦州市 | 6,114,757.91 | 1,665,143,796.91 | 32,633,454.12 | 1,703,892,008.94 |
二、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6,114,757.91 | 6,114,757.91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1,665,143,796.91 | 32,633,454.12 | 1,697,777,251.03 | |
其中:装卸及堆存业务 | 1,528,740,696.33 | 1,528,740,696.33 | ||
船方及港口辅助业务 | 115,614,209.86 | 115,614,209.86 | ||
其他 | 20,788,890.72 | 32,633,454.12 | 53,422,344.84 | |
合计 | 6,114,757.91 | 1,665,143,796.91 | 32,633,454.12 | 1,703,892,008.94 |
(续)
上年发生额 | ||||
合同分类 | 商品 | 劳务和服务 | 其他 | 合计 |
一、按经营地区分类 | ||||
辽宁省锦州市 | 879,190,292.98 | 1,721,652,471.18 | 35,501,877.55 | 2,636,344,641.71 |
二、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879,190,292.98 | 879,190,292.98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1,721,652,471.18 | 35,501,877.55 | 1,757,154,348.73 | |
其中:装卸及堆存业务 | 1,579,636,236.70 | 1,579,636,236.70 |
船方及港口辅助业务 | 118,492,941.76 | 118,492,941.76 | ||
其他 | 23,523,292.72 | 35,501,877.55 | 59,025,170.27 | |
合计 | 879,190,292.98 | 1,721,652,471.18 | 35,501,877.55 | 2,636,344,641.71 |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323,364.50 | 3,299,339.78 |
教育费附加 | 1,424,351.91 | 1,413,682.83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5,986,993.82 | 5,975,351.76 |
土地使用税 | 22,006,787.02 | 20,483,675.94 |
车船使用税 | 621,289.30 | 634,997.86 |
印花税 | 2,751,211.69 | 12,425,756.0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949,532.71 | 942,455.20 |
环境保护税 | 945,149.14 | 1,554,762.88 |
合计 | 38,008,680.09 | 46,730,022.33 |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624,363.43 | 18,136,175.77 |
业务招待费 | 2,775,978.63 | 4,106,792.05 |
办公及会议费 | 1,615,121.36 | 2,173,402.22 |
差旅及交通费 | 1,202,976.17 | 1,958,660.99 |
折旧及摊销 | 683,017.53 | 1,312,972.15 |
燃料及水电费 | 386,945.55 | 460,117.68 |
财产保险费 | 346,379.94 | 182,447.17 |
其他 | 2,024,768.61 | 2,557,508.48 |
合计 | 26,659,551.22 | 30,888,076.51 |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8,881,097.80 | 84,599,145.74 |
业务招待费 | 17,645,902.72 | 30,492,450.47 |
折旧与摊销 | 14,101,330.40 | 13,908,976.82 |
咨询评估评价费 | 9,922,090.99 | 7,781,994.91 |
办公及会议费 | 7,790,085.53 | 13,258,234.90 |
财产保险费 | 3,318,507.89 | 3,294,322.66 |
差旅及交通费 | 2,961,033.41 | 7,973,626.84 |
修理费 | 2,003,599.84 | 2,841,721.94 |
燃料及水电费 | 1,442,732.68 | 1,958,092.14 |
租赁费 | 826,669.21 | 1,750,203.01 |
广告宣传费 | 269,596.99 | 3,365,393.13 |
其他 | 24,317.89 | 3,419,526.33 |
合计 | 149,186,965.35 | 174,643,688.89 |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98,993,035.55 | 416,287,768.11 |
减:利息收入 | 1,972,162.05 | 6,359,738.11 |
汇兑损益 | 87,243.18 | -30,012.48 |
银行手续费 | 291,886.43 | 673,661.24 |
其他 | 27,896,284.54 | 36,769,946.33 |
合计 | 425,296,287.65 | 447,341,625.09 |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6,744,326.42 | 17,083,296.03 |
税费手续费返还 | 213,319.19 | 154,131.55 |
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 65,164.75 | 1,631,262.48 |
合计 | 27,022,810.36 | 18,868,690.06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航道防波堤工程建设(交通部) | 11,267,534.04 | 11,267,534.04 | |
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奖励金 | 7,500,000.00 | 7,500,000.00 | |
通道专项补贴资金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航道防波堤工程建设(锦州财政局) | 2,896,998.96 | 2,896,998.96 | |
锦州港四港池南部围堰工程 | 520,000.08 | 520,000.08 | |
港口建设费分成资金 | 506,847.48 | 506,847.48 | |
粮食平房仓项目 | 362,500.08 | 362,500.08 | |
集装箱泊位岸电改造工程 | 256,231.92 | 256,231.92 | |
五点一线园区产业项目 | 166,784.04 | 166,784.04 | |
锦州水运口岸海关查验业务用房工程 | 82,758.60 | 82,758.60 | |
高校就业补贴 | 53,416.98 | ||
LNG清洁能源节能减排资金 | 47,777.76 | 47,777.76 | |
粮食散储钢罩棚建设 | 28,000.08 | 28,000.08 | |
锦州港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 23,809.72 | 71,428.56 | |
锅炉节能改造项目 | 16,666.68 | 16,666.68 |
技能补贴款 | 10,000.00 | ||
锦州海事局海上搜救奖励金 | 4,000.00 | 20,000.00 | |
粮油市场监测经费 | 1,000.00 | ||
稳岗补贴 | 828,572.71 | ||
企业扶持基金 | 11,195.04 | ||
合计 | 26,744,326.42 | 17,083,296.03 | 10,500,000.00 |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5,597,049.31 | 44,423,963.8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212,711.6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商业承兑汇票贴息 | -2,289,982.67 | -17,209,287.40 |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 34,392.56 | |
合计 | 23,341,459.20 | 28,427,388.16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6,216,400.00 | 1,866,400.00 |
合计 | -26,216,400.00 | 1,866,400.00 |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01,724.98 | -50,480.71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11,484,429.30 | -636,514.5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627,249,610.51 | 66,068,353.52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2,338,632,314.83 | 65,381,358.29 |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3,984,755,373.03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83,297,445.14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4,068,052,818.17 |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8,368.54 | 1,991,534.20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35,861,043.21 | 28,065.75 |
合计 | 35,889,411.75 | 2,019,599.95 |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违约及物品损毁赔偿收入 | 3,319,876.49 | 2,084,912.66 | 3,319,876.49 |
罚没保证金(押金)收入及无法支付款项 | 1,083,771.26 | ||
其他 | 26,505.76 | 64,093.99 | 26,505.76 |
合计 | 3,346,382.25 | 3,232,777.91 | 3,346,382.2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9,389.74 | 37,699.45 | 9,389.74 |
赔偿支出 | 1,857,998.55 | 342,001.60 | 1,857,998.55 |
罚款支出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租入资产赔偿(说明1) | 90,372,112.38 | 90,372,112.38 | |
其他 | 2,600,507.88 | 245,787.68 | 2,600,507.88 |
合计 | 102,840,008.55 | 625,488.73 | 102,840,008.55 |
其他说明:
说明1:如本附注七、5、应收账款中所述,本公司本年度根据转租至上海君安集装箱的毁损情况,将因转租集装箱毁损需向原出租人承担的损失90,372,112.38元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计入本科目。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501,767.84 | 5,583,786.0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7,301,500.50 | 19,073,210.84 |
合计 | 37,803,268.34 | 24,656,996.8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543,614,243.6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635,903,560.9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686,118.6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743.6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227,600.7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7,154,509.0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815,890.5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661,939,331.93 |
其他 | -34,382.66 |
所得税费用 | 37,803,268.3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净额法核算的贸易业务收到的现金 | 7,150,369,486.03 | 10,404,078,548.56 |
使用权受限货币资金净增加 | 369,520,818.39 | |
租赁及其他业务收入 | 125,203,254.46 | 146,250,030.70 |
政府补助 | 10,568,416.98 | 1,022,808.99 |
资金占用费 | 28,239,466.27 | 67,707,332.28 |
其他 | 18,720,037.76 | 19,960,706.95 |
合计 | 7,702,621,479.89 | 10,639,019,427.4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净额法核算的贸易业务支付的现金 | 9,174,188,321.97 | 9,839,807,789.25 |
租赁及其他业务支出 | 120,146,545.61 | 165,849,872.55 |
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 | 3,563,849.00 | 2,061,713.91 |
使用权受限货币资金净减少 | 110,757,019.89 | |
其他 | 11,357,961.83 | 8,889,658.63 |
合计 | 9,309,256,678.41 | 10,127,366,054.23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权转让款 | 500,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金占用费 | 81,057,593.65 | |
合计 | 81,057,593.65 |
2020年5月21日,本公司子公司锦州腾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腾锐”)与辽宁宝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来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20.68亿元的对价转让锦州腾锐持有的辽宁宝来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来化工”)30.77%股权,转让后,宝来集团持有宝来化工100%股权。本公司于2020年至2023年期间分次自宝来集团收到上述全部转让对价款,并逐年自宝来集团收到按剩余未支付对价本数计算的资金占用费共计人民币2.92亿元(2020年:人民币0.83亿元,2021年:人民币0.51亿元,2022年:人民币0.78亿元,2023年:人民币0.80亿元)。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业务手续费 | 15,956,308.92 | 69,701,778.34 |
融资租赁业务支出 | 1,066,205.32 | 2,944,188.94 |
融资业务保证金 | 13,226,400.00 | 31,890,547.88 |
合计 | 30,248,914.24 | 104,536,515.16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581,417,512.03 | 10,307,468.2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068,052,818.17 | |
信用减值损失 | 2,338,632,314.83 | -65,381,358.2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01,726,633.44 | 405,718,567.0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10,224.03 | 528,828.60 |
无形资产摊销 | 14,628,497.75 | 11,698,358.7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73,448.52 | 1,949,808.5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889,411.75 | -2,019,599.9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389.74 | 37,699.4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216,400.00 | -1,866,40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26,889,320.09 | 453,057,714.4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341,459.20 | -28,427,388.1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290,153.27 | 18,606,610.8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357,568.94 | 466,600.0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76,811.17 | 264,123.1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26,179,444.85 | 499,002,541.2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35,592,229.51 | -79,395,030.38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9,925,237.61 | 1,224,548,543.6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4,244,648.51 | 1,195,211,655.9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195,211,655.95 | 1,255,646,960.0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00,967,007.44 | -60,435,304.09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4,244,648.51 | 1,195,211,655.95 |
其中:库存现金 | 72,645.64 | 38,727.8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3,804,041.26 | 1,194,771,287.1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67,961.61 | 401,640.96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4,244,648.51 | 1,195,211,655.9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货币资金 | 395,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货币资金 | 10,000,000.00 | 信用证保证金 | |
货币资金 | 33,380,078.01 | 司法冻结 | |
合计 | 33,380,078.01 | 405,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
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2,390,977.25 |
其中:美元 | 290,310.34 | 7.1884 | 2,086,866.87 |
欧元 | |||
港币 | |||
卢布 | 4,603,896.45 | 0.0661 | 304,110.38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3,150,000.00 | ||
其中:菲律宾比索 | 500,000,000.00 | 0.1263 | 63,150,000.00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
合同约定,本公司应支付的航道通行服务费以本公司每个完整自然年度的吞吐量为基础进行计算。本公司每个完整自然年度的吞吐量不固定,因此,该项租赁未纳入租赁负债核算。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为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实行简化处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售后租回交易中,相关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549,679,523.23(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 |
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码头租赁 | 2,857.142.84 | |
土地租赁 | 22,796,689.28 | |
房屋租赁 | 1,298,946.35 | |
设备租赁 | 47,172,484.73 | |
场地租赁 | 488,888.89 | |
其他租赁 | 190.476.19 | |
合计 | 74,804,628.28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计入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52,569.33 | 329,732.22 |
短期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775,958.89 | 714,636.52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15,414,629.79 | 15,378,013.30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2,990,543.63 | -962,389.38 |
售后租回业务的利息费用 | 83,178,192.75 | 93,292,472.22 |
租赁活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 | 租赁资产类别 | 租赁开始日 | 租赁结束日 | 年租金约定 | 租金付款额 |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2027年度 | 2028年及以后 | |||||
锦港(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2020年8月25日 | 2025年8月25日 | 租金支付表 | 265,326.52 | |||
锦港(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2022年3月30日 | 2027年3月30日 | 租金支付表 | 822,095.72 | 822,095.72 | 822,095.72 | 1,027,619.65 |
合计 | 1,087,422.24 | 822,095.72 | 822,095.72 | 1,027,619.65 |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度,公司新增合并一家子公司,减少合并七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①2024年4月,宁波锦宁物流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未实际运营;
②2024年11月,黑龙江齐锦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锦大无水港物流有限公司注销,上述两家公司未实际运营;
③2024年12月,宁波锦宁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锦赤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锦汐无水港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珠锦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锦连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注销,上述五家公司未实际运营。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锦州 | 38,530.83 | 锦州 | 服务业 | 75.90 | 投资设立 | |
锦州兴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锦州 | 300.00 | 锦州 | 服务业 | 63.33 | 投资设立 | |
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锦州 | 2,350.00 | 锦州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锦州港货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锦州 | 1,000.00 | 锦州 | 服务业 | 50.00 | 投资设立 | |
哈尔滨锦州港物流代理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1,000.00 | 哈尔滨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锦州 | 134,423.00 | 锦州 | 租赁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 锦州 | 50,000.00 | 锦州 | 港口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锦州腾锐投资有限公司 | 锦州 | 10,000.00 | 锦州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锦州筑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锦州 | 300.00 | 锦州 | 服务业 | 63.33 | 投资设立 | |
锦州港华码头有限公司 | 锦州 | 500.00 | 锦州 | 运输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锦州港恒达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 锦州 | 1,000.00 | 锦州 | 装卸搬运仓储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哈尔滨锦港物流代理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1,000.00 | 哈尔滨 | 道路货物运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通锦陆地港物流有限公司 | 通辽 | 1,000.00 | 通辽 | 运输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辽宁朝锦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 朝阳 | 1,000.00 | 朝阳 | 运输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辽宁渤海商品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 锦州 | 100.00 | 锦州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辽宁阜锦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 阜新 | 1,000.00 | 阜新 | 运输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黑龙江绥锦陆地港物流有限公司 | 牡丹江 | 1,000.00 | 牡丹江 | 运输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锦州蒙俄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锦州 | 500.00 | 锦州 | 运输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锦州港货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货代公司”)50%股权,为货代公司第一大股东,并且在货代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故本公司对货代公司拥有控制权。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序号 | 被投资单位 | 注册资本(万元) | 认缴比例(%) | 实缴比例(%) | 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 确认投资收益 |
1 | 厦门锦粮源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 | 51.00 | 51.00 | 股东会、董事会的主要事项均需2/3以上表决权同意 | 按实缴比例 |
2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 | 51.00 | 51.00 | 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 按实缴比例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24.10% | -10,570,602.22 | 78,906,845.3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104,364,887.74 | 243,355,367.20 | 347,720,254.94 | 20,321,916.42 | 20,321,916.42 | 80,235,947.29 | 309,839,027.94 | 390,074,975.23 | 18,784,181.71 | 15,077.69 | 18,799,259.40 |
子公司名
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 | 118,088,629.31 | -43,861,420.02 | -43,861,420.02 | 24,114,069.28 | 96,210,756.38 | -11,782,666.83 | -11,782,666.83 | -7,580,143.17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司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
称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锦州 | 锦州 | 粮食物流 | 51.00 | 权益法 |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大连 | 大连 | 贸易、投资 | 33.33 | 权益法 |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锦州 | 锦州 | 集装箱港口装卸和中转、仓储等 | 34.00 | 权益法 |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锦州 | 锦州 | 外轮理货 | 29.00 | 权益法 |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锦州 | 锦州 | 化工品罐储 | 49.00 | 权益法 |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锦州 | 锦州 | 物流 | 10.00 | 权益法 | |
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 赤峰 | 赤峰 | 氧化铝研发、生产与销售 | 20.00 | 权益法 | |
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锦州 | 锦州 | 化工 | 37.04 | 权益法 | |
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 锦州 | 锦州 | 工程建设、陆地管道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 8.55 | 权益法 | |
厦门锦粮源贸易有限公司 | 厦门 | 厦门 | 批发业务 | 51.00 | 权益法 |
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锦州 | 锦州 | 运输代理 | 50.00 | 权益法 | |
锦州港海洋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锦州 | 锦州 | 贸易、代理 | 50.00 | 权益法 | |
远景绿能仓储(锦州)有限公司 | 锦州 | 锦州 | 仓储、运输 | 33.33 | 权益法 |
其他说明:
①2024年度,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118,000万元,减少至117,423.26万元,减资方为本公司,减资金额为576.74万元。振华储运章程约定,本次减资后本公司认缴资本金10,043.26万元,占股比例8.55%,本期以土地使用权形式出资完成。
②2023年远景能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关于远景绿能仓储(锦州)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协议约定远景能源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8,300万元,本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形式认缴出资4,200万元。2024年5月,本公司完成对远景能源的出资。增资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2,600万元。远景能源持股66.67%,本公司持股33.3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双方均按协议约定出资完毕。
③2024年4月,本公司自愿将其持有的锦州港海洋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的2,5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51%股权)其中1%的股权以人民币0元价格转让给辽宁聚源矿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对锦州港海洋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从51%降到50%。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①公司持有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粮食物流”)51%股权,根据公司章程股东所议事项由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方可生效,故公司按合营企业进行核算。
②公司持有厦门锦粮源贸易有限公司51%股权,根据公司章程股东所议事项由2/3以上表决权一致表决通过方可生效。本公司的表决权为51%,相关决议实际需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方可生效,故公司按合营企业进行核算。
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启辉铝业实收资本为137,298.72万元,启辉铝业章程约定,各股东按照实缴比例分取红利,本报告列示的该项投资,年末实缴出资比例为36.42%。
④截至2024年12月31日,锦国投石化实收资本为102,990.00万元,锦国投石化章程约定,各股东按照实缴比例分取红利,本报告列示的该项投资,年末实缴出资比例为
48.55%。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公司在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派驻董事,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故采用权益法核算。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704,577.46 | 2,180,191.83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297,812.45 | 656,124.50 |
非流动资产 | 89,382,862.41 | 95,928,842.23 |
资产合计 | 91,087,439.87 | 98,109,034.06 |
流动负债 | 64,242,069.56 | 71,116,023.34 |
非流动负债 | 16,046,166.69 | 17,109,691.65 |
负债合计 | 80,288,236.25 | 88,225,714.99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0,799,203.62 | 9,883,319.07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507,593.85 | 5,040,492.73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507,593.85 | 5,040,492.73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4,517,726.96 | 28,875,081.14 |
财务费用 | -6,656.45 | -20,542.96 |
所得税费用 | 233,908.45 | |
净利润 | 938,513.54 | -388,676.45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938,513.54 | -388,676.4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44,759,610.14 | 107,400,220.92 |
非流动资产 | 338,838,490.15 | 357,005,419.17 |
资产合计 | 483,598,100.29 | 464,405,640.09 |
流动负债 | 20,168,887.49 | 28,514,823.57 |
非流动负债 | 3,131,324.29 | 3,336,888.84 |
负债合计 | 23,300,211.78 | 31,851,712.41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60,297,888.51 | 432,553,927.6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56,501,282.09 | 147,068,335.42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56,501,282.09 | 147,068,335.42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17,390,021.47 | 189,532,915.84 |
净利润 | 85,788,212.01 | 68,770,469.3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85,788,212.01 | 68,770,469.3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9,735,045.41 | 17,520,812.21 |
其他说明:
如本附注十八、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中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锦国投已停止经营,锦国投董事长,即本公司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也已无法取得联系并配合相关调查工作。本公司本年度针对锦国投及与其关联的另外两家联营企业,锦国投石化、启辉铝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年末余额共计人民币3,984,755,373.03元,根据其净资产专项审计初步结果,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132,909.48 | 5,115,653.6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7,255.88 | 25,058.08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7,255.88 | 25,058.08 |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02,664,040.59 | 68,818,151.58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8,869,486.71 | -5,975,315.77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8,869,486.71 | -5,975,315.77 |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708,228,799.60 | 16,175,909.44 | 692,052,890.16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708,228,799.60 | 16,175,909.44 | 692,052,890.16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16,175,909.44 | 16,223,528.28 |
与收益相关 | 10,568,416.98 | 859,767.75 |
合计 | 26,744,326.42 | 17,083,296.03 |
其他说明:
递延收益本期发生额参见报表附注七、51、递延收益和67、其他收益。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长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应付款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
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
/
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余额 | 信用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15,050,000.00 | |
应收账款 | 834,565,698.51 | 726,913,241.42 |
其他应收款 | 1,669,478,995.58 | 1,634,233,954.24 |
合计 | 2,519,094,694.09 | 2,361,147,195.66 |
/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本公司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基础上,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本公司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和其他计息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即时偿还 | 1个月以内 | 1至3个月 | 3至12个月 | 1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 | 225,950,876.79 | 751,312,001.95 | 2,485,404,335.29 | 3,462,667,214.03 | |||
应付票据 | 176,448,000.00 | 7,450,000.00 | 183,898,000.00 | ||||
应付账款 | 747,069,204.80 | 747,069,204.80 | |||||
其他应付款 | 479,288,164.95 | 479,288,164.95 | |||||
其他流动负债 | 42,952,890.89 | 306,868,638.42 | 339,860,000.00 | 367,873,367.68 | 1,057,554,896.99 | ||
长期借款 | 13,132,418.06 | 85,965,798.88 | 1,396,444,148.71 | 935,211,592.04 | 86,572,708.73 | 2,517,326,666.42 | |
租赁负债 | 132,663.26 | 256,831.19 | 616,571.79 | 2,132,811.09 | 3,138,877.33 | ||
长期应付款 | 7,606,475.88 | 81,145,041.97 | 339,133,965.45 | 567,089,869.16 | 994,975,352.46 | ||
合计 | 1,269,310,260.64 | 553,691,072.41 | 1,434,987,673.99 | 4,596,922,388.92 | 1,504,434,272.29 | 86,572,708.73 | 9,445,918,376.98 |
注:上表中对于带息金融负债,按照账面借款本金和预计尚需承担利息的合计数列示。
(三)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比索、卢布)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
(1)本年度公司未签署的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2)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外币金融负债,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年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年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2,390,977.25 | ||
其中:美元 | 290,310.34 | 7.1884 | 2,086,866.87 |
卢布 | 4,603,896.45 | 0.0661 | 304,110.3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3,150,000.00 | ||
其中:菲律宾比索 | 500,000,000.00 | 0.1263 | 63,150,000.00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对于本公司美元存款,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20.87万元(2023年度:约21.17万元);对于本公司卢布存款,如果人民币对卢布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
3.04万元(2023年度:约0.40万元);对于本公司持有的以菲律宾比索计价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如果人民币对比索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损益631.50万元(2023年度:893.66万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1)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以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3,215,744,748.89元(上年末:3,595,647,766.92元)。
(2)敏感性分析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净利润将增加或减少约1,607.87万元(上年末:约1,856.62万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利率变动,并且已应用于本公司所有按浮动利率获得的借款、长期应付款。
3.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是指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股票指数水平和个别证券价值的变化而降低的风险。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归类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财务报表附注七、
19、)在境外菲律宾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市场报价计量。
下表说明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对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的每5%的变动(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的敏感性。就本敏感性分析而言,对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影响被视为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而不考虑可能影响利润表的减值等因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度 | 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 | 净利润增加(减少)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合计增加(减少) |
2024 | 63,150,000.00 | 3,157,500.00 | 3,157,500.00 | |
2023 | 89,366,400.00 | 4,468,320.00 | 4,468,320.00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63,150,000.00 | 63,15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3,150,000.00 | 63,150,0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63,150,000.00 | 63,150,000.00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38,087,151.62 | 38,087,151.62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5,859,849.04 | 95,859,849.04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3,150,000.00 | 133,947,000.66 | 197,097,000.66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本公司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的菲律宾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股票,是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以其在活跃市场报价确认公允价值并将其作为第一层次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在综合考虑权益份额和权益投资的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确认年末公允价值;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票据,因票据剩余期限不长,年末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以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第一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第二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1、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第三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厦门锦粮源贸易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远景绿能仓储(锦州)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注1) | 联营企业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注2) | 联营企业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注1: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附属公司包括:锦港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锦州港口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锦港(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辽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锦州盛邦路港有限公司等公司。注2: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附属公司包含锦州中理物流有限公司、锦州中理检验有限公司、锦州中理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注1)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附属公司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属公司(注2) | 关键管理人员 |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的参股企业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关键管理人员 |
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注3) | 其他 |
其他说明:
注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主要包括报告期与公司发生交易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锦州销售分公司、锦州中石油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锦州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锦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锦州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石油华东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东北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商业储备油分公司等子公司。注2: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属公司主要包括报告期与公司发生交易的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农国垦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注3:有关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的定义,请参见本附注十八、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理货服务 | 1,571,241.94 | 是 | 25,884.54 |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理货服务 | 40,668,405.54 | 40,000,000.00 | 是 | 39,206,545.20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装卸费 | 1,046,152.82 | 20,000.00 | 否 | 18,084.90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后勤服务 | 648,913.63 | 1,300,000.00 | 否 | 823,422.07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工程服务 | 1,551,792.44 | 2,200,000.00 | 否 | 4,482,547.16 |
采购油品 | 6,562,205.64 | 5,400,000.00 | 是 | 5,361,415.93 |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商品采购 | 116,081,896.60 | 300,000,000.00 | 否 | 266,697,829.70 |
通行服务费 | 15,414,629.79 | 18,200,000.00 | 否 | 15,378,013.30 | |
装卸、运输费 | 99,909,438.29 | 196,500,000.00 | 否 | 173,961,389.22 |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装卸费 | 1,451,433.35 | 是 | - | |
合计 | 284,906,110.04 | / | 505,955,132.02 |
说明:本公司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是按本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条款所执行。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提供港口服务 | 12,404,568.41 | 20,442,957.37 |
水电及服务费 | 484,758.15 | 444,085.57 |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提供港口服务 | 7,548,043.88 | 6,966,506.00 |
水电及服务费 | 3,018,918.49 | 2,645,348.84 |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提供港口服务 | 2,209,942.84 | 1,853,699.90 |
水电及服务费 | 622,172.62 | 576,764.37 | |
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提供港口服务 | 11,618,470.65 | 7,867,791.85 |
水电及服务费 | 307,750.19 | 205,783.88 | |
其他销售 | 17,525.00 |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提供港口服务 | 2,020,543.01 | 2,315,119.39 |
水电及服务费 | 106,225.98 | 94,453.12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提供港口服务 | 1,321,120.06 | 7,824,003.48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水电及服务费 | 12,087.15 | 14,092.19 |
远景绿能仓储(锦州)有限公司 | 提供港口服务 | 1,886,792.45 |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提供港口服务 | 18,445,932.24 | 68,516,744.67 |
监理服务 | 6,773,584.86 | ||
水电及服务费 | 12,063.24 | 30,525.91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提供港口服务 | 261,025,819.90 | 346,399,674.68 |
水电及服务费 | 39,534.02 | 12,028.96 | |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 监理服务 | 61,641.51 | - |
提供港口服务 | 745,037.43 | 438,659.92 |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提供港口服务 | 8,806,351.90 | 4,841,956.73 |
水电及服务费 | 588,282.17 | 1,065,876.08 | |
合计 | 333,286,056.29 | 479,347,182.7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按市场化原则定价,提供港口服务业务执行以下定价政策:有政府指令性价格的,执行政府指令性价格;有政府指导性价格的,由双方在限定的范围内,根据市场可比价格商定服务价格,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核定后执行经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之价格;既无指令性价格也无指导性价格的,按照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执行。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282,026.65 | 282,026.65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 | 490,084.69 | 477,699.37 |
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 | 1,785,714.29 | 12,491,194.26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 | 1,428,992.28 | 1,281,569.99 |
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144,282.10 | -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固定资产 | 1,002,665.03 | 818,533.49 |
合计 | 5,133,765.04 | 15,351,023.7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401,651.38 | 401,651.38 | 401,651.38 | 401,651.38 | ||||||
合计 | 401,651.38 | 401,651.38 | 401,651.38 | 401,651.38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230,000,000.00 | 2024年4月8日 | 2025年4月7日 | 否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24年5月29日 | 2025年5月28日 | 否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22年11月17日 | 2025年11月16日 | 否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269,000,000.00 | 2024年5月23日 | 2026年5月22日 | 否 |
合计 | 719,000,000.00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如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所述,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担保、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担保、辽西发展银团贷款相关担保可能构成关联担保。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186.99 | 1,311.28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9,395,890.87 | 46,979.45 | 10,104,423.03 | 50,522.12 |
应收账款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1,222,659.36 | 6,113.30 | 660,993.63 | 3,304.97 |
应收账款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6,381,602.08 | 168,780.52 | 4,336,149.21 | 82,319.64 |
应收账款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120,626.36 | 5,603.13 | 1,328,066.27 | 6,640.33 |
应收账款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281,104.97 | 1,405.52 | 126,468.37 | 632.34 |
应收账款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18,494,822.08 | 8,113,576.80 | 67,824,597.49 | 339,122.99 |
应收账款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1,490,649.54 | 7,453.25 | ||
应收账款 | 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876,563.39 | 4,382.82 | 134,727.78 | 673.64 |
应收票据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20,344,996.91 | 101,724.98 | ||
预付款项 | 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747,444.32 | |||
其他应收款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3,943.60 | 3,943.60 | 3,943.60 | 3,943.60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40,480.00 | 880.00 | 480.00 | 480.00 |
其他应收款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39,110.20 | 39,110.20 | 39,110.20 | 39,110.20 |
其他应收款 | 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 650,000.00 | 6,500.00 | ||
其他应收款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176,652.78 | 56,079.03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3,840,743.04 | 2,548,843.04 |
应付账款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24,819,490.37 | 13,023,233.43 |
应付账款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633.20 | 1,633.20 |
应付账款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207,502.80 | |
应付账款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65,026,382.14 | 23,647,416.73 |
应付账款 |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 19,412.92 | 5,766.24 |
应付账款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89,584.46 | |
应付账款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7,959,532.56 | |
预收款项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66,575.34 | 66,575.34 |
预收款项 | 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 449,820.66 |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1,077,254.89 | 518.89 |
其他应付款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853,834.67 | 853,834.67 |
其他应付款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410,889.59 | 410,889.59 |
其他应付款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 2,539,520.68 | 2,391,727.67 |
合同负债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 59,605.53 | 345,008.63 |
合同负债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101,136.10 | 101,136.10 |
合同负债 | 辽宁锦广盛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77,482.99 | 306,428.92 |
应付股利 | 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642,210.92 | |
应付股利 |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5,714,214.50 | |
应付股利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2,028,841.90 |
应付股利 | 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2,404,408.10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账款 | 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 | 679,678,251.37 | 451,471,103.14 |
预付款项 | 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 | 1,487,878,267.16 | 333,084,874.23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 | |||
年初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 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年末占用资金余额 | |
应收账款 | 451,471,103.14 | 793,079,203.45 | 564,872,055.22 | 679,678,251.37 |
预付款项 | 333,084,874.23 | 4,234,914,233.95 | 3,080,120,841.02 | 1,487,878,267.16 |
合计 | 784,555,977.37 | 5,027,993,437.40 | 3,644,992,896.24 | 2,167,556,518.53 |
注:有关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的定义,请参见本附注十八、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业务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 | 2.03元/股 | 19个月(延期) |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按授予日当日交易所收盘价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3,183,987.20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一)信用承诺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从第三方供应商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通过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的金额为3,389.80万元,本公司将在该等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承诺兑付。
(二)对外投资承诺
1.2022年2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集装箱发展与吉林省陆港物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锦广盛港,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集装箱发展承诺出资50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金额为500万元。
2.2023年9月,本公司与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厦门锦粮源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认缴出资比例为51%,委派董事3名(共5名)。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承诺出资1,02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金额为510万元。
3.2023年11月,本公司与辽宁聚源矿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锦州港海洋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承诺出资2,50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金额为2,500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承诺
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资本性支出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码头及附属设施 | 71,140.73 | 77,034.57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①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诉讼事项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营口银行大连分行”)于2024年11月8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辽港(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债务利息及本金合计为82,216,426.31元。因辽港发展以加盖本公司业务专用章的仓单内油品进行抵押,营口银行大连分行请求对质押原油享有优先受偿权,若抵质押权利不能得到支持,要求本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经过核实该仓单记载罐区内并未存储过辽港发展原油且仓单加盖的业务专用章没有经过公司审批程序,本公司已针对此事项启动刑事报案程序。
②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启辉铝业支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及逾期支付的违约金,并要求韩亚云创科信(淄博)投资合伙企业、本公司、锦国投分别在其认缴而未实际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启辉铝业的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已全部履行出资义务。
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计收到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本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材料42件,合计涉诉金额为2,915,610.70元,其中部分案件已开庭审理,但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本公司依据法律顾问的意见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涉诉事项计提了预计负债1,836,834.74元。
(二)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①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担保事项
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发布公告(编号:2024-075),本公司经过自查至2024年11月19日,公司新增违规担保3.9亿元,违规担保共计4.8亿元(包括本节附注(一)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诉讼事项”中0.9亿元违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为全面自查本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本公司向与本公司存在合作关系的19家金融机构分别发送了《对外担保情况调取函》,根据抚顺银行的回函,本公司存在违规为他人合计本金3.9亿元的借款向抚顺银行提供担保的情形。
2024年5月22日,公司分别为辽宁立德屋贸易有限公司、沈阳万家美喜悦商贸有限公司与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合计3.90亿。本公司从未就该保证事项履行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未公开披露公司有权机关审议同意签署该合同并提供担保,且未履行公司内部用印审批流程,无用印记录。该事项为原法定代表人、总裁刘辉超越其权限,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属于违规担保。本公司已就该事项向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该保证合同无效。
②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诉讼事项
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发布公告(编号:2024-052),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大连分行”)诉讼的影响,本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月5日,广发银行大连分行与辽港(大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港实业”)签订《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额度合同”),授信敞口额度最高限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9日止,单笔授信业务的到期日不得迟于2024年6月29日。同日,广发银行大连分行与辽港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港大宗”)、锦国投、辽港发展、辽港(大连)经贸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的主合同为广发银行大连分行与辽港实业自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2月29日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
2023年1月17日,广发银行大连分行与辽港实业、本公司签订了《资产权益收购协议》,约定如辽港实业未按额度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公司应收购广发银行大连分行持有的额度合同项下的资产收益权,该资产收益权指额度合同项下辽港实业的债权及担保权。
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辽港实业出现违约,广发银行大连分行要求其偿还本金及截至2024年9月3日止的逾期罚息合计为91,659,253.39元,以及自2024年9月4日起至款项实际还清之日止的逾期罚息,并要求上述担保方和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仍被冻结,该案件尚未判决。上述《资产权益收购协议》的签订未经过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授权。
③辽西发展银团贷款相关担保事项
2024年2月29日与本公司与辽西发展、锦国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牵头行)等银行签订了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关协议、承诺函等,上述协议书和承诺函的行为具有非典型担保的法律性质,担保金额25亿元。银团已向辽西发展发放了7.52亿元贷款,用于锦州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项目。
根据协议和承诺函约定,在锦州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项目完工后的项目运营期内,如锦州港航道年吞吐量低于1亿吨,本公司将按每吨3.5元进行航道通行费的差额补足;如辽西发展项目贷款本息无法正常偿还,锦国投公司自愿无偿转让辽西发展股权给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对辽西发展控股后,本公司将全额承接本息;在锦州港航道改扩建工程运营期,本公司、辽西发展每月收费归至银团代理行账户3,000万元(含)以下部分不得使用,3,000万元以上部分报银团代理行确认后可自主使用;如航道经营收益未达预期,辽西发展项目贷款本息无法正常偿还,本公司将以不低于4亿元的价格(原出售价格为4.02亿元)收回已出售给辽西发展的15万吨级外航道工程资产,补充辽西发展的经营现金流。上述协议书的签署和承诺函的出具未履行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的三家子公司辽宁朝锦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辽宁阜锦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及黑龙江绥锦陆地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16日、2025年2月11日注销。
(2)2025年4月23日,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厦门锦粮源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关于解散清算的股东会决议。同日,厦门锦粮源贸易有限公司开始停止营运进行清算。
(3)2025年4月8日,本公司收到大连万向港航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万向”)起诉状,事项如下:锦州港301号原油泊位改建疏浚及209-210、304-306号泊位清淤工程中,本公司欠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三公司”)53,246,576.00元工程款逾期未支付。2025年3月14日,航三公司将该债权转让给大连万向,并通知本公司该债权转移事项。2025年4月21日,本公司收到大连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大连万向起诉并申请查封、冻结本公司6200万元银行存款或等值财产。本事项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企业财务状况、利润分配情况。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详见说明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详见说明 |
说明:
(1)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原因
①2018年至2021年期间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公司2024年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号),针对2018年至2021年期间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虚增的营业收入、成本和利润进行了更正,本次更正影响的未分配利润金额暂时计入过渡科目其他应付款。
②2022年至2024年期间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公司2024年度对2022年至2024年期间继续开展的贸易业务,参照证监会对公司于2018年至2021年期间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的调查结果进行核查,根据初步核查结果,对公司于2022年至2024年期间继续开展的贸易业务中,与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存在资金流水高度关联及具有与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高度相似资金流水特征的贸易业务的营业收入和利润进行了更正,本次更正影响的未分配利润金额暂时计入过渡科目其他应付款。
③与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相关资金占用费收入通过本次核查,公司2022年至2024年期间因贸易业务预付款项退回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中,部分间接来自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公司对2022年至2024年期间间接来自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收取并确认为收入、利润的资金占用费进行了更正,本次更正影响的未分配利润金额暂时计入过渡科目其他应付款。
(2)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8年至2024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18年至2024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如下:
2018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5,921,650,579.62 | -2,120,276,859.08 | 3,801,373,720.54 |
营业成本 | 5,208,947,591.77 | -2,099,567,800.35 | 3,109,379,791.42 |
营业利润 | 363,649,236.03 | -20,709,058.73 | 342,940,177.30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123,840,424.65 | 20,709,058.73 | 144,549,483.38 |
未分配利润 | 1,082,581,752.36 | -20,709,058.73 | 1,061,872,693.63 |
2019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营业收入 | 7,032,618,014.28 | -3,947,122,916.18 | 3,085,495,098.10 |
营业成本 | 6,138,835,698.54 | -3,908,124,086.94 | 2,230,711,611.60 |
营业利润 | 219,184,795.56 | -38,998,829.24 | 180,185,966.32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53,149,461.96 | 59,707,887.97 | 112,857,349.93 |
未分配利润 | 1,183,788,074.44 | -59,707,887.97 | 1,124,080,186.47 |
2020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4,366,737,867.52 | -44,157,425.51 | 4,322,580,442.01 |
营业成本 | 3,424,430,215.09 | 3,424,430,215.09 | |
营业利润 | 242,720,349.26 | -44,157,425.51 | 198,562,923.75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55,452,613.66 | 103,865,313.48 | 159,317,927.14 |
未分配利润 | 1,298,865,690.69 | -103,865,313.48 | 1,195,000,377.21 |
说明:本公司已于2022年4月更正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公告编号:临2022-024),分别追溯调整减少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2,437,479,939.72元。2021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2,932,560,611.58 | -75,113,954.95 | 2,857,446,656.63 |
营业成本 | 2,072,865,372.39 | 2,072,865,372.39 | |
营业利润 | 156,952,972.80 | -75,113,954.95 | 81,839,017.85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100,970,483.07 | 178,979,268.43 | 279,949,751.50 |
未分配利润 | 1,366,428,403.65 | -178,979,268.43 | 1,187,449,135.22 |
2022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2,957,973,859.39 | -35,363,006.26 | 2,922,610,853.13 |
营业成本 | 2,222,076,755.32 | 2,222,076,755.32 | |
营业利润 | 159,773,000.79 | -35,363,006.26 | 124,409,994.53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105,108,964.18 | 214,342,274.69 | 319,451,238.87 |
未分配利润 | 1,428,065,799.68 | -214,342,274.69 | 1,213,723,524.99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1,088,562.03 | -36,552,859.60 | 84,535,702.4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8,169,693.26 | 36,552,859.60 | 174,722,552.86 |
2023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2,816,204,624.20 | -68,261,648.76 | 2,747,942,975.44 |
营业成本 | 2,132,545,823.08 | 2,132,545,823.08 | |
营业利润 | 100,618,824.76 | -68,261,648.76 | 32,357,176.00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101,220,605.59 | 282,603,923.45 | 383,824,529.04 |
未分配利润 | 1,495,780,778.17 | -282,603,923.45 | 1,213,176,854.72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8,764,925.93 | -67,707,332.28 | 81,057,593.6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571,312,095.20 | 67,707,332.28 | 10,639,019,427.48 |
2024年一季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述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500,020,130.51 | -15,377,535.25 | 484,642,595.26 |
营业成本 | 305,795,862.37 | 305,795,862.37 | |
营业利润 | 24,722,306.89 | -15,377,535.25 | 9,344,771.64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106,015,036.08 | 297,981,458.70 | 403,996,494.78 |
未分配利润 | 1,517,783,192.81 | -297,981,458.70 | 1,219,801,734.11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34,561,492.74 | 15,570,084.14 | 3,450,131,576.88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570,084.14 | -15,570,084.14 |
2024年半年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述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调整后金额 |
项目 | 重述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956,508,928.88 | -27,167,281.99 | 929,341,646.89 |
营业成本 | 602,554,823.45 | 602,554,823.45 | |
营业利润 | -1,152,556,211.82 | -27,167,281.99 | -1,179,723,493.81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129,466,935.52 | 309,771,205.44 | 439,238,140.96 |
未分配利润 | 296,164,571.68 | -309,771,205.44 | -13,606,633.76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86,716,929.31 | 28,239,466.27 | 7,214,956,395.58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239,466.27 | -28,239,466.27 |
2024年三季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述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1,333,124,606.74 | -27,167,281.99 | 1,305,957,324.75 |
营业成本 | 881,035,704.49 | 881,035,704.49 | |
营业利润 | -2,119,407,183.55 | -27,167,281.99 | -2,146,574,465.54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129,028,458.96 | 309,771,205.44 | 438,799,664.40 |
未分配利润 | -673,038,378.90 | -309,771,205.44 | -982,809,584.34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47,168,655.00 | 28,239,466.27 | 7,575,408,121.27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239,466.27 | -28,239,466.27 |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8年至2024年三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18年至2024年三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如下:
2018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4,764,323,988.40 | -2,120,276,859.08 | 2,644,047,129.32 |
营业成本 | 4,195,208,970.28 | -2,099,567,800.35 | 2,095,641,169.93 |
营业利润 | 457,750,732.46 | -20,709,058.73 | 437,041,673.73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113,588,927.92 | 20,709,058.73 | 134,297,986.65 |
未分配利润 | 1,043,536,701.53 | -20,709,058.73 | 1,022,827,642.80 |
2019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6,493,419,409.50 | -3,947,122,916.18 | 2,546,296,493.32 |
营业成本 | 5,731,833,795.52 | -3,908,124,086.94 | 1,823,709,708.58 |
营业利润 | 145,566,357.19 | -38,998,829.24 | 106,567,527.95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121,130,585.09 | 59,707,887.97 | 180,838,473.06 |
未分配利润 | 1,094,706,301.11 | -59,707,887.97 | 1,034,998,413.14 |
2020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3,485,507,729.40 | -44,157,425.51 | 3,441,350,303.89 |
营业成本 | 2,656,808,715.45 | 2,656,808,715.45 | |
营业利润 | 174,886,033.69 | -44,157,425.51 | 130,728,608.18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63,238,000.08 | 103,865,313.48 | 167,103,313.56 |
未分配利润 | 1,182,162,237.41 | -103,865,313.48 | 1,078,296,923.93 |
说明:本公司已于2022年4月更正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公告编号:临2022-024),分别追溯调整减少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2,437,479,939.72元。2021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2,420,705,352.49 | -75,113,954.95 | 2,345,591,397.54 |
营业成本 | 1,614,498,608.88 | 1,614,498,608.88 | |
营业利润 | 112,855,336.46 | -75,113,954.95 | 37,741,381.51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150,789,958.54 | 178,979,268.43 | 329,769,226.97 |
未分配利润 | 1,216,408,116.41 | -178,979,268.43 | 1,037,428,847.98 |
2022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2,797,546,060.57 | -35,363,006.26 | 2,762,183,054.31 |
营业成本 | 2,112,057,590.82 | 2,112,057,590.82 | |
营业利润 | 149,410,452.91 | -35,363,006.26 | 114,047,446.65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269,417,105.08 | 214,342,274.69 | 483,759,379.77 |
未分配利润 | 1,280,324,286.04 | -214,342,274.69 | 1,065,982,011.35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1,953,025.14 | 36,552,859.60 | 1,028,505,884.74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973,914.08 | -36,552,859.60 | 84,421,054.48 |
2023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塑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塑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2,671,279,193.94 | -68,261,648.76 | 2,603,017,545.18 |
营业成本 | 2,033,621,969.68 | 2,033,621,969.68 | |
营业利润 | 85,638,386.26 | -68,261,648.76 | 17,376,737.50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559,858,877.14 | 282,603,923.45 | 842,462,800.59 |
未分配利润 | 1,337,793,979.53 | -282,603,923.45 | 1,055,190,056.08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903,914,333.89 | 67,707,332.28 | 10,971,621,666.17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274,742.04 | -67,707,332.28 | 82,567,409.76 |
2024年一季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述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455,573,621.44 | -15,377,535.25 | 440,196,086.19 |
营业成本 | 281,152,022.96 | 281,152,022.96 | |
营业利润 | 35,815,590.53 | -15,377,535.25 | 20,438,055.28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628,227,874.16 | 297,981,458.70 | 926,209,332.86 |
未分配利润 | 1,373,406,165.29 | -297,981,458.70 | 1,075,424,706.59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项目 | 重述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调整后金额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21,371,554.50 | 15,570,084.14 | 3,536,941,638.64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570,084.14 | -15,570,084.14 |
2024年半年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述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860,207,462.08 | -27,167,281.99 | 833,040,180.09 |
营业成本 | 548,818,327.49 | 548,818,327.49 | |
营业利润 | -1,149,973,770.94 | -27,167,281.99 | -1,177,141,052.93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741,748,778.38 | 309,771,205.44 | 1,051,519,983.82 |
未分配利润 | 150,323,975.85 | -309,771,205.44 | -159,447,229.59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62,936,992.14 | 28,239,466.27 | 7,291,176,458.41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239,466.27 | -28,239,466.27 |
2024年三季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重述调整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调整后金额 |
(1)利润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营业收入 | 1,194,786,374.82 | -27,167,281.99 | 1,167,619,092.83 |
营业成本 | 804,041,762.57 | 804,041,762.57 | |
营业利润 | -2,143,607,451.39 | -27,167,281.99 | -2,170,774,733.38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末余额,减少以“-”号列示) | |||
其他应付款 | 800,894,543.37 | 309,771,205.44 | 1,110,665,748.81 |
未分配利润 | -843,307,887.91 | -309,771,205.44 | -1,153,079,093.35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减少以“-”号列示)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91,835,756.25 | 28,239,466.27 | 7,720,075,222.52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239,466.27 | -28,239,466.27 |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由于本公司仅于一个地域内经营业务,管理层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财务报表不呈报分部信息。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4年4月2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24]59号),主要内容为:公司为了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境”)、上海银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鸿”)、宁波朗逸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朗逸”)、宁波百荣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百荣”)、重庆岳城川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岳城川聚”)、上海盛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辙”)、舟山丰聚益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丰聚益尚”)七家单位(以下合称
“七家公司”)开展大宗贸易业务。锦国投统一管理锦州港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公章使用、合同签订、银行账户转账,配合锦州港开展贸易业务。2018年至2021年,公司向大连和境、宁波百荣、上海银鸿、宁波朗逸、重庆岳城川聚五家公司采购电解铜、沥青、铝锭、棉花、橡胶等大宗商品,与此同时与上海盛辙、舟山丰聚益尚两家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公司的采购资金从公司流出后经过大连和境等五家供应商进入锦国投集团名册公司(资金池),当锦州港客户上海盛辙、舟山丰聚益尚需要支付锦州港货款时,锦国投集团名册公司(资金池)将资金支付给这两家公司,由这两家公司支付给锦州港(注:如附注七、17、长期股权投资所述)。锦国投为本公司联营企业,由本公司持股33.33%。锦国投原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2018年由天津星睿卓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凡筠实业有限公司、盘锦金瑞石化贸易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分别以20亿元等额、共计60亿元对锦国投进行增资,增资后,本公司所持股份降至33.33%,锦国投董事长为本公司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截至2024年12月31日,锦国投已停止经营。)
2024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4]96号),主要内容为:锦州港为了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与七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2018年至2021年,锦州港与上述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其中,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120,276,859.08元,虚增营业成本2,099,567,800.35元,虚增利润总额20,709,058.73元;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947,122,916.18元,虚增营业成本3,908,124,086.94元,虚增利润总额38,998,829.24元;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481,637,365.23元,虚增营业成本2,437,479,939.72元,虚增利润总额44,157,425.51元;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75,113,954.95元,虚增利润总额75,113,954.95元。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发布公告(编号:2024-062),主要内容为:公司第三季度对2024年9月30日前形成、已逾期的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合计计提21.68亿元(应收账款计提金额为人民币679,678,251.37元,其他应收款计提金额为人民币1,487,878,267.16元,参见附注七、5、应收账款及附注七、9、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准备,并对上述款项涉及的全部40个贸易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案涉贸易行为存在经济犯罪嫌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待相关刑事案件办结后,公司如仍有损失的,可另行依据民事法律关系提起诉讼。上述40个贸易合同涉及的17家客户或供应商中的14家单位于2024年12月发表联合声明,声明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港”)之间的大宗贸易业务,均为锦州港安排,包括贸易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合同条款、仓储公司、货物流转、资金划转等,并最终将资金转入其控制的资金池公司(包括:沈阳万家美喜悦商贸有限公司、大连继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连金弘达经贸有限公司、辽宁立德屋贸易有限公司等,与与七家公司合称为“锦国投及其交易相关方”。
2024年11月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4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公司展开调查。(注: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相关调查尚在进行中)
2024年11月1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西藏海涵、第三大股东西藏天圣分别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其展开调查。(注: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相关调查尚在进行中)
2024年11月2日,公司发布公告(编号:2024-065),主要内容为:公司收到公安机关及相关人员家属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锦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挺、原董事长徐健、原董事鲍晨钦、副总裁宁鸿鹏及副总裁曹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注: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已无法取得联系并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发布公告(编号:2024-056),主要内容为:公司收到公安机关及相关人员家属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锦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挺、原董事鲍晨钦、副总裁曹成、原董事长徐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4年11月2日,公司发布公告(编号:2024-068),主要内容为:锦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副总裁宁鸿鹏先生取保候审。(注: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已无法取得联系并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发布公告(编号:2024-075),主要内容为:公司自查发现4.8亿元未经审批(公司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越权以公司名义
提供)对外担保。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发布公告(编号:2025-020),主要内容为:公司自查发现25亿元未经审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对外担保。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39,560,760.09 | 714,757,825.94 |
1年以内小计 | 839,560,760.09 | 714,757,825.94 |
1至2年 | 4,201,731.24 | 2,565,351.55 |
2至3年 | 1,070,626.17 | 2,167,691.47 |
3年以上 | 11,669,326.06 | 9,520,684.38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856,502,443.56 | 729,011,553.3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17,285,988.06 | 83.75 | 711,774,969.52 | 99.23 | 5,511,018.54 | 1,852,772.56 | 0.25 | 1,852,772.56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9,216,455.50 | 16.25 | 10,861,403.02 | 7.80 | 128,355,052.48 | 727,158,780.78 | 99.75 | 13,295,061.48 | 1.83 | 713,863,719.30 |
其中: | ||||||||||
贸易业务 | 558,569,472.48 | 76.62 | 2,800,155.04 | 0.50 | 555,769,317.44 | |||||
非贸易业务 | 139,216,455.50 | 16.25 | 10,861,403.02 | 7.80 | 128,355,052.48 | 168,589,308.30 | 23.13 | 10,494,906.44 | 6.23 | 158,094,401.86 |
合计 | 856,502,443.56 | / | 722,636,372.54 | / | 133,866,071.02 | 729,011,553.34 | / | 15,147,834.04 | / | 713,863,719.3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江苏澜曦新材料有限公司 | 177,832,939.22 | 177,832,939.22 | 100.00 | 说明 |
湖南斌勇商贸有限公司 | 130,964,792.05 | 130,964,792.05 | 100.00 | 说明 |
中装燕兴物产(宁波)有限公司 | 126,118,124.25 | 126,118,124.25 | 100.00 | 说明 |
中装燕兴(浙江自贸区)能源有限公司 | 100,800,000.00 | 100,800,000.00 | 100.00 | 说明 |
北京中恒宏宇科技有限公司 | 50,625,696.00 | 50,625,696.00 | 100.00 | 说明 |
北京智翼牛业科技有限公司 | 50,003,800.00 | 50,003,800.00 | 100.00 | 说明 |
新疆思星信仁供应链有限公司 | 36,283,749.50 | 36,283,749.50 | 100.00 | 说明 |
上海君安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32,221,193.22 | 26,710,174.68 | 82.90 | 说明 |
北京中农志科贸有限公司 | 7,049,150.35 | 7,049,150.35 | 100.00 | 说明 |
锦州港口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3,533,770.91 | 3,533,770.91 | 100.00 | 说明 |
辽宁鞍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852,772.56 | 1,852,772.56 | 100.00 | 说明 |
合计 | 717,285,988.06 | 711,774,969.52 | 99.23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说明:单项计提理由参见附注七、5、应收账款中所述。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非贸易业务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4,127,544.59 | 620,637.72 | 0.50 |
1-2年 | 4,201,731.24 | 210,086.56 | 5.00 |
2-3年 | 1,070,626.17 | 214,125.24 | 20.00 |
3年以上 | 9,816,553.50 | 9,816,553.50 | 100.00 |
合计 | 139,216,455.50 | 10,861,403.02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52,772.56 | 709,922,196.96 | 711,774,969.5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295,061.48 | 366,496.58 | 2,800,155.04 | 10,861,403.02 | ||
其中:贸易业务 | 2,800,155.04 | 2,800,155.04 | ||||
非贸易业务 | 10,494,906.44 | 366,496.58 | 10,861,403.02 | |||
合计 | 15,147,834.04 | 710,288,693.54 | 2,800,155.04 | 722,636,372.5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江苏澜曦新材料有限公司 | 177,832,939.22 | 177,832,939.22 | 20.76 | 177,832,939.22 | |
湖南斌勇商贸有限公司 | 130,964,792.05 | 130,964,792.05 | 15.29 | 130,964,792.05 | |
中装燕兴物产(宁波)有限公司 | 126,118,124.25 | 126,118,124.25 | 14.72 | 126,118,124.25 | |
中装燕兴(浙江自贸区)能源有限公司 | 100,800,000.00 | 100,800,000.00 | 11.77 | 100,800,000.00 | |
北京中恒宏宇科技有限公司 | 50,625,696.00 | 50,625,696.00 | 5.91 | 50,625,696.00 |
合计 | 586,341,551.52 | 586,341,551.52 | 68.45 | 586,341,551.5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6,383,166.62 | 35,093,672.00 |
合计 | 36,383,166.62 | 35,093,672.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628,890,385.48 | 34,753,582.32 |
1年以内小计 | 1,628,890,385.48 | 34,753,582.32 |
1至2年 | 34,851,046.26 | 681,445.31 |
2至3年 | 1,456,145.63 | 50,315.58 |
3年以上 | 5,590,945.01 | 6,447,950.51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670,788,522.38 | 41,933,293.72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已逾期贸易业务预付款项 | 1,487,878,267.16 | |
已逾期预付工程款项 | 138,763,059.06 | |
土地收储款 | 12,447,460.00 | 24,447,460.00 |
代收代付款项 | 13,482,914.56 | 985,302.42 |
往来款项 | 8,721,814.20 | 6,601,814.20 |
备用金、押金及保证金 | 478,751.19 | 5,482,716.69 |
其他 | 9,016,256.21 | 4,416,000.41 |
合计 | 1,670,788,522.38 | 41,933,293.72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27,446,187.33 | 1,627,446,187.3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839,621.72 | 119,546.71 | 6,959,168.43 | |||
合计 | 6,839,621.72 | 1,627,565,734.04 | 1,634,405,355.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泓农合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 200,949,900.00 | 12.03 | 已逾期贸易业务预付款项 | 一年以内 | 200,949,900.00 |
中新巨能(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0,755,900.00 | 12.02 | 已逾期贸易业务预付款项 | 一年以内 | 200,755,900.00 |
中新宏源(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200,608,045.21 | 12.01 | 已逾期贸易业务预付款项 | 一年以内 | 200,608,045.21 |
上海中开国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0,083,750.00 | 11.98 | 已逾期贸易业务预付款项 | 一年以内 | 200,083,750.00 |
鞍本材料(宁波)有限公司 | 155,321,000.00 | 9.30 | 已逾期贸易业务预付款项 | 一年以内 | 155,321,000.00 |
合计 | 957,718,595.21 | 57.34 | / | / | 957,718,595.21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27,446,187.33 | 97.41 | 1,627,446,187.33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3,342,335.05 | 2.59 | 6,959,168.43 | 16.06 | 36,383,166.62 |
合计 | 1,670,788,522.38 | 100.00 | 1,634,405,355.76 | 97.82 | 36,383,166.62 |
(续)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933,293.72 | 100.00 | 6,839,621.72 | 16.31 | 35,093,672.00 |
合计 | 41,933,293.72 | 100.00 | 6,839,621.72 | 16.31 | 35,093,672.00 |
①年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已逾期贸易业务预付款项: | ||||
中泓农合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 200,949,900.00 | 200,949,900.00 | 100.00 | 说明 |
中新巨能(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0,755,900.00 | 200,755,900.00 | 100.00 | 说明 |
中新宏源(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200,608,045.21 | 200,608,045.21 | 100.00 | 说明 |
上海中开国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0,083,750.00 | 200,083,750.00 | 100.00 | 说明 |
鞍本材料(宁波)有限公司 | 155,321,000.00 | 155,321,000.00 | 100.00 | 说明 |
崇义县鼎沣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50,530,000.00 | 150,530,000.00 | 100.00 | 说明 |
上海产合柯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0,139,500.00 | 150,139,500.00 | 100.00 | 说明 |
安徽省益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49,811,968.26 | 149,811,968.26 | 100.00 | 说明 |
上海嘉能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79,678,203.69 | 79,678,203.69 | 100.00 | 说明 |
小计 | 1,487,878,267.16 | 1,487,878,267.16 | 100.00 | —— |
已逾期预付工程款项: | ||||
大连港湾工程有限公司 | 121,763,059.06 | 121,763,059.06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17,000,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小计 | 138,763,059.06 | 138,763,059.06 | 100.00 | —— |
其他 | 804,861.11 | 804,861.11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1,627,446,187.33 | 1,627,446,187.33 | 100.00 | —— |
说明:单项计提理由参见附注七、9、其他应收款”中所述。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8,444,198.15 | 184,441.98 | 1.00 |
1-2年 | 17,851,046.26 | 892,552.32 | 5.00 |
2-3年 | 1,456,145.63 | 291,229.12 | 20.00 |
3年以上 | 5,590,945.01 | 5,590,945.01 | 100.00 |
合计 | 43,342,335.05 | 6,959,168.43 | —— |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866,215,060.32 | 1,866,215,060.32 | 1,866,215,060.32 | 1,866,215,060.32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4,354,261,746.50 | 3,984,738,696.18 | 369,523,050.32 | 4,210,839,932.49 | 4,210,839,932.49 | |
合计 | 6,220,476,806.82 | 3,984,738,696.18 | 2,235,738,110.64 | 6,077,054,992.81 | 6,077,054,992.81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锦州腾锐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锦州港华码头有限公司 | 2,100,000.00 | 2,100,000.00 | ||||||
锦州港恒达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289,386,502.45 | 289,386,502.45 | ||||||
锦州兴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1,909,495.29 | 1,909,495.29 | ||||||
哈尔滨锦州港物流代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
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23,500,000.00 | 23,500,000.00 |
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339,219,062.58 | 1,339,219,062.58 | |
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合计 | 1,866,215,060.32 | 1,866,215,060.32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锦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5,040,492.73 | 478,641.91 | -11,540.78 | 5,507,593.86 | |||||||
厦门锦粮源贸易有限公司 | 5,115,653.60 | 17,255.88 | 5,132,909.48 | ||||||||
小计 | 10,156,146.33 | 495,897.79 | -11,540.78 | 10,640,503.34 | |||||||
二、联营企业 | |||||||||||
赤峰启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 491,446,985.79 | 491,446,985.79 | 491,446,985.79 | ||||||||
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 63.76 | 100,432,600.00 | -774,998.54 | 99,657,665.22 | |||||||
锦国投(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520,967,036.29 | 520,967,036.29 | 520,967,036.29 | ||||||||
远景绿能仓储(锦州)有限公司 | 42,000,000.00 | -8,280,765.46 | 33,719,234.54 | ||||||||
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 | 2,972,383,277.08 | -58,602.98 | 2,972,324,674.10 | 2,972,324,674.10 | |||||||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12,397,200.63 | 24,510.52 | 116,000.00 | 12,305,711.15 | |||||||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 947,863.31 | 24,764.50 | 972,627.81 | ||||||||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47,068,335.42 | 29,167,992.09 | 19,735,045.41 | 156,501,282.10 | |||||||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 55,473,023.88 | 253,002.28 | 55,726,026.16 | ||||||||
小计 | 4,200,683,786.16 | 142,432,600.00 | 20,414,505.39 | -58,602.98 | 19,851,045.41 | 3,984,738,696.18 | 358,882,546.98 | 3,984,738,696.18 | |||
合计 | 4,210,839,932.49 | 142,432,600.00 | 20,910,403.18 | -58,602.98 | -11,540.78 | 19,851,045.41 | 3,984,738,696.18 | 369,523,050.32 | 3,984,738,696.18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度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如本附注十八、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中所述。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08,440,063.39 | 1,109,894,861.61 | 1,581,590,811.16 | 1,170,233,225.80 |
其他业务 | 105,507,570.04 | 32,182,881.94 | 1,021,426,734.02 | 863,388,743.88 |
合计 | 1,613,947,633.43 | 1,142,077,743.55 | 2,603,017,545.18 | 2,033,621,969.68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78,672,205.77元,其中:
78,672,205.77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①收入按类型列示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收入 | 1,567,911,206.69 | 2,521,561,465.64 |
租赁收入 | 46,036,426.74 | 81,456,079.54 |
合计 | 1,613,947,633.43 | 2,603,017,545.18 |
注:本公司的租赁收入来自于出租自有码头及辅助设施、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等
②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 ||||
合同分类 | 商品 | 劳务和服务 | 其他 | 合计 |
一、按经营地区分类 | ||||
辽宁省锦州市 | 4,739,462.44 | 1,524,224,748.87 | 38,946,995.38 | 1,567,911,206.69 |
二、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4,739,462.44 | 4,739,462.44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1,524,224,748.87 | 38,946,995.38 | 1,563,171,744.25 | |
其中:装卸及堆存业务 | 1,412,466,930.19 | 1,412,466,930.19 | ||
船方及港口辅助业务 | 74,818,068.12 | 74,818,068.12 | ||
其他 | 36,939,750.56 | 38,946,995.38 | 75,886,745.94 | |
合计 | 4,739,462.44 | 1,524,224,748.87 | 38,946,995.38 | 1,567,911,206.69 |
(续)
上期发生额 | ||||
合同分类 | 商品 | 劳务和服务 | 其他 | 合计 |
一、按经营地区分类 | ||||
辽宁省锦州市 | 879,190,292.98 | 1,595,341,965.89 | 47,029,206.77 | 2,521,561,465.64 |
二、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879,190,292.98 | 879,190,292.98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1,595,341,965.89 | 47,029,206.77 | 1,642,371,172.66 | |
其中:装卸及堆存业务 | 1,486,543,033.11 | 1,486,543,033.11 | ||
船方及港口辅助业务 | 72,649,174.69 | 72,649,174.69 | ||
其他 | 36,149,758.09 | 47,029,206.77 | 83,178,964.86 | |
合计 | 879,190,292.98 | 1,595,341,965.89 | 47,029,206.77 | 2,521,561,465.64 |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1,388,748.22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910,403.18 | 44,423,963.8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786,342.8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商业汇票贴现息 | -2,252,153.10 | -16,599,118.51 |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 34,392.56 | |
合计 | 40,081,390.86 | 28,611,188.26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5,889,411.7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500,00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6,216,4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9,493,626.3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5,164.7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611,314.1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341.85 | |
合计 | -87,883,105.7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7.83 | -3.28 | -3.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5.05 | -3.24 | -3.2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尹世辉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8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