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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天5:重大诉讼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年4月25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年4月25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济南铁路运输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收到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鲁7101行初216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笠钧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商河县人民政府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商河县水务局

公告编号:2025-012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8年7月,商河县人民政府授权商河县水务局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原告实施商河县生态水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并签订了项目合同,项目静态总投资

9.17亿元,合作期20年(含4年建设期)。

原告依约成立项目公司,原告、项目公司与被告方共同投资完成2018年工程及2019年(一期)工程。因新冠疫情、被告商河县水务局违规提取原告银行履约保函资金、被告违反项目合同违规发包剩余工程等情形的出现,使得合作受阻,经双方协商于2022年3月签订了《项目终止协议》,协议约定针对原告的最终补偿金额及回购方案等事宜将另行协商。原告于2023年、2024年多次向被告方发送联系函、拜访函,但至今未获得被告方的有效回应。

因此,原告主张被告应补偿原告的费用共计21,383.9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补偿金额为19,357.33万元,资金占用损失暂计为2,026.60万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补偿费用21,383.93万元,其中案涉工程建设费用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357.33万元;资金占用损失暂计2,026.60万元(以19,357.33万元为基数,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2年3月19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2月19日为2,026.60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5-012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为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网站(www.neeq.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受理案件通知书》。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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