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规模: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3、发行期限: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规模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确定发行期限。
4、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用途。
5、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部分或全部发行。
6、发行利率:按照各期发行时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7、发行对象:银行间市场合格的机构投资人。
8、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到期日止。
二、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为更好地把握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其他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批程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发行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