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经全体与会监事表
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2年年度工作报告》,
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监事会对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进行
全面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2 年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
况。
3、截止监事会发表本审核意见之时,未发现参与201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董事会及经理层工作的监督
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有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例行检查,并对公司 2012 年度
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江苏公证天业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编号为“苏公
W[2013]A541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可信。
3、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事项。
4、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违规现象。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