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025年4月2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国泰海通关于撤回宝莫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申请文件之申请》。
近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5〕60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