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为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进一步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且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一、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闲置自有资金的安排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授权期限从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三)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其他公司以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日超出了前次授权日期,鉴于该部分理财产品系公司在前次授权有效期内购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审议本次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时对该部分理财产品购买结果予以了确认。
序号 | 项目 | 产品名称 | 理财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1 | 首创证券 | 首创证券创赢2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500 | 2024-08-19 | 2025-08-19 |
2 | 首创证券 | 首创证券创赢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00 | 2024-08-27 | 2025-08-26 |
3 | 首创证券 | 首创证券创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500 | 2024-09-03 | 2025-09-08 |
4 | 华鑫证券 | 华鑫证券年年盈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 | 2024-09-13 | 2025-09-13 |
5 | 华鑫证券 | 华鑫证券年年盈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 | 2024-09-18 | 2025-09-18 |
6 | 华鑫证券 | 华鑫证券鑫享专享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 | 2024-09-24 | 2025-09-26 |
7 | 首创证券 | 首创证券创赢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00 | 2024-09-10 | 2026-03-03 |
8 | 招商银行 | 招银理财招赢日日金39号现金管理类理财计划 | 1,000 | 2024-09-13 | - |
9 | 华鑫证券 | 华鑫证券年年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 | 2024-10-16 | 2025-10-15 |
10 | 首创证券 | 首创证券创赢18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 | 2024-10-22 | 2025-10-14 |
11 | 首创证券 | 首创证券创赢1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 | 2024-10-28 | 2025-10-28 |
12 | 首创证券 | 首创证券创赢3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 | 2024-11-25 | 2025-12-15 |
13 | 首创证券 | 首创证券创赢3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 | 2024-11-26 | 2025-11-24 |
14 | 首创证券 | 首创证券创赢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 | 2024-12-09 | 2025-12-10 |
15 | 中金财富 | 中金鑫益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 | 2024-12-17 | 2025-06-10 |
16 | 华鑫证券 | 华鑫证券鑫国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 | 2025-01-10 | 2025-07-10 |
17 | 首创证券 | 首创证券创赢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 | 2025-01-20 | 2026-01-20 |
18 | 首创证券 | 首创证券创赢S100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00 | 2025-01-20 | 2026-01-13 |
19 | 首创证券 | 首创证券创赢3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500 | 2025-03-18 | 2026-10-13 |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