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900公司简称:长江电力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长 | 刘伟平 | 其他公务 | 何红心 |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4年末总股本24,468,217,71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43元(含税,下同),共分派现金股利23,073,529,306.19元。其中,已于2025年1月24日派发中期现金股利每10股2.10元,中期现金股利共5,138,325,720.36元。本次末期现金股利拟以24,468,217,71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7.33元,末期现金红利共17,935,203,585.83元。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长江电力 | 600900 |
GDR | 伦敦证券交易所 | ChinaYangtzePowerCo.,Ltd. | CYPC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薛宁 | 高震 |
联系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8号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8号 |
电话 | 027-82568888 | 027-82568888 |
传真 | 027-82568544 | 027-82568544 |
电子信箱 | cypc@cypc.com.cn | cypc@cypc.com.cn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基本情况公司主要从事水力发电业务。水电具有可再生、无污染、技术成熟、调峰能力强等特点,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背景下,水电的清洁能源优势日益凸显。
2024年,我国政府进一步强化清洁能源战略地位,围绕能源安全、绿色转型和市场机制深化改革。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开展9项专项行动,统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填补我国能源领域长期以来缺乏“母法”的立法空白。《能源法》内容围绕保障能源安全、推动低碳转型、激发市场活力、助推科技创新展开,突出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导向。
能源发展方面,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非化石能源装机规模持续领跑全球,风、光、水、生、核、氢等多元化清洁能源供应体系持续深化。积极推进先进高效的“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项目。
能源消费方面,绿证核发范围逐步拓展,对常规水电、地热能发电项目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绿证交易范围逐步扩大,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通用性进一步加强。
电源结构方面,新能源装机已超过火电装机规模;抽水蓄能、新型储能新投产装机规模大幅增长,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进一步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加速形成。
电力市场方面,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快推进,市场化交易电量持续上升,跨区、跨省输送电量持续增长,对大范围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和互济保供发挥了积极作用;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有效运行,中长期交易常态化运行、充分发挥“压舱石”作用,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加速推进,市场规则不断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证核发取得显著进展,绿证核发范围不断拓展,核发数量快速增长,适应新能源高比例发展的市场机制逐步完善。
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不断实现新突破。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3.73亿千瓦,同比增长23%,占电力新增装机的86%。其中,水电新增1378万千瓦,风电新增7982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2.78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185万千瓦。截至2024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8.89亿千瓦,同比增长25%,约占我国总装机的56%。其中,水电装机4.36亿千瓦(含抽水蓄能),风电装机5.2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8.87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6亿千瓦。
(二)电力供需情况
2024年,全国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年初全国出现大范围寒潮天气,多地出现大幅降温,用电负荷快速增长,华北、华东、南方等区域部分省份在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迎峰度夏期间,华东、华中、西南等区域夏季出现持续高温天气,部分时段电力供应偏紧;全国统调最高用电负荷达14.5亿千瓦,同比提高1.1亿千瓦,创历史新高。冬季气温偏暖,全国最高用电负荷低于上年同期,电力供应保障有力有效。
电力消费需求方面,202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国民经济运行总体稳定以及电气化水平提升,拉动近年来全行业用电量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电力生产供应方面,截至2024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在内的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2024年,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15.4%,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量占总发电量增量的比重超过八成,达到84.2%,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
(三)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以大型水电运营为主要业务,为全球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目前水电总装机容量7179.5万千瓦,其中,国内水电装机7169.5万千瓦,占全国水电装机的16.45%。公司以“精益求精”
的精神和“责任担当”的态度管理运行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三峡、葛洲坝等六座水电站,为社会持续提供优质、稳定、可靠的清洁能源。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向上向好,境内所属六座流域梯级电站发电量2959.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1%,在综合效益、节能减排、能源保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司坚持做优做强水电主业的同时,在投资并购、成本压降、多能互补、新型储能、电化长江、国际业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年内,公司积极开展产业链上下游投资,全年实现投资收益
52.58亿元,同比增长约11%。全年财务费用111.31亿元,同比减少14.29亿元;年末资产负债率60.79%,较年初下降2.11个百分点,有效实现“减负债、降杠杆”。甘肃张掖等抽蓄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抽蓄+新能源”模式成效初显。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运维管理持续发力,金下“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稳步实施。加快发展新型储能,江苏如东二期100兆瓦/200兆瓦时共享储能项目成功并网,打造华东区域最大电网侧储能项目。全国首艘万吨级纯电动散货船开工建设,全国内河首艘纯电动清漂船顺利下水。秘鲁路德斯公司用户数增加至134万户,保持秘鲁第一大配电公司地位;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站运维水平不断提升,连续两年实现“零非停”
。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 | 566,071,979,792.34 | 572,938,869,543.08 | 571,942,544,909.29 | -1.20 | 578,453,569,418.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0,288,410,895.97 | 201,453,338,461.43 | 201,330,025,517.69 | 4.39 | 227,672,712,353.16 |
营业收入 | 84,491,870,566.52 | 78,143,535,736.10 | 78,111,573,265.75 | 8.12 | 68,863,128,424.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496,172,808.65 | 27,244,616,815.27 | 27,238,970,860.70 | 19.28 | 23,725,915,960.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2,507,551,977.06 | 27,508,231,223.76 | 27,508,231,223.76 | 18.17 | 21,392,344,535.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648,468,284.22 | 64,749,448,288.66 | 64,718,720,441.75 | -7.88 | 43,476,502,138.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71 | 13.52 | 13.52 | 增加2.19个百分点 | 9.3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281 | 1.1135 | 1.1132 | 19.28 | 0.969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281 | 1.1135 | 1.1132 | 19.28 | 0.9697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5,640,900,490.43 | 19,167,409,511.70 | 31,522,370,743.42 | 18,161,189,820.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66,850,824.31 | 7,395,474,393.44 | 16,662,597,995.07 | 4,471,249,595.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979,448,003.79 | 7,390,925,921.79 | 16,613,907,469.39 | 4,523,270,582.09 |
“零非停”指:零次非计划停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093,344,021.00 | 10,890,619,902.72 | 24,664,359,661.46 | 12,000,144,699.0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07,768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24,578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2 | -569,040,3883 | 11,453,161,011 | 46.81 | 460,961,213 | 质押 | 699,777,484 | 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47,472,612 | 1,652,896,132 | 6.76 | 0 | 未知 | 其他 | |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4,369,200 | 1,001,729,606 | 4.09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0 | 988,076,143 | 4.04 | 0 | 未知 | 其他 | |
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0 | 880,000,000 | 3.60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0 | 657,980,472 | 2.69 | 0 | 未知 | 其他 | |
长江三峡集团实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0 | 454,837,184 | 1.86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 | -559,319,883 | 401,883,881 | 1.64 | 0 | 质押 | 384,554,438 | 国有法人 |
昆明云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1.63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0 | 261,594,750 | 1.07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长江三峡集团实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昆明云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尚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期末持股数量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和“三峡集团-中信证券-G三峡EB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两个账户合并计算。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持股减少,主要原因系其2019年、2022年发行的可交换债券“G三峡EB1”、“G三峡EB2”自2020年4月13日、2023年6月2日开始进入换股期,有投资者换股所致。
期末持股数量为“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和“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四个账户合并计算。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2003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 | 03三峡债 | 038006.IB;120303.SH | 2033-08-01 | 3,000,000,000 | 4.86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6长电01 | 136762.SH | 2026-10-17 | 3,000,000,000 | 3.35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 | G21长电1 | 188243.SH | 2026-06-18 | 1,500,000,000 | 3.73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面向专业投资者) | G22长电2 | 185241.SH | 2027-01-18 | 2,000,000,000 | 3.19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可持续挂钩)(面向专业投资者) | G22长电3 | 185778.SH | 2025-05-20 | 1,500,000,000 | 2.78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 24长电K1 | 240703.SH | 2034-03-13 | 2,000,000,000 | 2.70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 长电SK02 | 241934.SH | 2025-05-12 | 1,000,000,000 | 1.94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 | 24长电K2 | 241935.SH | 2034-11-13 | 1,000,000,000 | 2.46 |
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5长电MTN001 | 101554062.IB | 2025-09-14 | 3,000,000,000 | 4.50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22长电MTN002B | 102280472.IB | 2027-03-10 | 1,000,000,000 | 3.44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 22长电GN001 | 132280079.IB | 2027-08-29 | 1,000,000,000 | 2.80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 | 24长电MTN001A | 102484487.IB | 2027-10-21 | 3,000,000,000 | 2.18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24长电MTN001B | 102484488.IB | 2029-10-21 | 1,000,000,000 | 2.27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5长电MTN001 | 102501203.IB | 2035-02-24 | 2,000,000,000 | 2.04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5长电MTN002 | 102581777.IB | 2035-04-22 | 3,000,000,000 | 2.16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2003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 |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03年8月1日至2033年7月31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4年8月1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的利息。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6年10月17日至2026年10月16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4年10月17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16日期间的利息。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9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3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4年9月4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3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0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7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4年1月8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7日期间的利息。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 |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1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17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4年6月18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的利息。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 |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1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8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4年11月11日(付息兑付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8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2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17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4年1月18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17日期间的利息。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 |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2年1月18日至2027年1月17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4年1月18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1月18日 |
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 至2024年1月17日期间的利息。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可持续挂钩) |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2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19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4年5月20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19日期间的利息。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5年9月14日至2025年9月13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4年9月14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3日期间的利息。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9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4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4年3月15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9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8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4年8月9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8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0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4年4月15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4日期间的利息。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1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4年4月9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可持续挂钩) |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1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4年5月10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2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5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4年1月8日(付息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1月6日至2024年1月5日期间的利息。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一) |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2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9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4年3月11日(付息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3月10日至2024年3月9日期间的利息。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2年3月10日至2027年3月9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4年3月11日(付息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3月10日至2024年3月9日期间的利息。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7年8月28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4年8月29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8月28日期间的利息。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9月29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4年9月30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9月29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4年10月25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12月9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4年12月10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12月9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60.79 | 62.90 | -3.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2,507,551,977.06 | 27,508,231,223.76 | 18.17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4.92 | 5.60 | -12.13 |
利息保障倍数 | 4.42 | 3.54 | 24.85 |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境内所属六座梯级电站完成发电量2959.0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96.41亿千瓦时,增长7.11%。实现利润总额388.62亿元,同比增加64.38亿元,增长19.86%;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24.96亿元,同比增加52.51亿元,增长19.28%;每股收益1.3281元,同比增加0.2146元,增长19.2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