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8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