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重大产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21.5311%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30003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分析和研究,并逐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中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等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取得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