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5-035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5,897,928.79 | 84,954,395.71 | -34.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245,264.37 | 25,759,297.06 | -83.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245,264.37 | 23,828,032.62 | -82.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1,415,831.39 | 38,340,775.32 | 34.1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6 | -8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6 | -8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4% | 0.83% | -0.6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487,187,873.27 | 3,441,060,747.63 | 1.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3,109,432,962.85 | 3,104,403,455.50 | 0.16%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会计数据变动原因
2025年01-03月 | 2024年01-03月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元) | 55,897,928.79 | 84,954,395.71 | -34.20% |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水电站上游来水偏枯,水电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245,264.37 | 25,759,297.06 | -83.52% |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水电站上游来水偏枯,水电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245,264.37 | 23,828,032.62 | -82.18% |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水电站上游来水偏枯,水电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1,415,831.39 | 38,340,775.32 | 34.10% | 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流出综合影响。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6 | -83.33% |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水电站上游来水偏枯,水电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6 | -83.33% |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水电站上游来水偏枯,水电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 |
2、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报表项目 | 期末 | 期初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应收票据 | 912,641.89 | 1,491,176.88 | -38.80% | 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
应收账款 | 35,053,546.94 | 26,054,528.91 | 34.54% | 主要系应收销售款变动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81,627.13 | 2,581,426.64 | -58.10% | 主要系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
应付账款 | 27,282,670.96 | 52,879,469.22 | -48.41% | 主要系应付工程款、设备款变动所致。 |
合同负债 | 3,519,502.31 | 6,709,858.48 | -47.55% | 主要系期末预收货款变动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8,574,020.83 | 1,094,457.76 | 6,165.57% | 期末余额主要系需偿还的银行贷款本金。 |
其他流动负债 | 459,694.50 | 1,184,876.95 | -61.20% | 主要系期末预收货款变动所致。 |
长期借款 | 142,000,000.00 | 99,000,000.00 | 43.43% | 系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变动所致。 |
专项储备 | 2,616,401.28 | 1,832,158.30 | 42.80% | 系安全生产经费变动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41,062,688.19 | 67,103,031.38 | -38.81% | 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本期减资所致。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报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销售费用 | 38,684.50 | 12,974.82 | 198.15% | 主要系销售相关费用变动所致。 |
研发费用 | 1,055,055.81 | 2,130,348.29 | -50.47% | 主要系研发投入变动所致。 |
利息费用 | 1,343,020.70 | 187,733.85 | 615.39% | 系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利息变动所致。 |
其他收益 | 52,330.18 | 159,880.45 | -67.27% | 系获取的政府补助变动所致。 |
投资收益 | -4,745,684.45 | -1,604,564.10 | -195.76% | 主要系确认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变动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 | 5,272,473.30 | -974,465.95 | -641.06% | 主要系计提的坏账准备变化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0.00 | -2,026,334.18 | 100.00% | 上期系湖南发展琼湖建材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琼湖建材”)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
营业利润 | 6,721,921.23 | 31,074,283.49 | -78.37% |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水电站上游来水偏枯,水电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0.00 | 10,945.09 | -100.00% | 上期主要系物品报废收入。 |
营业外支出 | 0.00 | 188,000.00 | -100.00% | 上期主要系补偿性支出。 |
利润总额 | 6,721,921.23 | 30,897,228.58 | -78.24% |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水电站上游来水偏枯,水电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3,866,449.89 | 7,041,706.13 | -45.09% | 系利润变动影响所致。 |
净利润 | 2,855,471.34 | 23,855,522.45 | -88.03% |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水电站上游来水偏枯,水电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2,855,471.34 | 23,855,522.45 | -88.03% |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水电站上游来水偏枯,水电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 |
综合收益总额 | 2,855,471.34 | 23,855,522.45 | -88.03% |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水电站上游来水偏枯,水电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245,264.37 | 25,759,297.06 | -83.52% |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水电站上游来水偏枯,水电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 |
4、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报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2,818,553.82 | 71,727,657.01 | -40.30% | 主要系销售收入变动影响所致。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644,604.64 | 8,768,064.19 | 500.41% | 本期主要系子公司收到上游供应商支付的补偿款及退回的预付款。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262,935.97 | 5,523,671.66 | 85.80% | 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变动所致。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94,025.06 | 5,536,913.60 | -36.90% | 主要系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支出变动所致。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10,894,053.99 | -100.00% | 上期发生额主要系出售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00 | 5,699.06 | -100.00% | 上期系处置固定资产。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797,333.33 | 351,469,003.11 | -81.28% | 主要系收回到期的定期存款变动影响所致。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797,333.33 | 362,368,756.16 | -81.84% | 主要系收回到期的定期存款变动影响所致。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7,022,928.52 | 24,704,199.48 | 49.86% | 本期发生额主要系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项目、湖南发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湖南发展琼湖建材机制砂项目等支出。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0.00 | 376,547,800.00 | -100.00% | 上期发生额系收购湖南芷江蟒塘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蟒电公司”)46%股权。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0,000,000.00 | 50,000,000.00 | 320.00% | 主要系购买定期存款变动所致。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7,022,928.52 | 451,251,999.48 | -45.26% | 主要系支付工程款及购买的银行定期存款变动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1,225,595.19 | -88,883,243.32 | -103.89% | 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流出综合影响所致。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1,000,000.00 | 0.00 | - | 系控股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1,000,000.00 | 0.00 | - | 系控股子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 | 0.00 | - | 系控股子公司按协议约定归还银行借款。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45,385.84 | 0.00 | - | 系支付银行借款利息。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677,474.61 | 0.00 | - | 系子公司减资。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422,860.45 | 0.00 | - | 系支付银行借款利息、子公司减资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577,139.55 | 0.00 | - | 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流出综合影响所致。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0,050,572.46 | 353,048,577.43 | -60.33% | 主要系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综合影响所致。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4,817,948.21 | 302,506,109.43 | -68.66% | 主要系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综合影响所致。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9,41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1.53% | 239,188,405 | 0 | 不适用 | 0 |
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 | 国有法人 | 1.87% | 8,700,000 | 0 | 不适用 | 0 |
耿治涛 | 境内自然人 | 0.62% | 2,868,408 | 0 | 不适用 | 0 |
蔡金生 | 境内自然人 | 0.56% | 2,588,000 | 0 | 不适用 | 0 |
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54% | 2,508,892 | 0 | 不适用 | 0 |
邢芳斌 | 境内自然人 | 0.43% | 1,978,900 | 0 | 不适用 | 0 |
姚天燕 | 境内自然人 | 0.41% | 1,903,001 | 0 | 不适用 | 0 |
周科文 | 境内自然人 | 0.34% | 1,584,500 | 0 | 不适用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34% | 1,560,202 | 0 | 不适用 | 0 |
衡阳市天雄社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6% | 1,210,000 | 0 | 不适用 | 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39,188,405 | 人民币普通股 | 239,188,405 | |||
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 | 8,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700,000 | |||
耿治涛 | 2,868,408 | 人民币普通股 | 2,868,408 | |||
蔡金生 | 2,58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88,000 | |||
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508,892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8,892 | |||
邢芳斌 | 1,978,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78,900 | |||
姚天燕 | 1,903,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3,001 | |||
周科文 | 1,58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4,5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560,2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0,202 | |||
衡阳市天雄社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2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持有衡阳市天雄社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99.50%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耿治涛通过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
公司股份2,868,408股;蔡金生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588,000股;邢芳斌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28,700股;周科文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551,5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事项
2024年12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通知,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组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4〕49号),公司控股股东名称由“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能源集团”),并根据经营需要变更了经营范围。相关信息已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01公告。
2、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事项
2025年02月,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裁尹小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尹小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尹小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时,尹小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发展益沅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湖南发展琼湖建材董事长的职务。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03公告。
3、关于政府有偿收回蟒电公司部分地上建筑物及蟒电公司参与后续土地使用权竞拍并购回地上建筑物事项
2024年01月1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蟒电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蟒电公司采用协议方式向芷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芷江县自然资源局”)购买正在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受相关政策变化影响,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调整为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经与芷江县自然资源局协商,参考湘康驰房评字(2024)第N03010号评估报告,由芷江县自然资源局以1,076.24万元有偿收回蟒电公司16幢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为6,264.33平方米。待芷江县自然资源局完成相关手续后,依法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出让。为依规完善蟒电公司正在使用的相关土地出让手续,同时办理不动产权证,2024年05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蟒电公司部分地上建筑物及蟒电公司参与后续土地使用权竞拍并购回地上建筑物的议案》,同意蟒电公司与芷江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有偿收回协议》,并在董事会授权金额范围内参与办公及生活用地竞拍和地上房屋建筑物购回等工作。2024年07月,蟒电公司竞得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芷江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24年10月,蟒电公司取得了芷江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湘(2024)芷江县不动产权第0002952号),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0,796平方米。
目前,芷江县自然资源局已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有关条例,收回了不动产权证书(湘(2024)芷江县不动产权第0002952号),并办理了其中八幢建筑物的“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除一幢建筑物因安全质量等级不达标需拆除外,其余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02、2024-003、2024-027、2024-029、2024-035、2024-038、2024-051、2025-004公告。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事项
2025年03月1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剑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05、2025-006公告。
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湘投清水塘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新邵筱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湘投沅陵高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湖南发展,证券代码:000722)自2025年03月19日(星期三)开市时起开始停牌。2025年04月0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股票于2025年04月02日(星期三)开市时起复牌。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08、2025-013、2025-015、2025-016、2025-017、2025-018、2025-019公告。
6、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控股子公司蟒电公司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251,797,271.55元减少至29,700,000.00元,持股比例仍为90%。2025年03月,蟒电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芷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4-063、2024-064、2025-009公告。
7、关于对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增资并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事项
2025年03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增资人民币7,000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鲤鱼村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采用复合型“茶光互补”模式建设,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03.47M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80MW(以施工设计为准),工程静态总投资约人民币36,147.41万元。2025年04月,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与湖南银盛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衡东县白莲镇80MW茶光互补发电项目土地租赁合同》,与湖南银盛、衡东县白莲镇人民政府签订了《衡东县白莲镇80MW茶光互补发电项目三方协议》,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10、2025-011、2025-030公告。
8、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关事项
2023年08月1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并支付合作意向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青海某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为项目主体)、项目公司控股股东、项目公司股权交易受托方(以下简称“受托方”)、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安装公司”,为EPC总承包商)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在湖南安装公司向公司提交了以公司为受益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独立保函,金额为35,712万元,以下简称“履约保函一”)后,公司向湖南安装公司支付了合作意向金35,712万元锁定青海某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青海项目”)。
因项目公司与原EPC方湖南安装公司协商解除EPC总承包合同,同时引入深圳市建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建融新能源”)与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第四工程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新的EPC方。为推进青海项目建设工作,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07月,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新EPC方深圳建融新能源(注:深圳建融新能源为新EPC联合体牵头人,湖南第四工程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出具知情确认函)签订了《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根据《补充协议一》相关条款约定,深圳建融新能源向公司提交了以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独立保函,金额为35,712万元,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0日止,以下简称“履约保函二”),受托方增补支付60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由原《合作协议》约定的950万元变更为1,550万元。《补充协议一》正式生效后,公司退还湖南安装公司开具的履约保函一。2024年10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深圳建融新能源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根据《补充协议二》相关条款约定,深圳建融新能源已将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延期至2025年03月31日,受托方增补支付54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由1,550万元变更为2,090万元。
2025年03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深圳建融新能源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根据《补充协议三》相关条款约定,深圳建融新能源已将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受托方将于2025年06月30日前向公司增补支付履约保证金940万元。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3-037、2023-039、2023-042、2024-036、2024-037、2024-039、2024-052、2024-053、2024-059、2025-010、2025-012、2025-031公告。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要求,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均无影响。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5-014公告。
10、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事项
2025年04月,公司收到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4年11月01日,有效期三年。本次系公司在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4年至2026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控股子
公司2024年实施现金分红,公司2024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公司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低于60%。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公司在2024年度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按2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数据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5-020公告。
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5年04月0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64,158,2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3,207,914.1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2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5-022、2025-024公告。
12、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2025年04月0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67.8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5-022、2025-027公告。
13、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5年04月0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南能源集团签订《代为培育协议》,委托湖南能源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代为培育湘投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红寺堡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益阳市大通湖区金盆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二期150万千瓦)项目及湖南省内部分分布式光伏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5-022、2025-028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08,316,892.66 | 606,746,350.2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12,641.89 | 1,491,176.88 |
应收账款 | 35,053,546.94 | 26,054,528.9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15,009,245.09 | 337,898,495.3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59,385,242.49 | 386,521,601.8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4,064,652.32 | 13,422,877.7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4,825,339.60 | 54,398,881.27 |
其他流动资产 | 17,646,747.48 | 15,355,560.32 |
流动资产合计 | 1,505,214,308.47 | 1,441,889,472.52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1,947,848.89 | 46,693,533.3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5,975,000.00 | 85,975,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211,508,585.40 | 213,439,885.86 |
固定资产 | 1,451,598,716.47 | 1,471,626,987.01 |
在建工程 | 66,471,132.41 | 60,890,325.8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0,156,277.79 | 70,883,581.8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549,602.87 | 8,071,879.6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81,627.13 | 2,581,426.6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5,684,773.84 | 39,008,654.8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81,973,564.80 | 1,999,171,275.11 |
资产总计 | 3,487,187,873.27 | 3,441,060,747.6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7,282,670.96 | 52,879,469.22 |
预收款项 | 12,683,512.55 | 15,397,326.44 |
合同负债 | 3,519,502.31 | 6,709,858.4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409,974.68 | 36,851,193.48 |
应交税费 | 10,664,104.31 | 12,426,075.36 |
其他应付款 | 40,382,026.72 | 42,279,582.0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8,574,020.83 | 1,094,457.76 |
其他流动负债 | 459,694.50 | 1,184,876.95 |
流动负债合计 | 192,975,506.86 | 168,822,839.77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42,000,000.00 | 99,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716,715.37 | 1,731,420.9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3,716,715.37 | 100,731,420.98 |
负债合计 | 336,692,222.23 | 269,554,260.7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64,158,282.00 | 464,158,28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004,886,638.26 | 2,004,886,638.2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2,616,401.28 | 1,832,158.30 |
盈余公积 | 108,722,261.91 | 108,722,261.9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29,049,379.40 | 524,804,115.0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109,432,962.85 | 3,104,403,455.50 |
少数股东权益 | 41,062,688.19 | 67,103,031.3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150,495,651.04 | 3,171,506,486.8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487,187,873.27 | 3,441,060,747.63 |
法定代表人:韩智广 总裁:刘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志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冰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55,897,928.79 | 84,954,395.71 |
其中:营业收入 | 55,897,928.79 | 84,954,395.7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9,755,126.59 | 49,434,628.44 |
其中:营业成本 | 37,022,798.62 | 38,240,914.9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089,795.54 | 2,248,271.37 |
销售费用 | 38,684.50 | 12,974.82 |
管理费用 | 11,513,440.25 | 9,526,659.47 |
研发费用 | 1,055,055.81 | 2,130,348.29 |
财务费用 | -1,964,648.13 | -2,724,540.48 |
其中:利息费用 | 1,343,020.70 | 187,733.85 |
利息收入 | 3,314,146.90 | 2,919,224.13 |
加:其他收益 | 52,330.18 | 159,880.4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745,684.45 | -1,604,564.1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745,684.45 | -3,913,225.0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272,473.30 | -974,465.9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26,334.1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721,921.23 | 31,074,283.49 |
加:营业外收入 | 10,945.09 | |
减:营业外支出 | 188,000.00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721,921.23 | 30,897,228.58 |
减:所得税费用 | 3,866,449.89 | 7,041,706.1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55,471.34 | 23,855,522.45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2,855,471.34 | 23,855,522.45 |
号填列)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245,264.37 | 25,759,297.06 |
2.少数股东损益 | -1,389,793.03 | -1,903,774.61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855,471.34 | 23,855,522.4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245,264.37 | 25,759,297.0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89,793.03 | -1,903,774.61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1 | 0.06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1 | 0.0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韩智广 总裁:刘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志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2,818,553.82 | 71,727,657.0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644,604.64 | 8,768,064.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463,158.46 | 80,495,721.2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262,935.97 | 5,523,671.66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670,851.42 | 17,609,765.3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619,514.62 | 13,484,595.2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94,025.06 | 5,536,913.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047,327.07 | 42,154,945.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415,831.39 | 38,340,775.3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894,053.9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699.0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797,333.33 | 351,469,003.1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797,333.33 | 362,368,756.1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7,022,928.52 | 24,704,199.4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76,547,8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0,000,000.00 | 5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7,022,928.52 | 451,251,999.4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1,225,595.19 | -88,883,243.3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1,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1,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45,385.8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677,474.6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422,860.4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577,139.5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5,232,624.25 | -50,542,468.0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0,050,572.46 | 353,048,577.4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4,817,948.21 | 302,506,109.43 |
法定代表人:韩智广 总裁:刘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志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冰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