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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二)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做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原则,并考虑本公司业务需要,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聘用安永华明为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于2024年12月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发布《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4年1月,审计委员会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2024年4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10月,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月,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结合主要财务信息、板块业务分析、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制定总体审计方案,初步确定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的汇报,并对审计计划提出建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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