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对现任五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军、王宇、江萍、刘军、吴泽南的自查文件,并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逐项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