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中银国际证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银国际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报告期内,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履行审查、监督职能,有效开展工作。现就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军先生、刘军先生、吴泽南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周静女士等4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人数占比超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李军先生担任召集人,成员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2024年12月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审计委员会组成发生变动,独立董事丁伟先生、王宇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职务,选举独立董事刘军先生、吴泽南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
2024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会上听取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汇报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2023年下半年公募基金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银国际证券内部控制有关报告的议案》、《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规定(2024年修订)》等5项审计制度、《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计划》、《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中银国际证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中银国际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会议听取普华永道会计师对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
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上半年公募基金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的议案。
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募基金产品审计业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员姓名
委员姓名 | 参会次数/会议次数 |
李军 | 5/5 |
周静 | 5/5 |
王宇 | 4/5【1】 |
丁伟 | 2/2【2】 |
刘军 | 0/0【3】 |
吴泽南 | 0/0【3】 |
备注:
【1】
王宇委员因故缺席参会1次,委托李军主任代为表决;【2】
丁伟于2024年9月19日被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解除独立董事职务;
【3】
刘军、吴泽南于2024年底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未出席2024年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次会议,会前认真审议会议文件,为履行职责做了充分的准备。会议议题讨论过程中,各位委员依托自身的专业背景、经验提出了中肯的建议,积极指导公司改进相关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关注年度审计的安排及进展
年度审计是审计委员会的重点关注事项。年度审计开始前,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审核,内容涵盖
审计工作范围、审计团队主要成员、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计策略和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并听取审计师的独立性声明。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审计进展,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与审计委员会沟通重要情况,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关于审计工作总结的汇报,就结构化主体的合并、金融工具的估值等审计重点关注领域及其审计应对进行交流,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审核。
(二)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及其披露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认为公司相关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披露。
(三)指导公司加强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管理,充分履行监督职责2024年,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对拟聘机构的资质条件、执业情况、专业能力、质控水平、人员配备、审计费用报价等多方面进行核查,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
(四)监督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交流,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及流
程优化提出指导建议,定期听取内部审计的工作汇报,审阅内部审计报告,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实施,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审计水平发挥积极作用。审计委员会亦对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发现及其改进情况等予以了重点关注,并提出意见及建议、听取管理层的有关回应说明。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时沟通发现的问题与改进方法;根据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认定结果,督促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整改与落实。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建言献策,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法定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