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5303公司简称:园林股份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由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园林股份 | 605303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张炎良 | 曹光泽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26号办公楼 | 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26号办公楼 |
电话 | 0571-86020323 | 0571-86020323 |
传真 | 0571-86097350 | 0571-86097350 |
电子信箱 | ir@hzyllh.com | ir@hzyllh.com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规划强调分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科学确定发展目标,集聚提升类村庄重点强化产业发展,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城郊融合类村庄重点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特色保护类村庄重点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
2、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将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国家生态安全保障更加有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在此基础上,要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实践样板,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要求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国家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显著提升,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基本达成。
3、激发改善型文旅消费活力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丰富消费场景,以创新激发服务消费内生动能,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意见明确提出深入开展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持续实施“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发特色文化创意重点项目,加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新规范发展,实施美好生活度假休闲工程和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
(一)主营业务公司从事园林工程施工、规划设计、花卉种苗研发生产、生态园林及乡村振兴项目的运维等全产业链业务,主要服务于生态修复、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及园林生态产业运维等领域。
(二)经营模式公司园林工程施工及设计业务主要通过投标取得。业务的经营过程基本上可以分为业务承接、项目组织与实施、竣工验收、业务结算等内容。
1、业务承接在业务承接阶段,公司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项目的信息。在了解客户的需求及有关背景材料后,公司通过内部分析和研究确定是否参与投标。在组织投标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招标信息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并由相关部门组织洽谈和投标工作。
2、项目组织和实施项目中标后,公司与甲方签订合同。公司根据招投标文件及项目特点组建项目实施团队,在施工过程中,公司各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和服务。
3、竣工验收在施工项目完成后,通过企业内部验收后,提交甲方竣工验收。
4、业务结算公司主要业务为园林工程施工及园林景观设计,两项业务结算方式如下:
(1)园林工程施工业务依据不同的客户以及工程项目,一般会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客户按月或分阶段确认工程量。工程款支付的主要时间节点为:合同签订后(预付款)、约定进度款支付时点、竣工验收后、审价结算完成后、养护期满后。
(2)园林景观设计业务园林设计业务结算方式根据合同约定采用阶段性结算。设计款支付的各时间节点如下:客户
分别在合同签订后、交付方案后、交付施工图后、工程竣工验收后。各时间节点具体结算金额按合同约定履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总资产 | 2,342,194,927.56 | 2,655,813,183.87 | -11.81 | 2,835,044,809.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27,690,502.82 | 1,224,855,442.11 | -16.10 | 1,381,886,626.01 |
营业收入 | 722,079,965.55 | 628,370,343.81 | 14.91 | 514,355,625.41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712,940,535.06 | 626,100,612.11 | 13.87 | 511,770,533.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0,197,414.04 | -157,054,713.27 | 不适用 | -261,659,397.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9,561,132.48 | -159,429,092.72 | 不适用 | -281,415,854.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376,502.61 | -105,067,600.38 | 不适用 | -123,266,982.1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02 | -12.05 | 减少4.97个百分点 | -17.1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8 | -0.97 | 不适用 | -1.6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8 | -0.97 | 不适用 | -1.62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36,686,698.90 | 185,583,867.42 | 166,350,848.13 | 233,458,551.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824,902.45 | -42,597,316.02 | -5,087,303.32 | -124,687,892.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8,864,565.42 | -49,856,220.80 | -6,530,300.57 | -124,310,045.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425,038.97 | -30,089,695.83 | 116,418,976.81 | 61,472,260.60 |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39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4,123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杭州园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 | 78,471,600 | 48.67 | 质押 | 46,51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杭州风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14,850,000 | 9.21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浙江亿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804,800 | 5,549,132 | 3.44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马杰 | 2,752,000 | 4,246,800 | 2.63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杭州金海棠雨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0,000 | 1,880,000 | 1.17 | 无 | 其他 | ||
浙江舟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1,834,983 | 1.14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浙江金海棠阳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9,500 | 1,570,000 | 0.97 | 无 | 其他 | ||
杭州叩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0,000 | 1,436,169 | 0.89 | 无 | 其他 | ||
贾涛 | 721,500 | 721,500 | 0.45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吴祝军 | 680,900 | 680,900 | 0.42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园融集团、风舞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吴光洪;亿品创投、舟洋创投的基金管理人均为浙江新干世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
司;金海棠雨露和金海棠阳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浙江金海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7.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4.91%;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90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3.42亿元,比去年末减少11.81%;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0.28亿元,比去年末减少16.1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