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发出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为2025年4月29日。本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12名,实际参与书面传签表决的董事共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本公司在公司官网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三、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小微金融2024年工作总结与2025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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