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销售合同
?合同累计总金额:人民币2.5294亿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属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5、202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签署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将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履行情况。由于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可能存在原材料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造成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下属公司成都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合同累计总金额为人民币2.5294亿元(含税)。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合同标的为信号发生器、自动平板显示器老化设备、手动平板显示器老化设备及自动光学检查机的改造服务。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合同对方当事人为京东方下属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 成都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杨国波 | 惠官宝 |
注册资本 | 3,800,000万元 | 2,500,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22年6月24日 | 2007年9月29日 |
注册地址 | 成都高新区合作路1188号 | 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合作路1188号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元器件批发;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新型显示器件及组件、其他电子元件,以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培训咨询;物业管理(凭相关资质许可证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情况 | 京东方持股52.63%,系京东方控股子公司 | 京东方持股100%,系京东方全资子公司 |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累计总金额:人民币2.5294亿元(含税)
(二)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
(三)履行地点:买方指定的地点交付
(四)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五)争议解决方式:因合同或合同相关事项导致的任何争议、争端、索赔应由位于中国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现行有效的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签订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若该等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5、202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该等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等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签署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将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履行情况。由于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可能存在原材料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造成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