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27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399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春第先生主持,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引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当期生产经营情况。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