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9证券简称:一鸣食品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0,581,515.75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15,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0,05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9.27%。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已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0,050,000.00 | 18,045,000.0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943,830.41 | 22,237,215.77 | -129,222,906.30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410,581,515.7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8,095,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6,013,953.3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8,095,00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是 |
现金分红比例(%) | 不适用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决策程序合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资金的前提下回报广大股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