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修订前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1,758,051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9,041,051元。 |
注:除上述修改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上信息均以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