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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603123证券简称:翠微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08债券代码:

188895债券简称:

翠微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6月4日更名,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2、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杨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3、业务规模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廖家河,199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9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静,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翔,199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近三年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8家;近三年复核报告数量3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于2023年9月22日因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给予行政监管措施;2024年5月13日因深圳市爱迪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证监局给予行政监管措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2024年12月31日因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予纪律处分决定书。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意见,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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