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精华制药: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同意聘任金燕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

金燕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3-85609158;

传真:0513-85609115;

电子邮箱:jy@jhoa.net;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98号国城生活广场办公楼A幢23层;

邮编:226001。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简历金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职员、主管,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金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