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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23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煤装备”或“公司”)于
201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
将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4.63%,使用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不超过12个月。现就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2年7月31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09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7.4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370,0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8,244,220.0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1,755,779.98元,扣除募集资金
计划募集金额301,000,000元,超募资金为40,755,779.9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2】1-13
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煤矿采掘设备产业化项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12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3,300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截止2013年1月31日,该资金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三、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在保证满
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不超过12个月。
   四、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
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
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300万元。随着公司生产规模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
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此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果因项目建设
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公司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减少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石煤装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决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拟将额度为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公司拓展业务规模,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承诺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
等高风险投资。
    石煤装备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
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广发证券同意石煤装备本次拟使用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保荐机构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 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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