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8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录
一、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1
二、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3
三、2024年年度股东会表决说明 ...... 6
四、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7
1.《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2
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2
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3
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4
6.《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7
7.《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28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1
9.《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32
10.《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34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在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程序。会议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董事会办公室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当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内。有两名以上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五、股东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会议发言。
六、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按照表决票中的要求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如需要)四项中任选一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本次股东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十、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请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详见2025年
月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8)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二)14点00分。
(二)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198号
三、召集人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邵明祥先生
五、投票规则
(一)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现场会议议程第一项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到第二项主持人宣布参会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数,宣布会议合法有效,正式宣布会议开始第三项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第四项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宣读会议表决说明第五项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第六项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第七项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提问、讨论并审议第八项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现场投票表决第九项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统计表决结果第十项会议主持人宣布复会,监票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第十一项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第十二项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第十三项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第十四项与会董事签署股东会决议、会议记录第十五项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2024年年度股东会表决说明
一、本次股东会将进行10项议案的表决。
二、需表决的议案在主持人的安排下逐项表决,由计票人进行统计。
三、本次会议设监票人
名,对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
四、股东会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进行,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时请在表决票上规定处注明股东名称或姓名、代表表决权及所占比例。每股为一票表决权,投票结果按股份数判定。表决时,请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如需要)项下的表决栏内打“√”号标记,以明确表决意见。
五、表决票的填写方式详见表决票上的表决注意事项。
六、不按规定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现场计票结束,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由董事会办公室提交现场投票结果,汇总网络投票系统最终投票结果。
九、由主持人宣读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投票表决结果的股东会决议。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董事会召开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次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股东会,对董事会所有通讯表决事项知情。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会议届次 | 时间 | 审议事项 |
1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2-27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4-17 | 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11.《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1.《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
3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4-25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4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6-6 |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9.《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5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8-28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4.《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5.《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修订稿)的议案》;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8.《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6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9-2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7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10-18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
8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10-29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9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11-14 |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 |
二、监事会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日常沟通、召开监事会、列席股东会和董事会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经营和重大项目决策信息,全面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经认真检查后,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股东会及董事会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勤勉尽职,规范开展各项工作,认真落实股东会和董事会各项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能,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并出具定期报告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情况良好,财务报告编制、审核、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仅与关联方杭州富阳华达货运码头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监事会审查了交易方的相关信息及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等。经核查,认为: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尚未达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标准。相关交易已按《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要求,完成相应审批程序。
(四)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监事会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收购及出售资产的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2024年度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行为。
(六)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公司的内控规范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组织实施了2023年度内控评价工作,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报告能够真实、客
观、全面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
(九)监事会换届情况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董洁宇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钱军良先生、姜震宇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钱军良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好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维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督促公司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不断完善与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对关键流程与潜在风险点实施重点管控,全面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三)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及时深入学习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监管政策,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保障监督工作能够依法依规、精准有效开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5月13日
议案二: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一、2024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202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董事会审时度势,科学研判,带领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战略部署以及年度经营目标,通过夯实内部管控、加快项目建设、加强技术研发、加大市场开拓等措施,积极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影响,稳步推进各项经营建设工作,企业生产经营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92,725.34万元,利润总额26,831.2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40.71万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75,926.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8.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55,629.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82%。二、2024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召开方式 | 议案内容 | 表决 |
情况
情况 | ||||
2024年2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 通过 |
2024年4月1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改<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4月25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024年6月6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 通过 |
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8月2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修订稿)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9月20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10月1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 通过 |
2024年10月2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11月14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 |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 | 通过 |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3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股东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4年5月15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6月24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9月20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通过 |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运行情况2024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并通过本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徐何生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4年5月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 | 通过 |
31日
31日 | 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8月16日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修订稿)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9月20日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 | 通过 |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召开时间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4年2月22日 | 第三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 通过 |
2024年5月31日 | 第三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8月16日 | 第三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修订稿)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9月20日 | 第四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选举主任委员 | 通过 |
2024年10月15日 | 第四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 通过 |
2024年10月24日 | 第四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通过 |
2024年11月13日 | 第四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 | 通过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4年4月7日
2024年4月7日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计划>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4月19日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通过 | ||
2024年5月31日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8月16日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9月20日 |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选举主任委员 | 通过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10月24日 |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通过 |
《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通过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2024年4月7日 | 第三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8月16日 | 第三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通过 | ||
2024年9月20日 | 第四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通过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通过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通过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通过 |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并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做出判断;及时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公司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工作、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重大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24年度,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六)董事会履职情况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七)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公告61份,其中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57份,其他上网文件59份,共计披露文件120份。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的情况。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法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八)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投关工作,通过公司官网、投资者专线、电子邮箱、上交所e互动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并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以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对于投资者的提问均审慎回复,不存在误导投资者的行为;不存在在公司网站等非法定媒体透露、泄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的情况。
三、2025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也是公司发展充满机会与挑战的一年。公司董事会将围绕既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认真研究行业发展趋势,把握公司正确的发展方向,并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确保日常工作的稳健、高效推进,为实现年度经营目标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和保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一)董事会将严格遵循相关规章制度,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并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最新监管要求,完善治理架构,发挥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决策参谋作用,支持独立董事充分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坚实支撑。同时,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其履职能力与规范性。
(二)董事会将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加强风险防范,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及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等制度进行修订,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并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积极回应投资者的关切与诉求,确保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3日
议案三: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完成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充分依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议案四: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14,161,182.87元,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9,407,145.24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元(含税)。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总股本511,420,000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5,158,500股,剩余506,261,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5,939,22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75,939,225.0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0,654,568.7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26,593,793.7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5.18%。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5,939,225.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3.1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3日
议案五: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及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主要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背景及目的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自有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实施主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四)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及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五)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个月。以上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六)产品期限
为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任意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七)决策程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需通过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需对此发表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授权事项股东会需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九)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经公司对资金收支和现金流情况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并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也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公司现金资产保值增值。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3日
议案六: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邵明祥先生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机构发生一切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2)。
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3日
议案七: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经营需要,公司需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是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二)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根据目前业务的实际规模、资金收付安排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量,预计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滚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资金来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业务开展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帮助企业锁定汇率,避免出现汇兑损失。远期结售汇交易原理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和汇率,到期日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协议的约定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
的业务,从而做到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背景及可行性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导致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汇率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通过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收益或成本,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与银行约定远期结汇日的即期市场汇率,使公司承担一定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客户违约风险: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需有正常的业务背景。
.公司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最大程度避免汇兑损失。4.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条款,严格执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应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违约风险。6.财务部作为远期结售汇的执行部门,要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3日
议案八: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我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费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4)。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议案九:
《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2024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邵明祥 | 董事长 | 现任 | 365.04 |
邵明霞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342.05 |
邵关根 | 董事 | 现任 | 342.05 |
季绍敏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108.44 |
徐何生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00 |
黄曼行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00 |
陈晨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00 |
合计 | - | - | 1,178.58 |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类行业、同等规模上市公司的现有水平,拟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具体如下:
姓名 | 职务 | 年度薪酬/津贴税前金额(万元) | 备注 |
邵明祥 | 董事长 | 365.00 | 领取董事长薪酬 |
邵明霞 | 董事、总经理 | 345.00 | 领取总经理薪酬,公司不再另行向其支付董事津贴 |
邵关根 | 董事 | 345.00 | 按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向其支付董事津贴 |
季绍敏 | 董事、副总经理 | 36.00+绩效工资 | 领取副总经理薪酬,公司不再另行向其支付董事津贴 |
徐何生 | 独立董事 | 7.00 | 独立董事津贴 |
黄曼行 | 独立董事 | 7.00 | 独立董事津贴 |
陈晨 | 独立董事 | 7.00 | 独立董事津贴 |
以上具体薪酬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等上下浮动。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3日
议案十:
《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2024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钱军良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 |
姜震宇 | 监事 | 现任 | 30.38 |
董洁宇 | 监事 | 现任 | 16.05 |
合计 | - | - | 46.43 |
根据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类行业、同等规模上市公司的现有水平,拟定了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标准,具体如下:
姓名 | 职务 | 年度薪酬/津贴税前金额(万元) | 备注 |
钱军良 | 监事会主席 | 0 | 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
姜震宇 | 监事 | 32 | 领取岗位薪酬,公司不再另行向其支付监事薪酬 |
董洁宇 | 监事 | 17 | 领取岗位薪酬,公司不再另行向其支付监事薪酬 |
以上具体薪酬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等上下浮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现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