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7名,截至2024年12月31日,董事会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各位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均能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了关联交易事宜的表决。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4次董事会,全部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九届董事会
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
2024-4-26 |
1、《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2、《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3、《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4、《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
伙)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5、《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关于公司2023年度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
一的议案》;
8、《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
案》;
9、《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融资额度提交股东大会
授权的议案》;10、《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的议案》;
11、《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2、《关于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议案》;
14 |
、《关于召开公司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
2024-8-28 |
审议通过:《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半年度报告》
; |
本议案共2页 第 1 页 共2页
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第九届董事会
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2024-11-29 |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代行总裁职责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
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024-12-30 |
审议通过:《关于签订
抵债协议
> |
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心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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