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5)3600120号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贝因美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贝因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林俊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齐
中国·武汉 2024年4月29日
杭州贝因美妇幼保健有限公司 | ||||||||||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65.40 0.75 66.15 资金拆借 资金拆借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00 1.00 资金拆借 资金拆借 |
北海贝因美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美食新零售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
控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 140.03 3,128.30 3,268.33 商品采购 经营性占用 | ||||
控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 26,495.92 1.52 8,970.93 17,526.51 商品采购 经营性占用 | ||||
控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 - 15.39 15.39 商品采购 经营性占用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参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455.70455.70 资金拆借 资金拆借 | |||
广西全安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151.197.567.56151.19 资金拆借 资金拆借 | ||||
参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0.58 0.58 房屋物业费 经营性往来 | ||||
参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6.83 6.83 房屋物业费 经营性往来 | ||||
参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 2,133.99 2,109.83 24.17 商品采购 经营性占用 | ||||
总 计 —— —— ——210,371.45132,802.387.56165,290.81177,890.60 —— —— | ||||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
注1:根据2019年3月的股权转让协议,宁波妈妈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杭州拓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由85%变更为34%,不再具有控制权,鉴于公司仍存在与其发生的销售业务, | ||||
因此本报告仍作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进行披露。 | ||||
注2:根据2021年签订的《沉香茶》采购协议,公司向北海宁神沉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520.80万元预付款,2022年北海宁神沉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货物65.10万元(含税), | ||||
剩余合同未能履行,因此转入其他应收款进行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