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5-026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贝因美 | 股票代码 | 00257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金志强 | 黄鹂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0幢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0幢 | ||
传真 | 0571-28077045 | 0571-28077045 | ||
电话 | 0571-28038959 | 0571-28038959 | ||
电子信箱 | security@beingmate.com | security@beingmate.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婴幼儿配方奶粉、营养米粉和其他婴幼儿辅食、营养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为进一步推进创新转型,公司以“母婴生态、全家营养、美好生活”三大业务模块为基础,“OBM、ODM、OEM、品牌授权”四大业务模式为抓手,积极细化推出常规性、场景性产品,提升消费客单价及满意度。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73亿元,同比增长9.7%;营业成本15.82亿元,同比上升18.23%。其中,主营品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6.37亿元,较上年增长12.25%;主营品类产品营业成本15.20亿元,较上年增长21.21%。奶粉品类实现营业收入25.10亿元,较上年增长7.42%;奶粉品类营业成本13.50亿元,较上年增长9.31%。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
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4,041,710,691.26 | 3,900,099,864.43 | 4,002,248,656.93 | 0.99% | 3,877,108,863.41 | 3,877,108,863.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65,669,995.95 | 1,590,911,074.60 | 1,590,911,074.60 | -1.59% | 1,538,591,258.78 | 1,538,591,258.78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2,773,430,491.70 | 2,528,157,007.97 | 2,528,157,007.97 | 9.70% | 2,509,171,932.67 | 2,509,171,932.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2,935,320.60 | 47,453,066.89 | 47,453,066.89 | 116.92% | -175,960,152.62 | -175,960,152.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9,306,120.65 | 18,254,814.31 | 18,254,814.31 | 334.44% | -212,825,963.94 | -212,825,963.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7,416,870.03 | 413,551,954.78 | 413,551,954.78 | 20.28% | 377,416,659.60 | 377,416,659.6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04 | 0.04 | 150.00% | -0.16 | -0.1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04 | 0.04 | 150.00% | -0.16 | -0.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54% | 3.06% | 3.06% | 3.48% | -0.10% | -10.45%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一)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分类调整
公司位于杭州市滨江区的贝因美大厦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筑使用性质为办公综合楼,目前贝因美大厦将部分闲置楼层用于出租,公司目前将贝因美大厦自用以外的其他房产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科目。
公司位于黑龙江省安达的中本镇牧场、先源乡牧场为农业用地,土地及其上附着建筑物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明,目前两处牧场用于出租,公司将牧场建筑物分类为“投资性房地产”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规定,以及证监会2023年9月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审阅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的办公大楼仅能整体出售,不能分拆部分楼层出售。上市公司将部分楼层用于对外出租,并错误地将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由于对外出租的部分楼层不能单独出售,因此不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不应当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处理。”的表述,经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慎判断,鉴于贝因美大厦、中本镇牧场、先源乡牧场土地性质的特殊性,不具备单独分别出售的条件,因此应将已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的资产调整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故对前期会计处理予以更正。
(二)关于贸易业务收付款科目分类的调整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贝因美婴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2023年开展原料乳粉贸易业务,相关收入、成本按照净额列示,预收客户款项、预付供应商货款按照净额在“合同负债”科目列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关于“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以净额法结算的贸易业务预收客户款项与预付供应商款项不具备可以互相抵消的条件,因此应将预付给供应商款项计入“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对应预收客户款项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故对前期会计处理予以更正。
(三)关于呼伦贝尔昱嘉投资事项的调整
公司2020年以1836万元收购呼伦贝尔昱嘉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伦贝尔昱嘉”)100%股权,并与标的原股东签订5年委托经营协议,由受托方经营团队负责公司运营,包括提供资金支持、承担费用、对经营成果负责,并对标的公司年度收入、净利润提出要求,如未达成利润要求由受托方进行补足。协议到期日后,由标的公司原股东以1836万元回购标的公司股权。基于委托经营协议,标的公司原股东向上市公司支付1800万元,作为经营保证金,在委托经营到期后如标的公司净利润未达到要求,则未达标部分需从保证金中扣除。公司将1836万元股权投资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将1800万元经营保证金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列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关于“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为依据”的规定,与呼伦贝尔昱嘉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款、管理责任保证金、5年后的股权回购款三项金额基本相同,也说明此处的股权转让实际上并无商业实质,实质上是一项品牌和配方的授权许可协议。因此应将股权款将已支付的股权受让款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将收到经营责任保证金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科目。故对前期会计处理予以更正。
综上,公司需对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数据进行更正。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720,455,358.38 | 696,485,621.60 | 669,820,304.82 | 686,669,206.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074,986.63 | 29,462,043.74 | 20,256,530.39 | 31,141,759.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462,398.06 | 20,057,433.82 | 10,385,132.48 | 30,401,156.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577,692.15 | 118,934,148.72 | 126,751,101.11 | 169,153,928.0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8,82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3,34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28% | 132,629,471 | 0 | 质押 | 131,060,971 |
冻结 | 44,200 | |||||
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3% | 21,969,300 | 0 | 不适用 | 0 |
刘安让 | 境内自然人 | 1.63% | 17,586,700 | 0 | 不适用 | 0 |
刘莉 | 境内自然人 | 1.13% | 12,220,000 | 0 | 不适用 | 0 |
宁波信达华建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7% | 11,552,066 | 0 | 不适用 | 0 |
深圳创富兆业金融管理有限公司-创富福星十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5% | 7,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夏荷新 | 境内自然人 | 0.47% | 5,130,000 | 0 | 不适用 | 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5% | 3,770,600 | 0 | 不适用 | 0 |
李森 | 境内自然人 | 0.31% | 3,384,000 | 0 | 不适用 | 0 |
蒲进 | 境内自然人 | 0.23% | 2,530,000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外,公司未知前10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31,105,171股外,还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524,300股,合计持有132,629,471股。 公司股东深圳创富兆业金融管理有限公司-创富福星十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7,000,000股,合计持有7,000,000股。 公司股东蒲进通过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530,000股,合计持有2,530,0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孵化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母婴生态圈战略布局,为进一步加强产融结合,发挥各自优势,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公司支持贝因美集团下属子公司成立产业孵化基金。未来,当基金孵化的项目成熟,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时,公司可以本着有利于公司发展及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发行股票、发行可转债等方式收购基金所持有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产业孵化项目。具体详见2021年12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产业基金备案手续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该基金所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2024年1月26日,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贝因美特医食品销售项目投资建议书》,同意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商标使用权评估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与郑州市喜丹达母婴用品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1%)、自然人王超(认缴出资3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9%)共同投资设立杭州贝因美特医营养食品有限公司,用以开展特殊医学配方乳粉相关销售业务。杭州贝因美特医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2月23日完成注册登记。
3、2024年7月6日,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小羊蓝蓝婴幼儿配方羊奶粉项目》,同意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与黑龙江安嘉乳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共同投资设立黑龙江小羊蓝蓝营养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小羊蓝蓝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7月24日完成注册登记。此后,因业务开展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贝因美以自有资金20万元受让黑龙江安嘉乳业有限公司原股东持有的10%股权,同时注销黑龙江小羊蓝蓝营养食品有限公司,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1月20日完成登记备案。股权转让事项已于2025年2月20日完成变更备案,公司现持有黑龙江安嘉乳业有限公司10%股权。
4、2024年11月29日,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云牧投资项目”,同意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与新疆天山云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共同投资设立新疆天山小贝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新疆天山小贝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月3日完成注册登记。
5、2024年11月,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300万元受让西安安诺乳业有限公司原股东曹文安所持10%股权。股权转让事项已于2024年12月13日完成变更备案,公司现持有西安安诺乳业有限公司10%股权。
6、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营销管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注销贝因美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十四家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郑州贝因美婴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1家子公司外,其余13家子公司均已完成注销。
7、2024年3月23日,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贝因美宠物营养食品项目投资建议》,同意全资子公司贝因美(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与自然人罗雅文(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马静静(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共同投资设立贝因美(杭州)宠物食品有限公司。贝因美(杭州)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4月15日完成注册登记,“贝因美萌宠系列POZA”宠物食品及营养补充剂已开仓上市。
8、2024年7月6日,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好宝宝系列功能医学营养品项目》,同意全资子公司宁波广达盛贸易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与北京康宸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达养康(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共同投资设立北京好宝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好宝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8月7日完成注册登记。“贝因美好宝宝γ-氨基丁酸益生菌固体饮料”已开仓上市。
9、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贝因美(杭州)新零售有限公司出资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53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与杭州渡河之众有限公司、杭州运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杭州贝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贝渡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8月19日完成注册登记。10、2024年12月,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贝因美(杭州)新零售有限公司出资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4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545%)与浙江世杭意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浙江创加贝新零售有限公司。浙江创加贝新零售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月7日完成注册登记。
1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32,629,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8%,其中,被质押/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31,105,17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8.85%。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