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该专项说明的内容。
二、公司监事会将依法履行监督的权利,及时关注强调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强调事项涉及的问题。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