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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科技: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12094号

目录

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13

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12094号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合纵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合纵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工作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我们认为,后附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合纵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报告仅供合纵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合纵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5年04月28日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9,846,50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438.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3,257.3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180.9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5月17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220004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已汇入如下账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金额(万元)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2000000326200004188394839,9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11006145001300154460720,3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9114007880100000179610,4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1105018836000000371326,580.95
合计97,180.95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4年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63,090.52万元(不包含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257.3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4,090.43万元(不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共计人民币

459.6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合计余额为人民币0.1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项制度已经2010年

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11月10日召开的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修订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账号余额(万元)存储方式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20000003262000041883948---已销户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账号余额(万元)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110061450013001544607---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91140078801000001796---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11050188360000003713---已销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科支行9550880055325400509---已销户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79040309000026158---已销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13452000000431228---已销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200000319022001201117310.18活期
合计0.18

三、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说明

、2021年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2021年6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2022年5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3、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5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3年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5、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

日,上述暂时补流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满12个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匹配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创造更大的效益价值,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1年

日召开了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及“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30,700万元及专户银行存款利息

226.82万元共计30,926.82万元,用于新项目“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匹配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创造更大的效益价值,2023年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23年

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将“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39,900.00万元及专户银行存款利息94.61万元合计39,994.61万元,用于新项目“华能天津蓟州80MW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6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4年

月,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和操作失误,误将募集资金

万元用于支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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