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之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文件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核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股票交易及其他相关证券自查期间为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日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2024年5月5日至2025年1月2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或“核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主要负责人、有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7、前述1至6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相关机构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相关内幕知情人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行为如下:
(一)自然人于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况核查期间,相关自然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况如下:
姓名 | 身份 | 交易日期 | 股份变动数量(股) | 结余股数(股) | 买入/卖出 |
孙鹏
孙鹏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建伟配偶 | 2024-10-17 | 25,400 | 25,400 | 买入 |
2024-10-18 | 8,100 | 33,500 | 买入 | ||
2024-10-30 | 16,500 | 50,000 | 买入 | ||
2024-10-31 | 25,000 | 25,000 | 卖出 |
何国富
何国富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职员俞沁青配偶 | 2024-10-09 | 800 | 800 | 买入 |
2024-10-11 | 400 | 1,200 | 买入 | ||
2024-10-31 | 1,200 | 0 | 卖出 |
戴加锦
戴加锦 |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沈张元配偶 | 2024-09-25 | 15,000 | 15,000 | 买入 |
2024-09-26 | 15,000 | 0 | 卖出 |
张培乔
张培乔 |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 | 2024-05-29 | 43,600 | 43,600 | 买入 |
2024-06-03 | 43,600 | 0 | 卖出 | ||
2024-06-06 | 15,300 | 15,300 | 买入 | ||
2024-06-14 | 43,000 | 58,300 | 买入 | ||
2024-08-02 | 58,300 | 0 | 卖出 | ||
2024-10-08 | 41,300 | 41,300 | 买入 |
姓名 | 身份 | 交易日期 | 股份变动数量(股) | 结余股数(股) | 买入/卖出 |
2024-10-28
2024-10-28 | 41,300 | 0 | 卖出 |
吴晶建
吴晶建 |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黄建英配偶 | 2024-10-08 | 1,100 | 1,100 | 买入 |
2024-10-09 | 300 | 1,400 | 买入 | ||
2024-10-15 | 200 | 1,600 | 买入 | ||
2024-10-17 | 300 | 1,900 | 买入 | ||
2024-12-02 | 1,900 | 0 | 卖出 |
竺莉莉
竺莉莉 |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郑王成配偶 | 2024-05-23 | 800 | 2,000 | 卖出 |
2024-06-05 | 1,000 | 3,000 | 买入 | ||
2024-08-15 | 2,000 | 5,000 | 买入 | ||
2024-08-15 | 2,000 | 3,000 | 卖出 | ||
2024-09-19 | 2,000 | 5,000 | 买入 | ||
2024-09-19 | 2,000 | 3,000 | 卖出 | ||
2024-09-27 | 1,000 | 4,000 | 买入 | ||
2024-09-27 | 1,000 | 3,000 | 卖出 | ||
2024-10-08 | 3,200 | 6,200 | 买入 | ||
2024-10-08 | 1,200 | 5,000 | 卖出 | ||
2024-10-23 | 1,000 | 6,000 | 买入 | ||
2024-10-25 | 1,000 | 5,000 | 卖出 | ||
2024-10-29 | 1,000 | 6,000 | 买入 | ||
2024-10-30 | 1,000 | 7,000 | 买入 | ||
2024-10-30 | 1,000 | 6,000 | 卖出 | ||
2024-10-31 | 1,000 | 5,000 | 卖出 | ||
2024-11-05 | 1,000 | 6,000 | 买入 |
姓名 | 身份 | 交易日期 | 股份变动数量(股) | 结余股数(股) | 买入/卖出 |
2024-11-05
2024-11-05 | 1,000 | 5,000 | 卖出 |
2024-11-22
2024-11-22 | 3,500 | 1,500 | 卖出 |
2024-11-25
2024-11-25 | 1,500 | 0 | 卖出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补充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文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情况进行补充自查,并补充提供、披露相关核查情况。针对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相关被核查人员均已分别出具承诺,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孙鹏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
孙鹏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建伟配偶。针对孙鹏上述股票买卖行为,刘建伟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从未向本人的直系亲属透露任何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内幕信息。本人的直系亲属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其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浙江建投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本人从未公开或泄露有关内幕信息,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建议他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浙江建投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以任何方式将浙江建投本次交易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浙江建投股票交易。”
针对孙鹏上述股票买卖行为,孙鹏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是基于本人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浙江建投股票
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浙江建投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浙江建投股票交易。”
2、关于何国富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
何国富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职员俞沁青配偶。针对何国富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俞沁青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从未向本人的直系亲属透露任何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内幕信息。本人的直系亲属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其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浙江建投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本人从未公开或泄露有关内幕信息,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建议他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浙江建投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以任何方式将浙江建投本次交易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浙江建投股票交易。”
针对何国富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何国富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是基于本人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浙江建投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
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浙江建投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
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浙江建投股票交易。”
3、关于戴加锦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
戴加锦系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沈张元配偶。针对戴加锦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沈张元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从未向本人的直系亲属透露任何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内幕信息。本人的直系亲属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其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浙江建投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本人从未公开或泄露有关内幕信息,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建议他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浙江建投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以任何方式将浙江建投本次交易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浙江建投股票交易。”
针对戴加锦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戴加锦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是基于本人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浙江建投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
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浙江建投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浙江建投股票交易。”
4、关于张培乔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
张培乔系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针对张培乔上述股票买卖行为,张培乔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是基于本人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浙江建投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
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浙江建投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浙江建投股票交易。”
5、关于吴晶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
吴晶建系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黄建英配偶。针对吴晶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黄建英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从未向本人的直系亲属透露任何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内幕信息。本人的直系亲属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其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浙江建投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本人从未公开或泄露有关内幕信息,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建议他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浙江建投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以任何方式将浙江建投本次交易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浙江建投股票交易。”
针对吴晶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吴晶建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是基于本人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浙江建投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
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浙江建投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浙江建投股票交易。”
6、关于竺莉莉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
竺莉莉系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郑王成配偶。针对竺莉莉上述股票买卖行为,郑王成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从未向本人的直系亲属透露任何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内幕信息。本人的直系亲属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其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浙江建投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本人从未公开或泄露有关内幕信息,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建议他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浙江建投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以任何方式将浙江建投本次交易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浙江建投股票交易。”
针对竺莉莉上述股票买卖行为,竺莉莉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是基于本人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浙江建投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
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浙江建投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浙江建投股票交易。”
(二)相关机构买卖浙江建投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况
1、中金公司
自查期间内,中金公司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况如下:
(1)中金自营类(含做市)账户
交易日期 | 交易性质 | 交易股份数量(股) | 截至2025年1月22日持股数量(股) |
2024年5月5日至2025年1月22日 | 买入 | 20,750,068 | 504,183 |
卖出 | 20,980,502 |
(2)中金融资融券专户
交易日期 | 交易性质 | 交易股份数量(股) | 截至2025年1月22日持股数量(股) |
2024年5月5日至2025年1月22日 | 买入 | 84,751 | 0 |
卖出 | 93,500 |
(3)中金资管业务账户
交易日期 | 交易性质 | 交易股份数量(股) | 截至2025年1月22日持股数量(股) |
2024年5月5日至2025年1月22日 | 买入 | 193,500 | 168,300 |
卖出 | 25,200 |
对于中金公司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行为,中金公司已出具说明如下:“本单位以上自营类(含做市)账户、融资融券专户、资管业务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是其自身独立投资研究作出的决策,属于其日常市场化行为,未利用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信息,亦未接受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意见或建议,不存在任何内幕交易的情况。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形外,本单位在核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况,也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本单位已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内部信息隔离制度,充分保障了职业操守和独立性。本单位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机制,各业务之间在机构设置、人员、信息系统、资金账户、业务运作、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独立隔离
机制及保密信息的管理和控制机制等,以防范内幕交易及避免因利益冲突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2、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自查期间内,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况如下:
名称 | 交易日期 | 变动数量(万张) | 结余数量(万张) | 买入/卖出 |
浙建转债(127102.SZ) | 2024-07-19 | 20.0000 | 338.9962 | 卖出 |
2024-08-01 | 164.0000 | 174.9962 | 卖出 | |
2024-09-27 | 76.0000 | 98.9962 | 卖出 | |
2024-09-27 | 20.0000 | 78.9962 | 卖出 | |
2024-09-30 | 20.0000 | 58.9962 | 卖出 | |
2024-09-30 | 6.0000 | 52.9962 | 卖出 | |
2024-10-08 | 35.0000 | 17.9962 | 卖出 | |
2024-10-08 | 6.0000 | 11.9962 | 卖出 | |
2024-10-10 | 5.0000 | 6.9962 | 卖出 | |
2024-10-14 | 6.9962 | 0 | 卖出 |
对于国资公司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国资公司已出具说明如下:
“以上买卖浙江建投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是基于公开信息,并由本单位独立判断进行,未利用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信息,亦未接受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意见或建议,不存在任何内幕交易的情况。
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形外,本单位在核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况,也不存在泄漏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前述纳入本次交易自查范围的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形。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范围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情形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出具的说明与承诺,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
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并考虑本次核查手段存在一定客观限制,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基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未发现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内幕交易的直接证据,前述买卖股票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
王曙光 |
投行业务部门负责人: | ||||
孙 雷 |
内核负责人: | ||||
章志皓 |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 ||||
于嘉伟 | 段毅宁 |
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 | ||||
赵 晨 | 陶玏艺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