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96,841,255.74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37,393,618.0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43,519,405.76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96,955,562.37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661,121,445.00 | 661,121,240.2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96,841,255.74 | 717,031,594.87 | 611,000,794.98(调整后)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 3,443,519,405.76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利润(元)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96,955,562.37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322,242,685.2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22,936,288.6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322,242,685.2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结合上述指标,并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不涉及该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努力改善盈利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
果。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