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1-3月累计新增借款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末,公司经审计合并口径的净资产为374.72亿元,借款余额为1,306.23亿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借款余额为1,390.77亿元。
公司2025年1-3月新增借款分类明细如下:
类别 | 变动金额(亿元) |
信用类债券 | 0.50 |
银行贷款 | 80.46 |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 3.58 |
合计 | 84.54 |
公司2025年1-3月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财务数据除2024年年末的净资产及借款余额为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外,其余数据均为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