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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21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公

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内容介绍。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96,841,255.74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37,393,618.0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43,519,405.76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96,955,562.37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6)同时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为健全和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制订《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2)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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