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2025年度将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877,172.10万元。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为677,000万元,与预计关联方之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56,381.63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燕清、王建新和王磊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5年预计发生金额 | 截至2025年3月已发生金额 | 2024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服务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设备(及相关配件、软件和服务)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847,500.00 | 211,875.00 | 339,000.00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服务 | 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机柜托管、跳纤服务、 | 2,452.10 | 273.06 | 1,809.97 |
带宽服务、IP服务、传输服务、工业互联项目 | ||||||
向关联方承租房屋 | 无锡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采购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服务、支付代扣代缴水电费 | 20,000.00 | 2,625.62 | 14,842.71 | |
先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房屋租赁、支付代扣代缴水电费 | 7,220.00 | 5.46 | 728.95 | ||
合计 | 877,172.10 | 214,779.14 | 356,381.63 |
注:(1)以上列示金额均为含税金额。(2)因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数量众多,故在本公告中统一简称为“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3)表格内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服务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公司向其销售设备(及相关配件、软件和服务) | 339,000.00 | 17.14% | 650,000.00 | -47.85%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0.00 | 100.00% | 1,100.00 | -100.00%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服务 | 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向其采购机柜托管、跳纤服务、带宽服务、IP服务、传输服务、工业互联项目 | 1,809.97 | 100.00% | 5,900.00 | -69.32%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 | 无锡君华物业管理有限 | 房屋租赁、采购物业管理及 | 14,842.71 | 65.73% | 20,000.00 | -25.79% |
受劳务 | 公司 | 其他相关服务、支付代扣代缴水电费等 | ||||
合计 | 355,652.68 | / | 677,000.00 | -47.47% |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以下公告:2024年2月2日《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在进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及双方业务需求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但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同时,鉴于日常性交易发生具有持续性,在实际交易结算中订单确认模式存在差异,主要以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因此预计数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以上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与关联方在2024年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是受公司及相关关联方业务发展情况、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在预计范围内,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结算依据,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注:以上列示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德时代”)
1、基本情况
名称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曾毓群 |
注册资本 | 439,880.7222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1年12月16日 |
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
经营范围 | 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3、关联关系说明
过去十二个月内,宁德时代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宁德时代是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具备行业内较强的竞争优势,亦是公司的重要客户。宁德时代作为上市公司及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恒云太”)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燕清 |
注册资本 | 12,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5年10月30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无锡开发区79-A地块 |
经营范围 | 物联网技术的研发;增值电信业务;从事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通信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的开发与销售;互联网网络综合平台的技术开发、咨询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房工程检测、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云平台服务;大数据服务;新兴软件及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主要财务数据
期间 | 总资产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 7,866.58 | 2,469.30 | 3,620.13 | 507.45 |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恒云太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如下:
(1)开益禧(无锡)有限公司
开益禧(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益禧”)持有恒云太85.00%的股权,其唯一股东为拉萨欣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开益禧是受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无锡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海盈”)持有恒云太
5.00%的股权,王燕清先生持有汇海盈80%的出资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王磊先生持有汇海盈20%的出资额,汇海盈是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4、履约能力分析
恒云太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主营为数据中心及相关服务领域,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核查,恒云太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无锡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君华物业”)
1、基本情况
名称 | 无锡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倪亚兰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22年09月01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新梅路58号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期间
期间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 12,012 | -14,863 | 9,627 | -1,945 |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代驾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先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控股”)持有君华物业100.00%的股权,王燕清先生持有先导控股40%的股权,王磊先生(王燕清之子)持有先导控股30%的股权,倪亚兰女士(王燕清之配偶)持有先导控股30%的股权,先导控股是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4、履约能力分析
君华物业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核查,君华物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先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先导控股”)
1、基本情况
名称 | 先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倪亚兰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9年07月17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新梅路58号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
期间
期间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 3,937 | 2,134 | 15,882 | 1,332 |
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王燕清先生持有先导控股40%的股权,王磊先生(王燕清之子)持有先导控股30%的股权,倪亚兰女士(王燕清之配偶)持有先导控股30%的股权,先导控股是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4、履约能力分析
先导控股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核查,先导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销售设备(及相关配件、软件和服务)、采购商品(机柜托管、跳纤服务、带宽服务、IP服务及传输服务、工业互联项目等)、提供劳务(技术服务)、租赁房屋、采购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服务、支付代扣代缴水电费等。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显著偏离市场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期间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 120,116 | 21,904 | 2,896 | -4,222 |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6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对公司盈利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与关联方在2024年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是受公司及相关关联方业务发展情况、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在预计范围内,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结算依据,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