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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文旅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13044号

目录

关于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1-2

关于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13044号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13097号。在此基础上,我们对新华联公司编制的《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新华联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反映了新华联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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