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3,142,258.96元,本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50,227,414.23元,加上公司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2,180,595,533.30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2,130,368,119.07元。
由于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同时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暂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33,142,258.96 | 351,901,343.51 | -3,416,210,554.31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739,023,505.59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130,368,119.07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199,150,489.9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目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2024年度暂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考虑了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