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ST华通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监事浦晓成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进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4-00049号)。
2、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2024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各种方案、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0)同时登载于同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对各子公司的要求,致力于建立更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较好,并且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委托理财,能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
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0、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